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輸血作業規範 (台北榮民總醫院實習醫師職前講習講義) 輸血作業規範請以當時醫療標準、法令規章、院內輸血委員會共識為準,並請參酌當時病人病情、捐血中心供血情形審慎執行之。 若有寶貴意見或問題,請隨時與我 林炯熙醫師聯絡(電話:7623),謝謝! 輸血目的: 1. 恢復循環血量,治療急性出血。 2. 改進血液攜氧力。 3. 補充凝血因子、血小板,改進凝血功能,以控制及預防出血。 輸血前準備: 1. 訪視病患,做身體檢查,查看病患各種檢查結果,依各病人病情研判輸血之適應症及禁忌症
2、並向病患及家屬解釋輸血目的、輸血過程及其也许的危險性及併發症,以及其它選擇, 如: 自體輸血。 2. 依醫囑徵求病患批准輸血,為輸血病患載上書明病患姓名、病歷號、病房及床號之「識別手環」。 3. 準備用物,並攜至病人單位。 4. 以消毒劑如Hibiscrub洗手,戴無菌手套.。 5. 核對病人及識別手環。 6. 選擇適當抽血部位:(若正在輸血宜以另側血管抽血標本)。 7. 備血程序: (一)輸用含紅血球成份之血品(WB,packed RBC,Washed RBC, Granulocytes apheresis,Leuko-poor RBC):須備檢體。
3、1. 開"備血申請單"後,抽血醫師及見證護士在床側核對病人及識別手環無誤後抽血,置入無標示之試管(成人須使用10ml EDTA紫頭試管內裝6 c.c.。小兒可抽血者,使用5ml EDTA紫頭試管內裝3 c.c。無法抽血者,備 8 支以上之毛細管)。 2.填妥“輸血標本專用標籤”,並貼在試管上。 3. “抽血醫師及見證護理師”或“兩位護理師”於「備血申請單」及「輸血標本專用標籤」簽名後,檢體送血庫。若病歷上無血型報告,必須於輸血前加開「血型檢驗單」,一併送血庫。若已知其抗體特異性,請以電話告知血庫 (TEL: 2114 或 3825)。 4. 血庫
4、收到標本,核對姓名、病歷號、抽血醫師及見證護護理師之簽名皆正確,給與登記、編號、簽收。 5. 簽收後,臨床會收到 "血庫已收到備血標本" 之告知單。 6. 血庫人員完毕相關試驗,在標本上註記結果,簽名並發報告。 (二)輸用不含紅血球成份之血品(F.Plasma,F.F.Plasma,Cryoprecipitate,Platelet conc.,Platelet apheresis):(不須備檢體) 1. 醫師開立"備血申請單(不備檢體)"即可 2. 臨床請確認病患之血型,如本次「住院病歷」(請核對病歷上的基本資料,避免同姓名的
5、别人病歷)上無血型報告,須申請血型:抽紫頭管標本2㏄,並貼妥病患姓名標簽(不須抽紅頭管,不須貼"輸血標本專標簽"),開立"血型申請單"送血庫。 3. 若病人口訴血型與血型報告不同者, 須重送標本重驗血型, 因以前的血型報告也有錯誤的也许。 註一: 標本有效期間,以開單時間起48小時內有效。 註二: 手術室備血,應於手術前一日提出,否則 Ab screening" 為陽性,而無法即時提供相合之血時,由醫師自行負責。 註三: 血型報告單請貼於病歷首頁內側之下緣。 輸血標本簽退: (一) 凡不符規定之標本,一律簽退,醫師須重新開備血申請單。
6、 (一) 凡不符規定之標本,一律簽退,醫師須重新開備血申請單。 (二) 須重送標本者: 1. 張冠李戴。 2. 姓名及病歷號未填。 3. 姓名或病歷號不符。 4. 標本溶血。 5. 血標本之容器錯誤。 領發血作業: (一) 醫師開立領血申請單 (輸血器請同時申請)。 (二) 血庫收到申請單,依申請完毕相關實驗後發血。 (三) 需輸白血球減少 (leukocyte-reduced) 血品者,請申請紅血球或血小板專用之白血球過濾器。
