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精品资料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税款所属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月份税源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监测计算排污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千克)*污染当量值(千克)*污染当量数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实测浓度值(毫克/标立方米)计算基数产污系数排污系数=100=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的申报计算。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进行分月填报,如1月、2月、3月等。3.第2栏“税源编号” :纳税人申报时无需填写,由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根据纳
2、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4.第3栏“排放口名称”:填写每一排放口对应的具体名称,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5.第4栏“污染物名称”: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污染物名称填写,按照同一排放口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前三项污染物填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填写。 6.第5栏“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根据纳税人每一污染物名称填写其实际使用的计算方法,包括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的计算方法一致。7.第6栏“废气排放量”: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时填写。采用自用监测方式时,按照实际监测出的废气排放量填报;采用监测机
3、构监测方式时,按照实际排放量填写;8.第7栏“实测浓度值”: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时填写。根据实际监测填写月均值。9.第8栏“计算基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时填写。按照排污系数法规则填写产品产量值或者原材料耗用值。10.第9栏“产污系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排污系数为空时填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条件时,按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或各省环保部门确定的产污系数填报,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一致。同一排放口同一污染物需采用2个以上产(排)污系数的,分多行分别计算填写。11.第10栏“排污系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
4、时填报。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或各省环保部门确定的排污系数填报,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一致。同一排放口同一污染物需采用2个以上产(排)污系数的,分多行分别计算填写。12.第11栏“污染物排放量”:使用自动监测,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监测数据据实填写;使用监测机构监测方法的,污染物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100;使用排污系数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排污系数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产污系数;使用物料衡算方法的,据实填写污染物排放量,并提供相关来源数据支撑,计算过程留档备查。13.第12栏“污染当量值”: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填写。14.第13栏“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