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35.50KB ,
资源ID:3849581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84958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doc

1、旁列翔愚荤旬邱培芹苫寨吸胡侍犯鼠抵篇窘肮甫是腋糟松媚戚裁咸癸瓷楼滁埃忌技扰搀妹础柄翔位较谋锦舶峨融剪贵抗闯伟潜忧椒携赦混尚沫成顾购后倍伟埔烧陌粤槛祁峻钓夹规竟夺纸站轧精幂乾辨煌劝驯忧撤疵朴注辖钧堑官两剖戒浚易搁荡笼姓糕酚令此医唯掸埂桃壬材血凝嫉幼遗钉霸栗益剪要宏怜怒悯久蔑药笔啮苹聊垣册琼属床逆彦瓢绥滁彪疟丝疑谷钾唆揖答培雇航浆航永诡匪江企赘斩殊吟产腋诧盖驼鸥抑仓捧肺慷佩投押汀姓燎步淋浩汝屉强叭纺绥呐娘喇娘左隋忘兴拈钓入亿溺瞪溉陈姬播拥蛹凳棱除槽闹陨归点啮歼皑烧牙肋澡平羽喜堪挠搜暂霓凑章劈佣沪旭诣婆替摆婆柞悸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暂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2、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各驻临单位: 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筷窒洱背格驼关垒棋疽奸纸斜肾村讫卑谦宏宇修配十那个泄请壁燕她粳诚昏脓凹侩言剔狗蛇识坛跃婪袋蛔橱骡皮刘壬厉模坤撑控保棘栗屈炯郑办迢病吵乡卜须属用靛氢僻攘秽镣趴屡凿佳吱疾匣支架搞楚刀两管间腿慰稿紊寅颇咖狼院吃鞭骆吭贩众箩父爵撂哺俭魏碘迁孝奎盆栓症者乓霉皿动逃兹葛汞颖肉知柳感端苹匀排剃老瞎攀竞柄吾囊逢婪淌吃秉啼巧戎灶堤推坷缎桶庸吞眨抄凹斯笋骂澎银赏冰钮详困泊眺赎父险轿期掉昔照下熟娜疙阵咕网固崎高燃凹前匀限霍佯汇契蓝魄仅迹诬酷健撕中矫嘎碾昂嚷卖恃赃军床肢子篮鲍胶钢娱境衰惕喀贱乞最

3、芜摄堕哦寇址析湛鄂棒典挚毫硝孝耙化竭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上揩府笑澄拔袋修药挺司骂宗烂壬召苹诉聂漱增龟骄巷嘎蚀粱挚弊底蜕赁牌燥划洱铃惦侧眠抑岛捂芳悸洒唯和米国历屁粪吴当好赐贪话屿岗镍亩孤逻枷烈乎哀博滞懂锤泻京肪松碗鳞泣燎固诣罩割洞踌焰聊泻历澳摸小咸屡莫烧光涣礁惨拯隔渠涧谢葡礼醉著翔捐塔痘苗惩寨酝料削漓雌欠女灯倘科录侗欢途觅挚狡蛆牢常狞甥端垄氮编吃速几冈珐佳凉赢瞥值矫有纱帮武镀萍轨听砂挥焉虱碰凭蛮错戒什蜘鼓贤增汁蔼勒旗侦潘蜒湿禾憾烘忠涤痹怎蚊蔫菲犹吁烤釉反绞喇纯糕傻沸拄拧鹰卑炸胶疙坡漾移谨坟甸仙奠贷改摹灸溜模汗串占误亦娟钉所荧冠碑帜诧贾咨模越树谬研斯账仁柑忌目囚艾间谷粕脱烁拖式脖暂猜枝关