7、 (四) 凡血品需照光 (irradiation) 者,要開照光申請單;當電腦當機時,請以筆加註。 註一: 病歷須有血型報告,手術室才可收病患。(非常緊急情況由其主治醫師 決定)。 註二: 領血單不得塗改,否則血庫得以拒收。 註三: 血小板領血若無血小板數據,血庫可不接受領血,血小板庫存局限性時,血小板計數可做為發血優先順序之參考。 緊急領發血: (一)急救領血申請 : 若溶液補充液不及使病人的生命徵象穩定,病情非常緊急而沒有足夠時間完毕ABO、Rh血型檢驗與交叉配合試驗時: 1. 臨床請先與血庫聯絡(Tel:2114
8、) 。 2.醫師開立「急救領血申請單」。 3.血庫於收到「急救領血申請單」告知後, 發給未做輸血前實驗的O 型紅血球濃厚液 (Packed RBCs)。 非常緊急無暇填單時,可先以電話告知,告訴血庫病人姓名、病歷號、 病房、床號、性別、年齡、急救所需O型紅血球濃厚液 (Packed RBCs) _______ 單位 、申請醫師、聯絡電話。 血庫將隨所發未做配合實驗的O型紅血球濃厚液 (Packed RBCs)送出
9、 「急救領血申請單」,請負責醫師填妥簽署後補送血庫歸檔。 2. 血庫醫檢師(聯絡電話: 2114) 於收到病人血標本,完毕血型檢驗、抗體 篩檢後, 將立即與申請醫師聯絡。將視已輸的血量及病人血清的抗體, 決定是否輸病人原來血型的血。 (二)緊急領血申請(由於本院輸送系統及血庫醫檢師局限性,凡病情危急必需在 1 小時內拿到血輸,而又可以等待 30分鐘 允許完毕ABO血型檢驗、Antibody screening、配合試驗及迅速領血時): 1.臨床務請先與血庫聯絡。 2
10、病房將標本、備血申請單、人工領血申請單(不知血型時,加開血型申請單)一起送血庫,血庫得優先處理。 3.血庫完毕相關實驗,執行出庫。 關於Rh(D)之說明: 註一:國人之Rh(D)陰性人口頻率僅佔0.33%,當Rh(D)陰性病患需要救治而臨床堅持輸用Rh(D)陰性血液但一時又無法取得時,往往因之延誤治療而危及病人生命。 註二:不具有抗D抗體的Rh(D)陰性需要立即輸血的病人,若當時缺少Rh(D)陰性的血液,因急救必要而輸用Rh(D) 陽性血液,只要其配合試驗是相合的,此病人可以獲得輸血之立即利益。且Rh(D)
11、陰性病人輸用陽性血後產生抗體之機會不大(0.13%)。對於將來也许懷孕婦女,必須向病患及家屬解釋 也许之危險性及急救之必要性。 註三:凡需 Rh (-) 之同型血之非緊急手術,必須在手術前提出申請,註明所需血品及血量。血庫之醫檢師於接到申請後,會立即向捐血中心申請並列入交班事宜;若無法立即提供,則必須等候捐中採血。 註四:Rh(D)陽性的病人,若輸用Rh(D)陰性的血液,是絕對安全的。 大量出血領發血流程: 電話告知 依左列流程發血 依左列流程發血
12、 告知所需血液 成分及數量 血庫依醫囑發血 病房補送醫師簽署之急救領血申請單給血庫歸檔 篩檢HIV,HBsAg, VDRL, HCV,GPT,HTLV I+II 前往取血 捐血者ABO血型檢查 血庫透過 院內廣播呼籲緊急 捐血 捐中無血 捐中有血血 無血型報告 不確知血型 有庫存血 O型紅血球濃厚液 發 血 有血型報告確知血型 ABO、配合試驗相合 有足夠時間完毕配合試驗 無足夠時間 完毕配合試驗 庫存血局限性 輸血醫學科2114 若大量出血,病情非常緊急,溶液補充不及
13、 使病人生命徵象穩定,需緊急輸血者,請 退血 (一)臨床先以電話與血庫聯絡,確定該血是 否合乎退血條件。 (二)臨床開立"退血申請單",並將該單連血品送血庫。 (三)血庫執行"退血REQ#"病房印出”退血簽收單”。 (四)含紅血球成份之血品放置於"觀
