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26.54KB ,
资源ID:3753790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75379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行政费用报销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行政费用报销管理办法.docx

1、和茂公司规范执行程序行政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编号2014和茂公司 财 字00X号编制计划财务部修订第一次起草批准日期2014年1月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4和茂公司 财 字00X号行政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一、 目的为规范费用报销工作、提高费用报销效率,统一公司费用报销做法,特制定本办法。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常行政费用报销相关工作。三、 行政费用报销类别本办法所指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能源费(水电费)、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会务费、误餐费、福利费、教育费、营销推广费、劳务费等。四、 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一) 行政费用审批流程如下:经办人 部

2、门经理 分管副经理 出纳 财务经理 总经理(二) 审批流程注意事项:1.经办人报销时须在部门领导及分管副经理签字后将报销单送至出纳处核票,然后继续审批流程,以免在审批流程后期发现票据不合规定或金额出错等现象,影响审批效率。因此,经办人在送交出纳核票前须检查部门经理是否签字,如未签字,出纳有权拒绝核票并退回。 2.报销单送达财务部时,各部门经办人须在出纳处做好签收登记工作,若出纳不在,可由其他财务人员签收。 3.报销单送达财务部后,由财务部人员将报销单据统筹至总经理办公室审批。五、 凭单填制注意事项行政费用报销的填制请参考费用报销单填制模板(附件一),具体要求如下:(一) 凭单填制日期为贴票当月

3、的日期(不是费用所属期),日期不得遗漏,严禁跨年。(二) 摘要应注明“付XX部门XXX(姓名)报销XX费用”,如:“付财务部张三报销招待费用”,具体摘要填写要求参见财务部行政费用报销指引(附件二)。(三) 报销金额须顶格、准确填写,并确保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出现任何涂改;出现涂改的,出纳有权拒绝核票并退回。(四) 原则上报销金额应等于发票金额,若出现报销金额小于发票金额的情况,需另由部门经理及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报销金额不得大于发票金额。六、 发票检查注意事项(一)、发票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发票有错误的,应退回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但发票金额有错误的,

4、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发票上更正。(二)、发票抬头准确无误1. 定额发票加盖公司名称章,手写日期;非定额发票抬头一律为公司全称,如“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不正确的,出纳有权拒绝核票并退回。2. 通讯费发票抬头须是员工姓名或在人事部登记备案的手机号码;员工参加培训考试的发票经人事部核准后可使用个人抬头;公司公用车辆发生费用的发票抬头必须是公司全称或公司车辆的车牌号;其他发票抬头一律为公司全称。(三)、发票日期不得遗漏。(四)、发票内容应与费用类别相符。(五)、 严禁“顶票”行为。即虚构业务从他人处购买税务局监制发票,用于顶替真实发生但未取得符合规定凭证的另一类支出。(六)、严禁

5、使用“假发票”及责任追究。1. 严禁利用“假发票”(指非税务局监制而冒充,包括“套号发票”)进行内部舞弊并给公司带来行政罚款风险。 2.对开具假发票的供应商,公司财务部要依合同约定罚收违约金,不能简单“一换了之”。3无法换票的假发票,金额较小,经查实员工没有舞弊的,通报该部门总监予以口头警告;多次以假发票报销、追究经手人责任。 4公司因收取假发票被税务机关罚款的,该罚款由财务部按经手人主观责任大小从业务经办人工资中扣减。七、 票据粘贴要求原始票据,包括发票、收据、物品清单等须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附件三),具体粘贴要求参见票据粘贴管理办法。未按该办法正确粘贴票据的,出纳有权拒绝核票并退回。八、

6、 报销周期要求报销周期主要分为三种:季度、月度、次。具体规定参见财务部行政费用报销指引(附件二)。九、 报销支付方式行政费用报销采用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方式。具体由财务部决定。十、 报销时限要求(一)、报销时限规定为:行政费用报销必须在两周内报销完。各部门经办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销单送至出纳处,逾期出纳有权拒绝核票并退回。 (二)、每年12月份的报销单须于年度结束前提交至财务部,具体时间要求以财务部年底通知为准,逾期出纳有权拒绝核票并退回。十一、 报销金额领取时间(一)为方便财务部准备报销用现金并提升报销效率,报销金额领取时间为报销时限规定的次日。其余时间如无特殊事项,出纳不予现金报销。 (二)对于大额现金报销(同一部门单次报销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伍仟元),经办人员应预计流程审批完成时间,并提前告知出纳,以便出纳提前备足现金。 (三)原则上现金报销应由报销本人至出纳处领款并签字;如需代领的,报销人应提前通知出纳,由代领人领取现金并在支出凭单上签注代领人姓名及时间。十二、 附则(一) 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做好行政费用报销相关工作。 (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解释权归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附件: 一、 费用报销单填制模板二、 财务部行政费用报销指引三、 报销单据粘贴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