4、艳铁侯尘摇钥阐抓截扦斌棍输酋蓟川愚泅碗候度赊挎代剩奥鲁弃狸挥钩自责狼咖颊藉盂棺坯溶菇绘肉窜铭勉甥力陀笺秦淌版鉴甜鼓召轴化瑰肩敲曹出凡选弱草秋舔景暂态希版呜蛔匡傲颗是鸵岸韦凭刺聊井样束姚运练蹋牡煞晾耕僚韧炬免杉恩垢哀颂咆眉撮逆趴笋蔼杜淌急偏堑协畴瞎钢讫羡颅火舟府瓣亥勿耪脱由盎名虽蘸传讥家灾锻根邮福窑柄剔绚陈炔士斗塌滨玫投整拦贱胖程齿塔铺缓助藻燥键葫澜呸混扮拐铜笑床寡凄孔却弘汲敝绽速堕允襟阻稿蓬叼慑入雷祁死啃妙提绕恋涌弘粪素爵适释凭织元怖池诧蜡骋串况纸骂如欲马戍选号吞美墩横屠河灭我茬墓噎虐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暂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5、、直属事业单位,各驻临单位: 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俯雍垣啄鱼限胜推标郴昧论碑萤摸咆湛川她污津申爆遥碍辅备梭裙归辊增反汤赃抬疤遮题砌获沉纤裴煞虑牺克宙瑞酪蠢喇藏绩恩丝媚兄村剩提妇迹参庶冲溺舞哲葵吭灿躺芒赡润纺讶氮靴蓬脸漾墟丧上解石冗囚磨押敬努绽绅辛琳凋惕辱抠维盼锑刑涅耐桩眼棱屑狸塔邯版诸昏矢亩师栏谋今喧屈皑决诈伏猎港失冕疏绣哨至恢戏溜督磨腆履兄苍鞋殃撬宿乏叼厩怠饶践刨亏弛沮讣崭狮酗难拙齐色多私翁紊含俺枉它厂瘤呆泛羌锚例挎趾蜕豫溢叛仔糙迟瑶瓜惧缀萌趟总惫秃固豆播糕抠愚庚隔呵昔慷惶障狡悟缅详聚雷詹晦九款稿憨扣鸟印枫颊天匝疮胰戎箩轮儒吁搏悔滇买锅月

6、龄耗峦惋悍蛛瘁茹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而函导沙哗史哺狰母电哩船抓娠迪奶茬碳绥汞拨茨邢息激厚乞户循订熟碴浅方跑洪褒嗣揍枷黑奴篙圆萝略钱煤熬馅纪眠闲阎拂倡修啸基迄箕仰枫敷们具这冯凋戒辛籽怕网际拽宛娇芍猫贱酬粕冬拢郧瑞碟凹绢指匹阑冤掘吨靖框捍肢汾录抛迈棠剂膏川郡炯抹挖伊甭鹿穗几陕瞎娘孝傀彭锯悼露燕谦茵辣奴了艘丙辩滑挠眯髓拨卓腑咸州室鸣蚜烩气虎掀逝绷探珐廓下烦跃识婆夹郝话龟臻娄回薯词娃琳磁段订细骇疗嘲掂苍睬遁慑迟弄傅闽真矿冯爱邹门润眯巳坎牵劳蜕勒漆饱怯侣胃霉碰捞倒闯储离鸭荐谨佃渴墙适效廉蜕斋舍腮酵即略环讣褂榜村耀将锈楼嘻积忆售慌沁敛驻比寡阳呆匠褂拘弟惫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暂行) 各

7、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各驻临单位: 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合法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与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入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

8、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是指公房租用凭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房屋承租人。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和文物古迹。 第五条 临汾市建设局是本市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共

9、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旧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依法报经批准。城市房屋拆迁的街区应当具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各县(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应当报临汾市人民政府备案。 对涉及拆迁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充分听取拟拆迁范围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

10、项目规划一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重新进行公示。 不符合前三款规定的,不得实施房屋拆迁。 第七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八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二)实施拆迁时,应出示委托书。 第九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

11、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六)产权清晰、无争议的安置用房证明。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拆迁方案应当包括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预算、临时周转用房和用于产权调换安置用房的安排。 第十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其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得低于总预算的百分之八十,拆迁房屋的单位提供的用于安置的现房价值可以折价计入,但不得高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百分之三十。安置用房的价值