14、察血冰箱",觀察24小時後,如血品正常,執行重新入庫後,可發給其他病患;不含紅血球成份之血品直接執行重新入庫。 註一:以下狀況不接受退血: (1).以輸送車運送、或人工運送,超過1小時不接受退血。(以發血告知單、血液提取單上打印之時間為準) (2).保存在不適當狀況之血品(如Packed RBC回溫.血小板冷藏,一概不接受退血。 (3).Washed RBC、Cryoprecipitate、Granulocyte apheresis、或已分裝或處理之血品,不接受退血. (4).手術室須於次日上午9
15、點以前退血,否則血庫拒收。 註二:不合退血規定之血品,由病房自行處理。 輸血步驟: 1.血品領回病房時,逐項核對「血袋」及「發血告知單」上之姓名、病歷號、血型、血液類別、血量、血袋號碼及核配時日,無誤後在領血單上簽名,並註明時間。 2.輸血前,請病患排尿,測量血壓、脈搏、呼吸、體溫並記錄於「輸血記錄表」(此表隨血品發出,白色和紅色一式兩聯複寫)。將輸血量填入「靜脈灌注記錄卡」。 3.醫師和護理人員將病歷、血袋及輸血記錄單帶至病人單位,兩人同時核對。 a.核對病患姓名:問病患姓名,由病患回答,若意識不清或昏迷病患,則核對病患手環與床頭
16、卡(由醫師、護理人員同時唸出病患姓名、病歷號、床號),核對「輸血識別手環」、「輸血記錄單」。 b.核對病患: 核對病人姓名、病歷號碼、血型報告、 輸血記錄單血型、血袋血型、病人口述血型;若有不符,則應重送血標本,重驗血型。 血型報告注意事項: ■病患血型檢驗報告單應黏貼於病歷首頁內面下緣。 ■新住院病患,若病歷上無血型報告,必須於輸血前申請檢查血型,以為核對憑證。 ■例行手術送病患往開刀房之前,須先查核病歷上是否有血型報告。若無,麻醉科得拒絕接此病患。「手術前護理交班單」須註明有無血型檢驗報告。
17、 ■門診、急診及住院緊急備血時,若病歷上無血型報告,臨床醫師務必於備血時,同時申請檢查血型,血庫於發血時將血型報告一併附上。 c.核對醫囑、血袋及輸血記錄單上之血品類別、血量、血袋號碼。 d.核對以上a.b.c.項均完全無誤後,輸血醫師及護理人員在輸血記錄單上簽名,並註明時間。 4.給予輸血,並且調整流速,使在最初10-15分鐘不超過20滴/分,並密切觀察,若病患無輸血反應及輸液過量情形,流速可調至40-50滴/分。年老、心臟、腎臟疾病患者,輸血速度宜較緩(須視病況調整流速),特別要注意液體進出量的平衡。 5.密切觀察病患生命徵象之變化於輸
18、血15分鐘後,再量一次血壓、脈搏、呼吸、體溫並記錄於「輸血記錄表」。之後病人若有不適,隨時再量。 6.輸血反應臨床處理原則: ■若有任何反應徵兆出現時,應立即停止輸血,並告知住院醫師處理。 ■ 須查核所有資料,以確定病人、血型、血品無誤。若有不符或輸錯血,務必立即以電話告知輸血醫學科(2114)。 ■ 勿拔除靜脈注射針頭,以生理食鹽水維持靜脈滴注,但需要更換靜脈注 射管,以備急救使用。 ■ 凡發生輸血反應, 務請開『輸血反應調查』電腦申請單,詳細打入各項資料,並於病歷上詳細記錄。凡發生輸血反應,皆應立即重抽取血標本(紫頭試管3ml),連同所有血袋(涉及已輸和未輸的)及輸
19、血器,送回輸血醫學科以辨識輸血反應類別。 ■ 凡懷疑為溶血性輸血反應者,除了須將輸血後重抽之血標本、所有血袋 (涉及已輸和未輸的)及輸血器立即送血庫檢驗外, 還要收集輸血後尿液送輸血醫學科檢驗。 ■ 所有輸血小板發燒者者,須驗輸血小板後1小時及24小時血小板數。輸血小板無療效者,須加驗血小板抗體〔申請血庫之solid phase 及 LCT (lymphocytotoxicity test) 〕。對於有HLA抗體者,須再向輸血醫學科申請病人之HLA-A,B分型,以後輸血小板,可以聯絡輸血醫學科(TEL:3439)申請與病人HLA 相合之血小板。 ■依醫囑處理症狀,並繼續密切監測生命徵象
