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为确保药品质量和规范管理,确保企业及用户利益,预防 无理退货。
2.适用范围:适适用于我部已销售用户退回药品。
3.职责:医院部负责和用户联络退货事宜。
4.工作内容
4.1药品销售后退回管理
4.1.1销后退回药品范围:
①本企业销售药品;
②在药品使用期内药品(标准上效期在六个月内药品)。
③质量合格药品。
④药品外包装上被污损或涂画药品,包装盒内被部分使用药品,不予退货。若因特殊情况须给退货或换货,必需经分管经理同意,不然一切经济责任完全自负。
⑤经确定为本企业责任不合格药品。
⑥销售代表退换货每个月只许可有8次,特殊情况除外,累计超出8次以上(含8次),每超出1次扣工作态度分2分。按退换货次数扣罚不合理,应改为按比率扣罚
4.1.2退货程序
①凡由我部门销售药品退回,医院部销售代表接到用户退货要求时,应立即到医院查对药品名称、生产厂家、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等。
②确定为我企业销售药品后,销售代表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药品退货通知单》(见附表)。
③《药品退货通知单》一式三联,须部门经理同意后,一联转交开票组编辑退货协议,一联转交库房编辑收货协议并去医院提货,一联由销售代表留存。
4.1.3退货工作步骤(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