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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手册专业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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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2023年抽考 考 务 手 册 十二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专抽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尽最大努力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抽考健康顺利进行,成立组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安排部署、检查督导、协调指导等。 主 考:沈敬东 副 主 考:刘 猛 成 员:庹朝晖、肖永公、李承煜、贺朝兴、陈绵超、操艳波、中专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李承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 考务组。 组长:李承煜,成员:陈绵超,操艳波负责考试组织及实行工作。重要负责考点工作方案制定、考场安排布置、考务宣传专栏,制定工作纪律、培训监考人员、接送试卷、考试用品发放回收及其他有关考务问题的解决及管理。 2、安保组。 组长:贺朝兴。成员:政教处工作人员。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及考试秩序维护。。 3、后勤组。 组长:肖永公,成员:总务处工作人员。重要负责协助考务组布置考室和考场办公室、带队教师和监考教师休息室,考后重要负责做好财产清理工作。 4、接待组。组长:庹朝晖,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重要负责考点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带队教师和监考教师休息室的茶水供应和卫生工作,负责考点办公室的来客接待工作。 二、考场设立:考场设在考生所在校,由该考点主考全面负责考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见考场编排和监考教师一览表。 三、监考教师:每考场由两名监考教师负责本考场考试相关事宜,其中一名由本校统一抽调安排,另一名由外校教师担任。 四、注意事项: 1、学校要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安排、监考教师培训工作,明确监考纪律和时间规定;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不得出现影响考试的行为,保证抽考工作顺利、公平的进行。 2、参与考试考生均应持准考证参与考试,统一抽调的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对学籍号和座位号进行认真核查,对准考证不符合规定、没有参与考试的学生或考场内出现其它异常现象的,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在考场记录上,未出现异常现象可不填。 3、为保证统一检测的公正性,保证检测成绩的真实性,各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考试,不得弄虚作假。所有考点负责人、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凡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导致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解决。 4、考试期间为工作期间,中午一律不得饮酒,否则作为教学事故上报解决。 附件一: 考点主考职责 1、考点主考应于考前40分钟到达所在考点,检查监考教师到校情况和考场情况,考试结束后将抽考报名表和试卷及时上交。 2、考点主考与考点学校负责人共同负责试卷保密工作,每次开卷前应与监考教师共同检查考卷密封是否完好,考试结束后,考点主考与考点学校负责人一同将试卷封好,并共同签字,加盖考点公章。 4、对于考试卷面错误导致试题无法解答的,考点主考应及时与上级联系,以便统一解决。 5、考点主考负责本考点考试纪律,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考点主考应提出警告,并作记录。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监考教师,应立即中止其监考,上报上级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6、考点主考必须制止非监考人员进入考场,解决考点与考试有关的其它突发事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8、考点主考全面负责所在考点考务工作,凡所在考点发生违反考试纪律,考点主考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的,将追究该考点主考责任。 附件二: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必须于监考当天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 2、监考教师要根据时间安排,准时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准时领取、启封、分发试卷,考试前,认真向学生讲解考生守则(作文不允许附纸,否则将附纸去掉后打分,不得乱涂画,否则按“0”分解决),并提醒考生将装订线折起来,以防答题答到装订线内影响成绩。 3、抽调监考教师考试前要对照考场花名册,认真检查考生学籍卡,对学籍卡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检查考生填写的座位号、姓名等是否对的、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考生纠正,如属舞弊行为,要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4、监考人员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确因印刷错误导致试题无法解答的,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当众答复。主考订正试卷错误或监考教师答复试卷模糊处应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出对的题目,不得读题(各考场均应准备粉笔)。 5、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要提出口头警告并及时制止,同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情况严重的要向考点主考报告。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即要集中精力、严厉认真、忠于职守,不准阅读书报、谈笑、接听手机(手机关机或处在静音状态)等,不得提前或迟延考试时间,又要做到和蔼可亲,不大声喧哗,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考试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向考点主考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 7、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规定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学生所有离场后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收集、整理试卷,迅速送交考点主考验收、包装、密封。 8、监考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为考试正常进行,应制止除考点主考外的人在考试期间进入考场。对提前交卷的学生,规定其将试卷放在抽屉内后立即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9、监考教师全面负责本考场考风考纪,凡所在考场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监考教师未及时解决并上报的,追究该考场监考教师责任。 附件三 考生守则 1、准时进入考场,找到自己座位坐下,将准考证(学籍卡)放在座位左(右)上角,以便监考老师检查。 2、收到试卷后将学校、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在指定地点,再阅读试卷,听到考试铃声后方能答题。 3、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考试期间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更不得互相抄袭;考试答题要在密封线内,不得附纸答题,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画;考试结束后仔细检查试卷,确认无误后按监考老师的规定将试卷放好,及时离开考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和大声喧闹;一旦发现有以上违返考试纪律行为,该科成绩将按“0”分解决。 附件四: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抽考日程安排及监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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