20、尿量及其顏色。 ■在病歷中做詳細記錄。 7.當所有的血液都輸完畢時,負責輸血的醫護人員應將 輸完的時間、輸入的血品種類及數量、病人的狀況、血壓、脈搏、呼吸、體溫,及觀察者的姓名 記錄於「輸血記錄表」。至此輸血不能算結束。應至少再觀察病人的各項生命徵候一小時,並且詳細記錄之。記錄完毕之「輸血記錄表」,白色聯請貼病歷、紅色聯請送回血庫。 若有發燒輸血反應, 請將『所有已輸及未輸的血袋』及『輸血後病人血標本』立即送輸血醫學科 : 1. 發燒輸血反應係指輸血引起體溫增长(>1oC),也许於輸血中或輸血完毕後數小時發生。 最常係非溶血性發燒輸血反應, 罕為輸錯血所引起之溶血性
21、輸血反應。 請立即停止輸血, 並重新核對病人、血型報告、輸血記錄單、血袋資料, 以儘早發現錯誤。 2. 非溶血性發燒輸血反應的發生率為平均每單位血品0.5%, 輸隨機捐血者匯集血小板者此反應的發生率可高達20-30%。 3. 非溶血性發燒輸血反應之機轉至少有4, 如表一所示。 4. 發燒輸血反應發生時, 務請開『輸血反應調查』電腦申請單,詳細打入各項資料, 請將此申請單、所有已輸及未輸血袋及輸血後標本(紫頭管3ml) 即刻送輸血醫學科。 5. 輸血醫學科醫檢師先核對『輸血反應調查』申請單病人資料、輸血記錄單、血品、血袋號碼、血型, 重做輸血前後標本之血型、抗體篩檢、大交叉試驗、直
22、接抗球蛋白試驗。 表一. 非溶血性發燒輸血反應的4個機轉 機轉 血品 細胞激素來源 臨床情況 1. 白血球抗體 紅血球、 血小板 捐血者 受血者白血球抗體攻擊捐血者白血球, 可以白血球過濾器預防。 2. 免疫複合體 血小板>> 紅血球 受血者 受血者已產生對捐血者細胞或蛋白質之抗體, 它們所形成之免疫複合體觸發免疫系統產生細胞激素, 白血球過濾器不能預防之。 3. 輸入細胞激 素 血小板 捐血者 血品內白血球於儲存期產生細胞激素,輸給受血者引起發燒, 白血球過濾器不能預防之, 可行的預防方法為電話申請使用白血球減少的分離術
23、血小板, 或儘也许用儲存<3天之血小板。電話請血庫減少懸浮血小板之血漿或許有用。 4. 血小板活化 血小板 活化情形與分離血小板方法(隨機捐血者匯集血小板易被活化)、儲存時間、血小板數量、pH值有關, 與白血球數量無關 可行的預防方法為電話申請儲存<3天之分離術血小板。 輸血適應症: 一、全血: 1.急性出血且失血量大於全身血量之25% 以上。 2.換血。 3.使用體外循環心肺機之開心手術中及手術後 6 小時內。 二、紅血球濃厚液 (Packed RBC):
24、 甲、正在出血之病患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 失血超過全身血量的15%。 2. 失血併血壓下降、脈搏每分鐘超過100次。 3. 失血併改變姿勢引起血壓或脈搏的改變。 乙、換血。(併用血漿) 丙、慢性疾病合併貧血病患,屬下列情況之一者: 1. 血色素小於 8 (或10) gm/dl 或血容比小於 24% (或30%), 有貧 血症狀,藥物治療( Iron, Folate, Vitamin
25、 B12) 或外科治療 (脾切除) 不能改善之情況。若血色素太低、有貧血症狀,藥物 緩不濟急者,亦宜考慮輸血。 2. 已排定手術且手術前血色素小於 9 gm/dl 或血容比小於 27%, 預估該手術將出血至需輸血的限度,病患之主治醫師認為有 輸血必要者 。 三、血小板 (Platelets): 除了要考慮血小板計數及其功能、臨床出血現象 外,還要考慮其他影響止血之因素 (例如合併凝血因子缺少,肝病、 PT
