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疑问解答1、 请青来教授解答梁腰筋的设置问题 2004-11-12 16:57:43 1、一直有不少人问梁腰筋(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的设置问题:是不是“要么不设置,要设置就至少是两道”? 2、 现在 03G101-1 图集第 62-64 页是要求“小于等于 450 设置”腰筋,又要求腰筋“间距小于等于 200 ”,则只能是“至少是两道”了。 3、 有没有“只设置一道腰筋”的情形? 4、 梁的侧面构造钢筋是不是不须经过计算,而只根据梁截面高度来决定其根数的 ? 5、 我最近看到一份图纸,梁高为 600 ,只设置“ G2 12 ”即每侧一道构造钢筋。对不对? 6、 还是那份图纸,另一个梁,梁高
2、为 900 ,却设置“ G14 12 ”即每侧七道构造钢筋。是不是太密了?对不对? 7、 该图纸在另一个梁上设置抗扭钢筋的时候,梁高也是 900 ,却设置“ N14 12 ”即每侧七道抗扭钢筋,直径和上条所述的构造钢筋(只是锚固长度多一点儿)。对不对? 8、 还有,“ 12 ”当抗扭钢筋,直径是不是太小了一点,换成直径大一点的钢筋(根数少些),好不好? 陈青来教授回复: 1 、 G101-1 中的规定取自 GB50010-2002 混规 10.2.16 ,这个规定值得再研究,尤其是规范中用词为“应”字更值得再考虑,其中配筋截面面积要求根本不适用于宽扁梁。但是,由于 2000 新规范刚推出,宜先
3、让实践和时间作出评判。 2 、问题有误:是“大于”而不是“小于”。按规定是“不配则已,配则两道”。 3 、有。工程师有权决定仅配一道,规范对间距的规定用词为“宜”。 4 、要经过计算,规范规定:“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有效截面面积的 0.1% ,其间距不宜大于 200mm ”。 5 、无对错之分,按设计即可。 6 、工程师系根据梁所受扭矩配置,因不知其实际扭矩,所以不好评判。 7 、同上条。 8 、要根据实际梁的高宽比综合考虑,采用小直径钢筋并非不妥。“柱筋宜粗,梁筋宜细”。 2 、 请青来教授解答梁下部钢筋连接的普遍性问题 2004-11
4、-10 8:57:13 1 、有的施工人员有这样的施工习惯:梁下部钢筋一律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这种做法对吗? 2 、也有的人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 、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敬请青来教授解
5、答。 陈青来教授回复: 1 、对。 2 、前错后对。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筋与原位标注的构造相同。 3 、“能通则通”通常指支座上部钢筋。下部钢筋的问题不在于锚入支座,而是一方直锚固,另一方要“翘起”锚固(见 35 页)。由于施工习惯并不科学,所以改革要逐步实现,在 04G101-4 中就提出了宜采用“非接触”搭接的概念,就是逐步改变已经延续了半个世纪之久的施工习惯。 3、 框架柱中,如果出现“拉勾”这种形式的拉勾,要不要同时勾住箍筋和主筋(汤仁海) 2004-11-12 17:47:07 我是钢筋工,我认为这个也属于箍筋的一种,应该不用勾住箍筋 吧,呵呵 ,我的 QQ 是 329298446 陈
6、青来教授回复: 要同时钩住箍筋。不仅柱,而且剪力墙边缘构件都应这样做 4、柱子的焊接的部位一定要箍筋加密吗? 2004-11-3 20:40:04 柱子的焊接的部位一定要箍筋加密吗? 陈青来教授回复: 不需要 . 03G101 勘误 2003-7-9 16:35:41 03G101-1 勘误 1 、第 15 页第 3.3.1 条第三行末“ 3.3.4 ”应为“ 3.3.3 ”。 2 、第 27 页图 4.2.5 单跨井字梁“ JSL7(1) ”应为“ JZL7(1) ”。 3 、第 43 页图 A 中的柱内侧钢筋引注“ l aE ”应为“ l a ”。 4 、第 47 页转
7、角墙构造中上下相邻两排水平筋交错搭接的左边起点距暗柱边缘,加注“ 0 ”。 5 、第 47 页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进”暗柱; 6 、第 54 页上图和下图跨中引注“贯通筋”应为“通长筋”。 7 、第 55 、 56 页上图跨中引注“贯通筋”应为“通长筋”。 8 、第 67 页 1 1 右上“按 54 页”应为“按 48 页”。 9 、第 68 页上图、中图左下方的小图及引注“当下部纵筋直锚长度不足时可弯锚”应删除。 以上关于 03G101-1 的勘误在网站首页“业界动态”中的“新闻”栏目上也有发表,请查阅。 5、楼板的负筋现在要锚固到支座内一个 L
