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特定患者定期随访制度为了规范出院患者指导,打造名医和专科特色,扩大医院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也为了将医疗服务延伸至患者出院后及其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够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也为了准确的统计临床科研数据,根据等级医院评审需要,特制定特定患者随访制度,希各科室遵照执行。第一条 各病区均应建立特定患者住院信息登记档案,登记内容包括: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出院诊断、出院时间、出院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随访方式及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床位医师负责填写。第二条 特定患者的范围由科室内部讨论决定并上报医患沟通中心,
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科研需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病人2、重点专科、重点学科有临床需要的病人3、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4、其他需要开展定期随访活动的特定患者第三条 随访方式包括书面随访、电话随访、召回、家访等,各病区每年应至少开展两次家访活动,并有合影留念、活动记录。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主诉、体征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第四条、随访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及临床科研要求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
3、人出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3个月随访一次。第五条 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相关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和病人住院期间的床位医师负责,第一责任人为床位医师,随访情况由床位医师按要求填写在住院病人信息档案随访记录部分。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汇报上级医师、科主任,是否需要一起随访。第六条 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第七条 临床科研负责人及时将随访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获得科研数据,指导临床实践。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医务科2017.10.09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