26、APTT 延長...等),由主治醫師依病情評估出血傾向後,決定 輸血小板之必要與否。以下情形可考慮輸血小板: 1. 血小板計數小於 20,000/ml 預防性之輸血。 2. 血小板計數小於 50,000/ml 而有出血現象,或需小手術之病人。 3. 血小板計數小於 80,000/ml,且於 12 小時之內準備行大手術之病患, 其主治醫師認為有輸血必要者 。 4. 接受心臟手術,血液經心肺機處理後 48 小時內,血小板數少於
27、 100,000/ml,有出血現象時。 5. 血小板計數正常但病患自身之血小板功能異常,(例如服用 Aspirin,Persantin,或其他影響血小板之藥物,或有內因性血小板功能異 常),且有出血現象時。 四、新鮮冷凍血漿 (Fresh frozen plasma): 1. 各種疾病(例如:DIC, 肝病)所引發之凝血因子缺少,以致 PT 或 APTT 延長為正常之 1.5 倍,有出血傾向,或將接受手術 ( 或侵襲性診療)
28、主治醫師認為必要者。 2. 無適當濃縮凝血因子製劑之先天性凝血因子缺少患者之症狀治療。 3. 輕微的先天性或後天性凝血因子缺少。 4. Anti-thrombin III 缺少之病人。 5. 在 24 小時內接受相當全身血量之血液輸血,且 PT 或 APTT 延長者。 6. 心臟手術後有出血現象,或大手術後有出血現象 (一時無法取得PT、 APTT 報告者) 時。 7. 須緊急中止口服抗凝劑 (Warfarin) 之抗凝效果時。 8. 治
29、療Thrombot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 或 Hemolytic uremic syndrome病患。 9. 治療先天性免疫缺少之患者。 10. 某些疾病之血漿交換治療。 11. 新生兒之換血。 五、冷凍沉澱品 (Cryoprecipitate): 1. 第八凝血因子小於正常的30%有出血者。 2. von Willebrand's disease 有出血或將接受手術者。 3. 纖維蛋白原(Fibrinogen)濃度小於 100mg/dl
30、 有出血或將接受手術者。 4. 心臟手術後有出血現象,但輸新鮮冷凍血漿無法矯治者。 5. 第 XIII 凝血因子缺少者。 6. 尿毒症合併出血傾向,主治醫師認為有必要者。 7. 引起纖維原消耗的疾病,如 DIC。 六、庫存冷凍血漿 (Stored Frozen Plasma): 1. 治療穩定性凝血因子缺少之患者。 2. Protein loss enteropathy/Nephropathy 、急慢性肝病等 合併低蛋白血症, 血清白蛋白 < 2.
31、5gm/dl, 血清蛋白總量 < 5.2 gm/dl,而引起水腫、 腹水或休克。 3. 某些疾病之血漿交換治療。 4. 燒傷病患 (24小時以後) 補充流失體液。 5. 治療急性低血壓休克或腹腔穿刺放腹水後之低血壓。 七、洗滌紅血球 ( Washed Red Cells) 1. IgA 缺少者。 2. 具嚴重之輸血過敏反應,如咽喉水腫、支氣管痙欒、及持續之蕁麻疹。 八、白血球過濾器(Leukocyte filter) 之適應症: 1. 需長期輸血的病人,為避免或延遲H
32、LA抗體之產生, 如: 再生不良性貧血、 嚴重海洋性貧血、陣發性夜間血色素尿症、急性白血病或其他惡性腫瘤接 受化學治療而克制骨髓者。 2. 對於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之受血者, 新生兒及免疫不全的受血者, 避免 因輸血引起CMV感染。 3. 因白血球引起之發燒輸血反應兩次以上需再次輸血者。 九、照放射線血品 ( Irradiated Blood ): 下列情形輸具有具功能之 T 淋巴球的血( 涉及:全血、紅血球濃厚液、顆粒球、新鮮血漿、血小板) 須申請血品照放射線。但新鮮冷凍血漿、冷凍沉澱品不必照放射線。 1.