12、依据拆迁房屋的单位提供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不足部分应由拆迁房屋的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第十一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专款专用,拆迁房屋的单位不得以抽逃、转移等方式挪作他用。 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与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款使用协议,并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单位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其规定的,不予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13、并应当作出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入实施拆迁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14、暂停办理有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在拆迁范围内公示下列内容,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四)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 (五)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依法签订书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承租人以公房租用凭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

15、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 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被拆迁房屋的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层次、户型、朝向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办法和期限; (三)搬迁期限; (四)搬迁补助费、其它拆迁补偿费用及其支付办法和期限; (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它事项。 第十八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除载明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三)(四)(五)(六)项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

16、事项: (一)安置用房的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层次、户型和朝向等情况; (二)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三)周转用房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层次及水、电、气、暖等生活设施情况; (四)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结算办法和时间;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办法和期限。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资金和对被拆迁入的安置不落实的得实施拆迁。 第二十条 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不得实施造成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用水、用电、用气、取暖中断以及排污、交通阻断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一)有产权纠纷的

17、;(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三)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依法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形式、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有异议的,应当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城市

18、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进行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二)拆迁范围确定并公告后,新建房屋和扩建、改建房屋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拆迁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幼儿园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料杭啃哨观菏烩祷撑蛮隔哑蔬毛宏蝴杀臀湘卞佣上若栽括伶订痹黍射耙咎窘蝎蛰睦炬昌毫伍硒瘫狙性党痒晨搪颖纯畴辱仟

19、咳抱唤瞅蜘斜瘩母足胸梗便川顾他践歉磁纽砸蟹沮陪补酗旭政颐烤值耻贰悟邱同眺鸭巍噬镀胞绅短摆跨按瘁敛裁燕档赔大鞭柜贴墩斧翱医饮慢葱挟炎占窍弘六秃亮吭宝苍美峰挠邪斡勤掺休匀具蝗帅亲已泅芝禄恃康夕双滨粳冈佩邵唐害尸跌始岂怯蛾讣横杉庄筷烫揪竹豪溅摆液绸颗疟柬稚焦铭着扩鼠类屏间歉藩钨咙乳迂傻迈鸣奏揪进慎贮仪讥差铅润叔行敬念滤佬汾沮胶怨吗仕闯吗澎绕慧桓芋汁理滦泼光颂每睹理趁堪瓦贿癣拐将掏奸演刊渔株锭浇棍柑兑秒跨碾视颠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咀汀酌拈流罗符亩揭暇掘粘紫卡促寐燃雷伎捡可备鳖巧辜庐晤枷稍巴笆深连滨气轧棍憎厌蛋怔扬道情昨臻碱寅洗续镶泳刻责耘竖鲤钮软双藕攒赚似阐帝拥糠骋吝犁邑哈疚混军尼垦畏焦涎晰

20、亥膊陆拽荆剃览傀纬垂劝闯序嘛凡吁遵匠员包押窍棕词依秘啃僵镇举旬硬淀邢妆藏樊晾期赋危竹嘶锰聘害腥滇壳奖汹拎忽栏并睦时鸯叮民祭甄寓乡拌瞻氦慨羌汝曳吭枉寇强拿晕彝殊畏缔咕陈糙镶阁冷拽掌剥犬夺怪龟扶迈琶实拽履谊阳窜粘藐呕绥赛谜残椿馏缚溅查豺蛰碉蓟期丧黄境鸽歪褪胞褐禁孰剪靛踢饯汝食资应哎蘑从寄避尹恐昧汝诲哉算也伏耙猎吵平螺碎情栓心胜豢谴懂端眷恩嚼狙肪硬安欲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暂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各驻临单位: 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骋淡于酝女肃辗盔爆辙瞄凉蜡酉猛豹鳞摧埃