8、A ,这样我们施工的时候支座部位的砼就不好浇 ( 汤仁海 ) 2004-11-12 7:11:19 有的就不好浇至板下(还要往下留一些)。这样的们支模的时时候就很费事儿,请问有没有最好的处理方法呀。 事实上,在许多施工中还是按以前的方法用的, 另外,如果是一级钢,在支座处要不要做 180 度的弯勾呢 陈达飞先生回复: 1 、板钢筋在支座处要不要“做 180 度弯钩”问题: 楼板下部钢筋如果是一级钢筋,端部必须做 180 度弯钩。 楼板的扣筋如果是一级钢筋,现在施工单位一般不做 180 度弯钩。 2 、“楼板负筋的锚固长度”问题: qlchen 教授过去有过多次数叙述: Qlchen 回复:板负
9、筋的锚固( 2004-4-5 21:59:11 ) 伸到或超过梁中线加弯钩,总锚长达到 la ,效果比较好。 Qlchen 回复:板负筋的锚固( 2004-4-19 22:21:53 ) “伸过或超过梁中线”,是指宽扁梁时的情况。对于非宽扁梁宜伸至对边稍退后“扎入”梁中,这样比全走梁外皮效果好。 zxd :请教陈总关于顶板负筋的构造问题: ( 2003-9-1 9:53:41 ) 伸入边支座时,是否还需满足锚固长度? Qlchen 回复: ( 2003-9-1 22:32:27 ) 水平段 0.4lae ,弯钩 15d 或至板底 zxd 再问: ( 2003-9-2 8:48:26 ) 1 、
10、如果 ha- 保护层 la 时,还需要弯折吗? 2 、如果 ha- 保护层 la 时,是否需伸至支座对边再往下弯折? Qlchen 回复: ( 2003-9-2 9:03:44 ) 1 、支座为混凝土墙时,可以不弯折; 2 、至支座中线能满足 =0.4la 时即可弯折,不必伸至对边再弯。 03G101-1勘误、调整、增补: 03G101-1 勘误、调整和增补第 11 至 31 项 11 、(勘误)第 3 页“构件代号”第 2 栏第 5 行“非边缘端柱”应为“非边缘暗柱”。 12 、(勘误)第 19 页最下边一行“注”中“混凝土标号”应为“混凝土强度等级”。 13 、(勘误)第 19 、 21
11、两页左边“结构层楼面标高结构层高”栏所标出的底部加强部位“ 2 、 1 ”层应为“ 1 、 2 ”层。 14 、(勘误)第 20 页“剪力墙柱表”下面一排中部“ GYZ2 ”和第 21 页 1 A B 轴上的 GYZ2 自标高 8.670 往上的“ T 型”配筋截面应为“一型”配筋截面,以符合第 18 页“构造边缘翼墙(柱) GYZ ”的规定。 15 、(勘误)第 21 页连梁( LL )标注中上部纵向钢筋与下部纵向钢筋的分隔“,”号应为“;”号。 16 、(调整)第 24 页左栏最下一行第 15 17 字“通长筋”改为“全跨相同”。同页右栏倒数第二行调整改为:“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
12、筋 ”。 17 、(增补)第 25 页第 4.2.4 条 3 款第三行在“另一边省去不注。”与“(图 4.2.4a )”之间增补插入:“不适用该规定的情况见下款。”并删去“(图 4.2.4a )”。再补充第 4 款:“ 4. 当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 4.2.4a )。” 18 、(增补)第 33 页表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mm )的注增补第 5 条:“ 5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中相应数值减 10mm ,且不应小于 10mm ;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5mm 。” 19 、(勘误)第 3
13、4 页表头删去“纵向”两字。 20 、(调整)第 36 页“焊接连接”构造对焊接连接点的引注“相邻纵筋交错焊接连接”改为“相邻纵筋交错对焊连接”,防止误解为允许采用搭接焊接。 21 、(增补)第 36 页“注”第 5 条和第 42 页“注”第 4 条后均补充:“也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在该两页图 2 连接点的引注上均增补:“(将柱下端的搭接位置上移至此)”。 22 、(调整)第 38 、 39 页对焊接连接点的引注“闪光接触对接焊接”去掉“闪光接触”四字,调整为“对接焊接”。 23 、(增补)第 40 页右下“圆柱螺旋箍筋构造”的分图名“ 2. 搭接构造”增补改为:“ 2. 螺旋箍筋搭接
14、构造”。 24 、(调整)第 47 页上排第 3 图转角墙的水平筋搭接长度“ LlE ( Ll )”改为“ 1.2LaE ( 1.2La )。同页“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锚固”构造中加注:“除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外,当剪力墙水平钢筋满足直锚长度或弯锚长度与形式要求时,可不伸至对边。” 25 、(调整)第 48 、 49 、 50 页剪力墙身竖向分布钢筋连接构造中的竖向分布钢筋搭接长度“ LlE ”改为“ 1.2LaE ”,“ Ll ”改为“ 1.2La ”;接头位置错开距离“ 0.3LlE ”和“ 0.3Ll ”均改为“ 500 ”。 26 、(增补)第 48 页“注”增补:“ 3. 本图集所指