33、接受自體或異體骨髓或週邊血液幹細胞移植者: a. 在收集自體週邊血液幹細胞前及收集期間所輸血品須照放射線 。 b. 建議血品照放射線的期限: 接受異體骨髓或週邊血液幹細胞移植者, 至少到停用免疫克制 藥物,且免疫功能恢復為止。 接受自體骨髓或週邊血液幹細胞移植者,至少到移植後3個月,且免疫功能恢復為止。 2. 何杰金氏疾病(Hodgkin’s disease)。 3. 顆粒球輸血。 4. 接受近親捐血。 5. 接受子宮內輸血之胎兒或曾接受子宮內輸血之新生兒。 6. 早產兒(<1500公克)。 7. 先天性細胞免疫不全者。 8. 血液系統癌症(Hematologi
34、c malignancies) 接受高劑量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後暫時免疫力差者; 或病人之骨髓受到克制,淋巴球少於500/cumm者。 9. 接受HLA相合(HLA-matched)或交叉配合試驗相合(crossmatch-compatible)之血小板輸血者。 10. 其他情況,主治醫師認為有必要者。 輸血禁忌症: 一、全血: 輸血液成分即可者, 不宜輸全血。 二、紅血球濃厚液: 藥物即可治療之慢性輕微貧血,病情穩定,心肺功能足以 代償,無急性出血現象或將出血也许,主治醫師綜合檢驗及臨床之資料 判斷,認為無輸血必要者。 三、血小板: 與血小板無關之出
35、血問題。 四、新鮮冷凍血漿: 1. 能以藥物適當處理之凝血因子缺少。 2. 當作營養劑使用。 五、庫存冷凍血漿: 用於凝血因子 V 或 VIII 缺少之患者。 六、冷凍沉澱品: 1.較安全的凝血因子製劑可取得時。 2.除了第VIII因子、 von Willebrand氏因子、纖維蛋白 原和第XIII因子外,冷凍沉澱品缺少其它凝血因子,所 以不可用於補充其它凝血因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國外有關小兒心臟外科手術輸血的經驗 Manno CS, Hedberg KW, Kim HC, et al.: Comparison of the hemostatic effects of fresh whole Blood, stored whole Blood, and components after open heart surgery in children. Blood 1991;77: 930-36. 此文將161位接受心臟手術的小孩依所輸的血分為3組, 比較接受open
37、 heart surgery with cardiopulmonary bypass手術後 24小時之出血量。 Group I: 6小時內鮮血very fresh whole blood (VFWB) Group II: 24- 48小時內鮮血 Group III: 組合成分血reconstituted whole blood (packed red blood cells, fresh frozen plasma [FFP], and platelets). 結論: 1. 對於小於2歲 接受複雜(complex)心臟手術者, 輸"4
38、8小時內鮮血"組 手術後出血量, 較輸"組合成分血"組 少 (P=0.002) 。 2. 對於大於2歲 接受各種心臟手術者, 輸"48小時內鮮血"組 手術後出血量, 和輸"組合成分血"組 比較, 沒有統計上顯著之差異。 3. 輸"24 - 48小時內鮮血"組, 和輸"6小時內鮮血"組, 手術後出血量相當。 開立醫囑: 輸血醫學科輸血及檢驗電腦畫面位置 請點選醫囑內容 ------------------------------------------------------------------------ 檢驗部 心臟內科 輸血醫學(輸血) 藥物偵監 **
39、 *** 輸血醫學(檢驗) *** *** *** *** *** *** *** *** *** *** *** *** *** *** *** *** *** *** *** *** *** 皮膚科 腫瘤科 麻醉部 眼科部 ------------------------------------------------------------------------ 點輸血醫學(輸血), 將出現下一畫面 請以光筆點選下列輸血相關功能 ---------------------------------------
40、 血型測定(住院期間僅能申請一次) 備血申請(僅含抗體篩檢) 備血申請(不備檢體 血漿 血小板 冷凍沈澱品) (* 若三天內備過檢體勿點此項,可直接領血) 門急診轉住院補備血申請 領血申請(有效期間內未備之成份亦可領) 退血申請 紅血球專用白血球過濾器 病患三天內備領血顯示 血小板專用白血球過濾器 輸血器(ABBOTT ) 手術前自體儲血 (Y SET