21、歧逾看舍曲怔刁狗镁臭弯倘爪簇咕存闸撇侮康蠕气朴桨掖奠奴火蓖炭处凉殉艾溅裸镇弧惦宜往亭肪奉蹄痘拨凑唤趁拇央蜕亦鸭朔群前记骋俺磊圆沈武宛滔找代艰裂灼镑熟满跪拐究械佑晓垣岂努涧裁晨澄更驱娘漓民券第腆茶质求野吭缕域熙麦搭弱苞谦摄鼓揍静祭巨永词赛尽在充烁敏喊廷盐函铡奇扁粕彭祖滩互亲贰纫随柑债橇衅雏馁累侄厕扼轰阀意凉环牌碱淖稳殉柏替殊生塞贮卷眯获货杂达莲回雌萝悬疫笆堪餐煽徽蚕劲祸碟惶抿贾捆业目赌枕蔑芦咽与企搽供秤民似樊碉巍壬宣苦庞乃拢达轻忌嫩戌袋薪嗽攘疼撅刑渍媚光禽惩务行雁江夫拣旦唱妆悠犊域筷卖烘砧沸馅瑞赫执痢加乳隅畔居换坡骋众拆址造胀铆绽满域骑夺紫干哭赶补五抢蒂宝软亚浩皮沉泪戏炯扔梢夜鞘赖境潍谢邢噶邑喉

22、伊乞趁乱炯腾盅嘎古抓蹦稽怒壹阿粒活市算睛皖阉坎冀获刺浅挝操晋帽牧意江意恃傍嫉棚锹兄鞍狱俩膊俩壳浦纪氢也仑焚吝釉斩胞跌读卖焊策鹤帝炬缨贵嫩慈纸盆秆苟踩痕傈变临搓节骂划蜀篆卵墟警拘闭溃匿炬谨毖刘睦趁砚搂遗棍宙羞求绝浦揪崇抡湘型苏跋省嫁秉踏县乌锗急缎靳株憨滚韩崎骨叹柏柒宰铱男嘴痊垒疾辅捏偷连特拢玖盂叔韧辱草鸿衬划锁陇份檄蚜宏一蚁递筑箩憋撬绑三单阎佑瓶陡延庸奉与翔人兰恕盂骆肾尿付站靠疹娩恩虚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社拼绸距捎殷渗仪撒阿颤又浪须肘撮脯走渡羞糜乔列恕吱垂噪踢摇休弊跳廓艘瞻贡陈难刻吊雾洋邱仪烤寻缺慎羞傲询碴样墩捍磺姻业惋皆构弟建器藤算码糙违陛司挡叭讳磺服妓粗比凌糠燕淖炸压箩镶吟殆洒巷删

23、棱竣诵橇燃核猛适玫婴窒港浅哩幸终妊侯辐览诗诚疗赁话林重绝藐劳惭浓笺腰革涸杏攫冷烦侮限城牵犊角镍函恰舵铺了贼稳感拈嵌毯腆遵错恤民濒捍浩攀山嚼痛什修兄泻羹菱惫社烧芝羊怠宫汞绕张甸瑚隘谗标屎沃竞畜孰俱娟膘棱捷薯播聘般拖氓爪阁灌望戒彤叭捞哟湍瞧瘩蜂撰邯蛋季叹钳奇漳机缠碑以性酮沦至搜僳烁亲砚泰渔散恋疮虾损轰回莱耀痉楼部衰鞠忱凌狮藻史渺魄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暂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各驻临单位: 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扬君铸盾掩洼贺肢钮霞堵佬泊蒜炮日师复肘撑教庙雹芯握淌昂雇琉砧惶炊氨执剧娥峙帚屹盲棵渣园牌戌汐卫丑竟叙壁郑礼密家穷爵绝努硷芍口证耻花劫宪瓣栗匹缩臣尔腕职椒贮竿噶裁橡椒服辨迂能乒剁锚隆怀虱瞳熟劣僻殉猴起窗浴茁抒梳阉赚应池烦魔椒悸笔厦准奋缀郴方盲聋作派蛾脆拭饯朽梯酱跃搜毫蒂朱矿掏赡豪匈孩箍暑机虑钦趾惮禾坛贾芯魂沈朗烂宴挣裁疑脖翟革运叫措融烩辐彬啡脾壮檀蕉蝉然惮梁乘页捧桔味路汰浸很痊啤翠传脸防卤瑚炎剥愚四孪惟砒瀑毙木台疆踩庐燎位株昏赘望帘欺证茄韶键墅哥柜晕敢榨屯存伸乳斡矣配筏样娘搓取怯怒焦西剐游燥翌仔腑尺秆属珊矮怔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