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104.50KB ,
资源ID:3309307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30930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XX印刷厂诉XX出版社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范本.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XX印刷厂诉XX出版社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范本.doc

1、  XX印刷厂诉XX出版社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民事诉状 原告:XX大学印刷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XX号 法定代表人:钱XX职务:厂长 被告:中国XX出版社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XX号 第三人:北京XX图文快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后园恩寺XX号 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董事长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支付印刷费261058元 (贰拾陆万壹仟零伍拾捌元)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1996年年底,原告XX大学印刷厂经第三人北京XX图文快印有限公司介绍,承揽了被告中国XX出版社《生日礼品书》的印刷业务。

2、被告在1996年12月25日和1997年1 月14日分别交来印刷任务。原告在1997年2月28日前完成印刷定作物,根据被告指示交第三人北京XX图文快印有限公司装订。因被告未及时支付印刷费,合同自动终止。至1997年10月6日,在原告和第三人的催促下,被告才经第三人支付给原告50000元印刷费,尚有261058元,被告拖欠至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向你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具

3、状人:XX大学印刷厂 法定代表人: 一九九八年六月八日   代理词 审判长: 今天,法庭开庭审理原告经贸大学印刷厂诉被告中国XX出版社、第三人北京XX图文快印有限公司承揽印刷费纠纷一案,北京XX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听了刚才的法庭调查及法庭对本案证据的质证,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中国XX出版社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为了说明这一观点,本代理人有必要首先说明本案涉及的几种法律关系。 1、原告与第三人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国对书刊的印刷实行书刊印刷许可证制度。没有书刊印刷许可证,是不

4、得从事书刊印刷的业务。这种行业规定,本案当事人都是清楚的。原告具有书刊印刷许可证,第三人没有,这就是为什么第三人承揽印刷业务,必需与原告签订代理合同的原因。 原告与第三人于1995年5 月签订的《印刷业务代理协议书》,约定第三人在原告“营业执照为据”的印刷业务范围内承揽业务。原告的授权是承揽印刷业务,保证按时付款,及时结帐。 根据上述协议,原告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第三人是原告承揽印刷业务的代理人。原告是第三人的被代理人。这种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 2、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是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庭调查证实,第三人得到原

5、告授权后,却用自己的名义与被告签订《印刷业务合同书》,将被告的定作物交原告印刷。 第三人是原告的代理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是由原告履行,被告出具的《委印单》委托方是被告,承揽方是原告,证实被告明知是原告在履行合同。因第三人不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资格,超越代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法院判决第三人合同主体资格无效。原告是本案的当事人,实际上履行了合同规定承揽方的义务,被告有义务根据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向原告支付本案的印刷费。 3、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关系 被告及其代理人一再强调与原告没有签订合同,与原告没有法律关系,不是本案的

6、被告。 被告很清楚书刊印刷许可证制度的行规,明白为什么要出具《委印单》给原告,被告也知道是谁在为它履行合同。 被告认为原告是为第三人印刷书籍。如果这一假设可以成立,被告无疑违反了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的规定》。该规定第一条指明出版单位出让国家出版行政部门赋予的权力,放弃包括印刷等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使其以出版单位的名义牟利,均以买卖书号查处。我想,被告不会想承担买卖书号的法律责任。 本代理人认为,原告是本案合同的承揽方,被告是本案合同的定作方,原告与被告承揽印刷合同的法律关系非常明确。 综上,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印刷费。被告与第三人的其它纠纷,与本案无关。 上述代理意见,法庭合议时给予充分的考虑。 谢谢审判长。   委托代理人: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七日 注: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责任,就有了XX图文公司诉出版社的另一场诉讼。   .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