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1—1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 申请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单位: 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居住地住址 婚姻状况及变动年月 申请人(或代办人)电话 申请人照片 申请人 配偶 夫妻曾生育或收养 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血缘关系 (生育、收养、继子女) 死亡年月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
2、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备注 申请(代办)人签字: 申请(代办)时间:____年____月_日 说明:填报此表的申请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在职职工及尚未移交社区的离退休人员 附表1—2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 申请表 (其他城镇居民) ________市___________县(市、区) ____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社区 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居住地住址 婚姻状况及变动
3、年月 申请人(或代办人)电话 申请人照片 申请人 配偶 夫妻曾生育或收养 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血缘关系 (生育、收养、继子女) 死亡年月 居委会意见 工作人员(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乡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办)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4、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备注 申请(代办)人签字: 申请(代办)时间:___年____月日 说明:填报此表格的申请人为: (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无业居民。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离退休后已移交社区的人员. (3)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权退出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因国有企业改制而与企业脱离关系的人员. (4)户口迁出我省但仍在我省领取养老金的以上三类人员。 附表2 个人诚信承诺书 (参考样式) 本人承诺:我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合法取得、在《
5、申请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完整,没有隐瞒、欺骗。如果存在虚假情况,取得奖励金申领资格自动失效,退回所领的全部奖励金,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 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表3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对象名单公示 经单位确认或社区居委会初核,下列XX名同志符合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下列电话举报:单位举报电话:XXXXXXX,街道举报电话:XXXXXXX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单 姓 名 性别
6、 出生年月 现有 子女数 奖励起 始年月 公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4 年度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对象名册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奖励起始 年月 发放奖励 金额(元) 现居住地 住址 备注
7、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说明:填报单位,选填:单位名称或“*****县(市区)卫计委 附表5—1 年度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对象年审名册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住址 年审 日期 年审人 年
8、审情况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说明: 一、填报单位,选填:单位名称或“*****县(市区)卫计委" 二、年审日期:如年审的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填写20180315; 三、年审人:填写负责年审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四、年审情况:填写“继续奖励”,或“退出奖励”并同时填写《年度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
9、励对象退出名册》。 附表5-2 年度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对象退出名册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住址 退出 年月 退出原因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说明: 一、填报单位,选填:单位名称或“*****县(市区)卫计委" 二、退出时间:填写退出年月,如201801。 三、退出原因:1。增加子女;2。死亡;3.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