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贵阳市地方建筑材料工业公司水泥预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贵州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解决甲方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恢复甲方生产,配合贵阳市城市改造建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联合开发金鸭村地籍号:W-2-1-122-X,宗地图号2944000-3659000项目,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一、联建项目1.名称:金鸭样板小区(暂定名)2.性质:综合商住小区3.建设地点:贵阳市野鸭乡金鸭村(白云大道)即甲方所属地块,地籍号W-2-1-122-X,宗地图号:2944000-3659000占地面
2、积为22992.594.建设规模: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二、联建合作方式:甲方提供附图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开发建设用地,作为资源投入;乙方提供项目开发所需的全部建安资金,作为资本投入,双方联合开发。三、双方责任:1.负责提供该地块地相关的法律文件;土地证、产权证等。2.与乙方共同办理有关开发手续及在乙方协助下办理国家对特困企业税费、规费的减免手续。3.负责该地块的拆迁安置工作。协助乙方进行房屋的拆除及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水电源,由乙方付费。乙方责任:1.承担该土地新建建筑物项目说所属的全部建安资金。2.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开发建设期间土地红线范围内30户住户的周转过渡费(以
3、2000年3月28日前住户为准)。3.在甲方协助下乙方负责办理规划定点等手续。4.与甲方共同完善建设施工的前期工作,并全权负责开发管理工作。5.负责委托办理设计方案及承担设计费用。6.负责选择施工队伍,与甲方共同监督施工质量。7.负责房屋销售工作。四、分配方案:1.根据规划部门审定的该宗地内总建筑面积在竣工后,甲方分得建筑面积20%,乙方分得建筑面积80%。2.考虑甲方要求,在该宗地上沿街道土地,先行申报修建综合门面,其分配比例为3:7,即甲方占30%,乙方占70%。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正式签订,即具有法制效力,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承担法律责任。甲乙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
4、方应付另一方(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2.乙方因资金等原因造成停工6个月以上,视为乙方违约。3.甲方因联建手续不完善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六、其他条件:1.在甲、乙双方签订联建合同后,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合同相抵触的合同。2.甲、乙双方联建过程中,甲方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3.甲、乙双方组建联建办公室,负责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甲方不负责任)。4.该合同不受双方人事变更和体制变更而变动。合同条款将衔接执行,确保该合同的延续性和法律性。5.甲、乙双方积极争取国家对“退二进三”政策上的支持及本开发项目税费、规费上的减免。为能减免的部
5、份,双方按分成比例分摊。七、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双方各执六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开发项目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期。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甲方:贵阳市地方建筑材料工乙方:贵州广信房地产开发业公司水泥预制品厂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远志法人代表:何天明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
6、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
7、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
8、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