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2023年抽考
考
务
手
册
十二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专抽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尽最大努力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抽考健康顺利进行,成立组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安排部署、检查督导、协调指导等。
主 考:沈敬东
副 主 考:刘 猛
成 员:庹朝晖、肖永公、李承煜、贺朝兴、陈绵超、操艳波、中专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李承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 考务组。
组长:李承煜,成员:陈绵超,操艳波负责考试组织及实行工作。重要负责
2、考点工作方案制定、考场安排布置、考务宣传专栏,制定工作纪律、培训监考人员、接送试卷、考试用品发放回收及其他有关考务问题的解决及管理。
2、安保组。
组长:贺朝兴。成员:政教处工作人员。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及考试秩序维护。。
3、后勤组。
组长:肖永公,成员:总务处工作人员。重要负责协助考务组布置考室和考场办公室、带队教师和监考教师休息室,考后重要负责做好财产清理工作。
4、接待组。组长:庹朝晖,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重要负责考点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带队教师和监考教师休息室的茶水供应和卫生工作,负责考点办公室的来客接待工作。
二、考场设立:考场设在考生所在校,由该考点主考全面负责考试相关
3、工作,具体安排见考场编排和监考教师一览表。
三、监考教师:每考场由两名监考教师负责本考场考试相关事宜,其中一名由本校统一抽调安排,另一名由外校教师担任。
四、注意事项:
1、学校要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安排、监考教师培训工作,明确监考纪律和时间规定;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不得出现影响考试的行为,保证抽考工作顺利、公平的进行。
2、参与考试考生均应持准考证参与考试,统一抽调的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对学籍号和座位号进行认真核查,对准考证不符合规定、没有参与考试的学生或考场内出现其它异常现象的,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在考场记录上,未出现异常现象可不填。
3、为保证统一检测的公正性,保证检测成绩的
4、真实性,各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考试,不得弄虚作假。所有考点负责人、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凡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导致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解决。
4、考试期间为工作期间,中午一律不得饮酒,否则作为教学事故上报解决。
附件一:
考点主考职责
1、考点主考应于考前40分钟到达所在考点,检查监考教师到校情况和考场情况,考试结束后将抽考报名表和试卷及时上交。
2、考点主考与考点学校负责人共同负责试卷保密工作,每次开卷前应与监考教师共同检查考卷密封是否完好,考试结束后,考点主考与考点学校负责人一同将试卷封好,并共同签字,加盖考点公章。
5、
4、对于考试卷面错误导致试题无法解答的,考点主考应及时与上级联系,以便统一解决。
5、考点主考负责本考点考试纪律,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考点主考应提出警告,并作记录。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监考教师,应立即中止其监考,上报上级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6、考点主考必须制止非监考人员进入考场,解决考点与考试有关的其它突发事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8、考点主考全面负责所在考点考务工作,凡所在考点发生违反考试纪律,考点主考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的,将追究该考点主考责任。
附件二: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必须于监考当天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
2、监考教师要根据时间安排,准时
6、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准时领取、启封、分发试卷,考试前,认真向学生讲解考生守则(作文不允许附纸,否则将附纸去掉后打分,不得乱涂画,否则按“0”分解决),并提醒考生将装订线折起来,以防答题答到装订线内影响成绩。
3、抽调监考教师考试前要对照考场花名册,认真检查考生学籍卡,对学籍卡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检查考生填写的座位号、姓名等是否对的、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考生纠正,如属舞弊行为,要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4、监考人员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确因印刷错误导致试题无法解答的,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当众答复。主考订正试卷错误或监考教
7、师答复试卷模糊处应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出对的题目,不得读题(各考场均应准备粉笔)。
5、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要提出口头警告并及时制止,同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情况严重的要向考点主考报告。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即要集中精力、严厉认真、忠于职守,不准阅读书报、谈笑、接听手机(手机关机或处在静音状态)等,不得提前或迟延考试时间,又要做到和蔼可亲,不大声喧哗,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考试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向考点主考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
7、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规定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学生所有离场后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收集、整理
8、试卷,迅速送交考点主考验收、包装、密封。
8、监考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为考试正常进行,应制止除考点主考外的人在考试期间进入考场。对提前交卷的学生,规定其将试卷放在抽屉内后立即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9、监考教师全面负责本考场考风考纪,凡所在考场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监考教师未及时解决并上报的,追究该考场监考教师责任。
附件三
考生守则
1、准时进入考场,找到自己座位坐下,将准考证(学籍卡)放在座位左(右)上角,以便监考老师检查。
2、收到试卷后将学校、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在指定地点,再阅读试卷,听到考试铃声后方能答题。
3、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考试期间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更不得互相抄袭;考试答题要在密封线内,不得附纸答题,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画;考试结束后仔细检查试卷,确认无误后按监考老师的规定将试卷放好,及时离开考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和大声喧闹;一旦发现有以上违返考试纪律行为,该科成绩将按“0”分解决。
附件四: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抽考日程安排及监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