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19.50KB ,
资源ID:3808869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80886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会诊制度教案资料.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会诊制度教案资料.doc

1、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会诊制度 精品文档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会诊制度 1、首诊医师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后,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会诊登记表》上报院感办。 2、院感办确定会诊时间,在4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专家组包括:急诊科、内科、儿科、妇产科、检验科。专家组会诊确认或不能排除为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 3、医务科将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会诊登记表》、1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合理解释; 2、 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 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4、 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5、 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凡是符合上述定义的事件均划定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6、 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报告的范畴:

3、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个案或事件; (3)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4)未经试点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 (5)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一 工作目标: 建立以临床征候群为基础、以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为监测和报告主体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临床报告和预警机制,及时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尽早发现具有潜在公共卫生意义的食源性健康损害,发现报告率达100%。 二 工作机制: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 异常健康事件报告

4、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合作共同完成。 三 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试点医院所接诊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监测对象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应特别关注内科(如消化内科、肾内科和神经内科等)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 监测内容:具体见《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附件1)。 病例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体征、检查结果、主要诊断、可疑病因报告流程 1、 监测对象到试点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本报告系统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2、 医生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

5、告卡》; 3、医院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 4、 医院专管人员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诊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5、医院专管人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所在地CDC,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6、 试点医院所在地CDC接到纸质报告卡并审核后,应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协助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必要时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专家支援)进行会诊确认,该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7、 经专家组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由试点医院所在地CDC通过网络填报电子报告卡上报

6、并将信息反馈试点医院; 8、 国家和省级CDC在接到报告后,确认是否应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标准见附件2),若需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应通知试点医院所在地CDC按照《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 异常健康事件个案调查表》(见附件3)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网络上报;地(市)级和区(县) 级CDC也可以根据附件 2中规定的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标准, 或视食源性疾病病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自行决定是否启动流行病学调查; 9、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及其它信息,对报告病例/事件进行综合评估。 五 职责分工 (一) 试点医院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局成立领导小组。 (二) 试点医院

7、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专家组,负责院内病例会诊 2、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监测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合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组织业务培训 试点医院应定期开展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每年二次以上。内容包括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目的、意义、要求、监测内容、方法和国内外相关动态等,做好培训记录。 4、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专人负责收集报告卡,组织院内会诊。(1)每日下班前向医院各科室了解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发生情况,重点关注儿科、神经内科、肾内科以及消化内科等科室。(2)组织院内会诊。(3)配合当地疾控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当所在地和上级疾控机构需要进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时,试点医院应当积极配合疾控机构进行病例相关信息的调查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4)按时上报结果 按月将监测任务执行、开展情况和结果以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在下个月的5号之前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果发现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应尽快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在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试点医院所在地疾控机构提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 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和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