15、小墙肢为截面高度不大于截面厚度 3 倍的矩形截面独立墙肢。” 27 、(调整)第 51 页双洞口楼层 LL 去掉中间支座中的两道箍筋。在“连梁、暗梁和边框梁侧面纵筋和拉筋构造”的注中加注:“箍筋封闭位置可在矩形截面的任何一角。” 28 、(增补)第 54 、 55 、 56 页“注 5 ”第 5 行第三字后增补插入:“当支座上部钢筋与通长筋直径相同时,”。 29 、(勘误)第 65 页上图梁下部钢筋锚入支座“( Ll )”应为“( La )”。在“非框架梁 L 配筋构造”的“注”中补充:“当为光面钢筋时,梁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为 15d 。” 30 、(勘误)第 66 页上边“注 1 ”中的“
16、26 页”应为“ 33 页”。同页上所有梁及梁节点的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均改为 12d ,并加注:“当为光面钢筋时,梁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为 15d 。” 31 、(增补)对本图集所有与连接和锚固有关的构造说明中增补:“钢筋连接和锚固必须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2002 9.3 钢筋的锚固与 9.4 钢筋的连接、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 2002 6.5 钢筋的连接和锚固的所有规定。” 6、请问达飞先生 . 所谓的最小配筋以及最大配筋是什么意思呢 ? (汤仁海) 2005-1-20 6:18:08 在图集中 , 比如顶层的梁柱互锚 , 就有配筋不大于 1.2% 什么的
17、, 人想问一下 , 这个配筋率是个什么根念呢 ? 它是怎么计算来的呢 , 好像这也是个系统学问呢 , 你能的它很具体的讲一下吗 ? 谢谢 陈达飞先生回复: 1 、所谓“配筋率”,就是钢筋的总截面积除以构件混凝土的截面积所得的比率。但不同构件、不同部位所要求的“配筋率”,其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2 、 03G101-1 图集 55 页所说的“柱外侧纵筋配筋率”的计算方法:柱外侧纵筋(包括两根角筋)的截面积除以柱总截面积。 3 、 03G101-1 图集 56 页所说的“梁上部纵筋配筋率”的计算方法:梁上部纵筋(如果有两排钢筋的话,两排都要算)的截面积除以梁的有效截面积。 梁有效截面积为梁宽乘以梁的
18、有效高度(“梁的有效高度”:当配一排筋时为梁高减 35 ,两排筋时为梁高减 60 )。 7、L 下部钢筋伸入支座的长度为 12D (弧形梁为锚固长度) 2005-1-17 13:59:27 L 下部钢筋伸入支座的长度为 12D (弧形梁为锚固长度),是否还需要满足 03G101-1 中 33 页受拉锚固长度注 3. 在任何情况下,锚固长度不小于 250 毫米的要求,请问受压的锚固长度是受拉锚固长度的多少合适? 陈达飞先生回复: 非框架梁 L 下部钢筋在支座附近不是“受拉”,所以,不必满足“最小受拉锚固长度 250mm ”的要求。 8、关于 03G101 第 36 页柱纵向钢筋连接是否应该理解为
19、每层一个搭接点 2004-12-25 7:59:29 我昨天去深圳结算 , 他们理解 03G101 第 36 页柱纵向钢筋连接是按每隔一层一个连接点 , 他们这样理解对吗 ? 陈达飞先生回复 1 、从 03G101-1 图集第 36 页所给出的信息来看,柱纵向钢筋应该是每层一个连接点,这个连接点的位置在楼板以上由“三个控制条件”所决定。 2 、“柱纵向钢筋每层一个连接点”,也符合分楼层施工的需要,如果在某一楼层施工时,伸出楼面的柱纵向钢筋有三四米长(伸到更上一层),这样对施工是很不方便的。 陈青来教授回复 CDF 先生答的好 ! 9、请青来教授解答梁下部钢筋连接的普遍性问题 2004-11-1
20、0 8:57:13 1 、有的施工人员有这样的施工习惯:梁下部钢筋一律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这种做法对吗? 2 、也有的人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 、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敬请青来教授解答 陈青来教授回复 1 、对。 2 、前错后对。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筋与原位标注的构造相同。 3 、“能通则通”通常指支座上部钢筋。下部钢筋的问题不在于锚入支座,而是一方直锚固,另一方要“翘起”锚固(见 35 页)。由于施工习惯并不科学,所以改革要逐步实现,在 04G101-4 中就提出了宜采用“非接触”搭接的概念,就是逐步改变已经延续了半个世纪之久的施工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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