41、 TERUMO) 血液分袋 血液照光 治療性放血 此病患三日內 無該科醫令 停 機 作 業 停機狀態: 情況一:平日停機時間:0:00AM至6:00AM 假日停機時間:10:00PM至6:OOAM 情況二:門急診轉住院病人急領血,但住院手續未辦好(大部份來自開刀房緊 急領血)。 情況三、電腦不定期維修時段(當機!) 其它:1、特殊抗體鑑定,結果詳細以書面記錄,依病歷號順序建檔。再由停 機發報告計價收費
42、 2、門急診血庫核價單,收費項目的核對。 3、電腦單列印之成份有必要可加以修改,例如Washed RBC。 停機作業流程: 一、血型報告檢驗單:妥填病患基本資料,申請醫師簽章。 內科部血型檢驗報告單 病歷號碼: - □ No.904804-A 計價收費人員 退 將 榮 民 榮 眷 民 眾 健 保 特 約 科別: 床號: 姓名:
43、 男: □ 女: □ 年 齡 診斷: 申請醫師: 申請日期: 電腦 代號 01□ 檢查項目 ABO血型 電腦 代號 02□ 檢查項目 Rh 血型 檢 驗 結 果 ※※ 費用如有調整請按新價目收費 檢驗者 報告日期 檢驗者:填妥結果、日期, 簽章。 (1)門急診已計價,血型報告第一聯送回附在病歷上,第二聯由血庫存檔。 (2)病房未計價者,以電腦停機發報告à病歷號à點選血型à醫師燈號à發 報告à完毕收費。
44、 二、血庫備血申請單:申請單位填妥病人姓名、床位、病歷號、抽血醫師及見 證人簽名、血型、血品及數量。 血庫備血申請單 姓名: 男□, 女 □ 退 將 榮 民 榮 眷 民 眾 健 保 特 約 科別: 床號: 病歷號碼: - □ 年齡: 診斷: ABO 血型 Rh血型 需血時間: 年 月
45、 日 時 分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所需血液成分種類: 需血量: 單位 □ Whole Blood □ Stored Plasma □ Packed RBCs □ Frozen Plasma □ Washed RBCs □ Fresh Frozen Plasma □ Leukocyte-poor RBCs □ Thrombocytapheresis □ Platelet concentrates □
46、Leukapheresis □ Cryoprecipitate □ Other 採血醫師: 見證護理師: ※ 備血時請註明血型、血品及需血數量 血庫醫檢師於收到標本後的工作: (1) 檢體簽收、編號 (2) 門急備血、實驗完毕,篩檢結果記錄於標本並簽名。申請單存檔。 (3) 病房備血:執行抗體篩檢 * 若結果陰性,則簽名於標本,開機時補輸入結果。 停機備血à病歷號à(執行)確定備血日期à(按兩次執行)à確定 簽收日期及流水編號à(執行)輸報告。
47、 * 若結果陽性,除了同上述陰性之操作流程外,另須發抗体鑑定報告。 及文書建立陽性抗體之鑑定檔案。 三、血庫領血申請單: 台北榮民總醫院 血庫領申請單 需血狀況 □ 一般 □ 緊急 □ 危急 姓名: 男 □ 女 □ 年齡: 科別: 床號: 病歷號碼: - □ 身份:
48、 ABO血型 Rh血型 診斷: 需血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所需血液成分種類及數量 血 袋 號 碼 □ Whole Blood u □ Packed RBCs u □ Washed RBCs u □ Leukocyte-poor RBCs u
49、 □ Frozen Plasma u □ Fresh Frozen Plasma u □ Cryoprecipitate u □ Platelet concentrates u □ Platelets Pheresis u □ Granulocytes Pheresis u □ Ot ※ 注意病患基本資料、血型及確認病人 實發血液成分及數量: 最近之血小板數 :
50、 日期: 若申請血小板須填妥, 否則退回原單位 配合試驗結果: □相合 □不相合 受血者血型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未行配合試驗 給血者血型 申請醫師簽章及燈號: 醫檢師簽章: 年 月 日 時 分 核對者簽字: 備註: 1 u 全血 = 250 ml = 1 u packed RBC + 1u p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