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抵押合同借款人(债务人):抵 押 人:贷款人(抵押权人):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第五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当借
2、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承担担保责任。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