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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厉劳动纪律,强化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措施合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 假别和待遇
第三条 法定假
我国政府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假日,清明节,端午节(以政府颁发公告为准),员工享有带薪休假;
第四条 病假
因病需占用上班时间在家休养、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视为病假;(不享有工资,最长假期为三个月)。
第五条 事假
因个人或家庭特殊事务,需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视为事假。休假期间不享有工资待遇;
第六条 婚假
2、因本人结婚而请假;可享有3天带薪婚假。
第七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养子女)死亡时,可申请丧假三天。公婆或岳父母死亡时,也可申请丧假三天。根据旅程远近,另准予旅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条 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有三个月带薪产假 。
第九条 工伤假
员工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需要加班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加班审批申请制度。(附件一)
第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不享有款项规定。
第三章 请销假审批权限和手续
第十二条假期计算
员工不管休何种假别,满半天累加计算。
第十三条审
3、批权限
员工请假(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国家法定休假日除外),均需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同意后方可休假。
(一)请病假5天(含)、事假3天(含)以内者,由所在部门主管同意,部门领导由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
(二)请年休假、工伤假、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病假5天、事假3天以上者:
一般员工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并签订意见后,报办公室立案;
部门领导由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报办公室立案;
企业班子组员请假报总经理同意,报办公室立案。
(三)经办公室同意参与业余学习员工,在学校规定辅导、考试时间内所占用工作时间按出勤看待(必须出具校方告知单),考试前可予以3天复习时间。届时,按本条上款规
4、定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参与业余学习者,学习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看待。
(四)员工休假期满,需延长假期者,要提前一天按原同意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四条未履行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同意私自离动工作岗位,按旷工认定。
第十五 请假手续
(一)需请假者首先在本部门填写《请假申请表》(因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要委托他人代办)。需本部门审批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一份本人留存;由办公室审批或立案一式三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一份由办公室留存,一份由本人留存。
(二)休假期满后,本人留存《请假申请表》交本部门,由办公室审批或立案,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以示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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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十六条 作息时间
上午8:00到岗, 12:00下班;下午13:30(夏季2:00)到岗, 17:30(夏季6:00)下班。
第十七条 考勤措施
采用指纹打卡签到考勤记录,客户经理每天早晚各打一次卡,上午8:00前打卡一次;下午5:30(夏季6:00)后来打卡一次。后台操作人员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均需打卡。 外出办理业务不能及时打卡者,填写《外出审批单》(附件三)。每月员工考勤记录成果,部门经理签字后,连同“请假审批单”、“外出审批单”,次月3日前各部门内勤,报办公室立案造工资表。
第五章 检查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每月对《
6、考勤签到表》(附件四)填报状况、休假考勤规定执行状况以及迟到、早退、离岗、旷工等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并视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违反本规定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迟到(上班时间过后15分钟内无端未到岗)、早退(无端提前15分钟及以上离岗)、离岗(上班时间私自离动工作岗位半小时以上)人员,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第二十三条对旷工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惩罚。旷工半天(含,下同)者罚款20元;旷工1天者罚款50元;旷工2天至14天者,从第二天起,每增长一天增长罚款50元;持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合计旷工超过30天者应予以除名。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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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由企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措施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附:1.加班审批单
2.请假申请单
3.外出审批单
附件一:
加班审批单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
岗位
加班日期
加班天数
实际加班日期及天数
部门经理签字
年 月
8、 日
附加二:
请假申请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职 位
假 别
拟休假日期
部门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总经理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实际休假数
月 日至 月 日, 合计: 天
附件三:
外出审批单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姓名
部门
外出事项
外出时间
自 月 日 时 分起 至 月 日 时 分止
与否返回 企业
部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