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26.04KB ,
资源ID:3971297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97129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doc

1、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为支持我校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营造良好的科研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特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为规范资助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项目重点支持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开展具有较强学术价值的探索性研究. 第二条 项目评审和管理秉承“质量为先、创新为本、内涵为重”的原则,坚持“择优资助、严格管理、注重效益”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项目申报管理 第三条 项目选题可根据校内专家学者和校外单位提供的选题指南进行申

2、报也可以采取自主选题方式进行申报。 第四条 研究生科研课题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凡获准立项作品,均可获得“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元,理工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4000元;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6000元,理工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0元.鼓励学院、研究院(所)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第五条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我校在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 (二)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前期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已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基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

3、三)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教师并给出推荐意见。 (四)课题负责人一个年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 第六条 申报工作流程 (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在立项申报前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选题,形成当年选题指南,并及时发布通知公告。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优势,积极向学校推荐具有学科特色和研究价值的选题;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课题申报,完成项目申报指导、初审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课题申报成员涉及多个单位的,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义进行申报。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研究生院在收到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工作,并在校园网发布立项公告。 第三章 项目执行管理 第七条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重点项目经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2年。 第八条 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即可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目标。 第九条 指导教师要根据项目立项任务和目标要求,对研究生项目进行全程指导。 第十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科研课题立项项目的督促和指导,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一条 中期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

5、行。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研究生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二)学校根据情况抽取不低于立项总数30%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三)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资助,并在校园网公布中止资助的项目名单。 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使用根据项目经费来源项目使用要求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控事件需中止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提交项目中止申请,培养单位给出明确意见后,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批准。 第四章 项目结项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采取成果确认、联合验收和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一)项目成果确认.项目

6、成果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取得授权的专利以及其它经权威部门认定的成果,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原件或成果鉴定书原件,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进行确认后即可通过验收。 (二)校外推荐选题立项项目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合选题选送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三)其它已形成成果,但未公开发表或未经权威部门鉴定的,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专家验收. (四)项目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十五条 研究生科研课题项目成果使用需注明“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或者“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参与资助”字样。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结果应用

7、 (一)研究生科研课题项目验收后,学校将向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的项目组发放结项证书; (二)项目结项后,鼓励项目组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研究,争取申报更高层次的科研课题和参加相应的科学文化竞赛活动。 (三)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作为项目组成员评奖评优依据,项目指导教师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四)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除根据情况收回结余的经费外,项目组成员不得参与下一轮本项目的申请,并按照相应比例减少所在培养单位下一轮立项数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专门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凡是在研究生科研课题立项、执行和结项过程中涉及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和财经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中止,除收回已经使用的经费和已经发放的荣誉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16年9月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