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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处罚明细.doc

1、解聘 1.有下列情形,企业将给予辞退,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据情节进行处罚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依《劳动法》第39条及第46条)。 1.1.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1.2.员工有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的规章制度者。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1.4.有贪污、盗窃、赌博等违法行为者。 1.5.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经教育不思悔改者。 1.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凡连续旷工达十五天及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公司将给予辞退,且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依国务院发[1982]59

2、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 廠規處罰: 1. 进出厂区必须佩戴厂证,否则不予放行,在厂区内无佩戴厂证者罚款20元 2. 绝对服从各级管理人员之管理,不得任意选择工作岗位,工人如不服从主管的管理调配,主管有权给予罚款,事后不得威胁、敲诈、恐吓他人,违者辞退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3. 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代他人打卡或托人打卡,伪造出勤者,扣薪3天。 4. 上班时间不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阅读书报、打瞌睡,不准无故大声喧哗,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拖延生产速度,消极怠工,不准私自下班,保持工作台及机台、地面的清洁。违者罚款15元。 5. 在厂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

3、打架斗殴,影响工厂秩序,诽谤他人或对他人实施暴力、侮辱之行为者,罚款50元并立即辞退,伤人者,送公安机关处理(依《劳动法》第39条)。 6. 未经厂部批准不得私自带他人入厂,不准在宿舍内酗酒、玩麻将或赌博,不准私自接电用电,违者罚款50元,不听劝告者,罚款并辞退。 車間管理處罰: 1.车间主管班长或指定带班人员为现场直接管理者,有权管理该车间一切工作人员,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该车间时,该管理人员有权记过、警告或罚款。 2.只允许在规定餐厅依秩序就餐,不准将饭菜、糕点、水果等食品带入车间﹐严禁带烟进入无尘车间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3.水杯、衣物及工具等必须按规定在指定位置

4、摆放﹐不得放于机台、工作台或生产车间任意位置;也不得将无尘车间衣帽鞋子穿出车间,违者罚款20.0元。 4.遵守纪律,不得乱写乱画,或带入书报阅读,严禁上班打瞌睡。违者罚款15.0元。 5.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上班私自离开无尘车间或进入与之工作无关的车间,严禁站立窗口、走道等处向外张望或与他人谈天,违者罚款15.0元。 6. 按规定摆放物料、料盆及包装材料﹐不得随意乱丢,违犯不听劝告者罚款15.0元。 7. 确保无尘室无尘,门窗、墙壁、机台、工作台及地面处卫生干净, 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手指套、无尘纸、垃圾,严禁将手指套带出生产区乱放乱丢,违者罚款20.0元。

5、宿舍管理處罰; 1.注意公德,不得在宿舍、走廊大声喧哗,一言一行不得影响他人的利益,晚上23:00、白天11:00在寝室包括走廊闲聊﹑放收音机等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告者,罚款30.00元。 2.晚上23:00时后不得在异性宿舍逗留,不听劝告者,罚款30.00元;严禁男女混居,违者罚款50.00元/次。 3.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宿舍、床位,违犯不听劝告者,罚款20.00元。 4.严禁在宿舍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元并辞退。 5.不得在宿舍洗衣物而弄湿地面,不得在宿舍乱挂衣服物品,影响宿舍整洁;不得将水倒入走廊、楼梯或从窗口、楼上直接倒出,违犯不听劝告者,罚款15.00元.

6、 6.不得打饭到宿舍,不得在冲凉房洗碗筷, 违犯不听劝告者,罚款15.00元。 4.严禁随地吐痰, 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不得倒入厕所、窗外,严禁乱丢垃圾,违者罚款15.00元/次。 工衣公物管理處罰: 1.凡丢失厂服、工衣者﹐每次罚款50元/件。 2. 凡丢失或在一年以内脏污或损坏工帽更换者﹐每次扣薪10元/件。 3.衣柜、放大镜使用损坏者,每次罚款20元。 4.镊子、剪刀、机修工具等物品以旧换新不扣款;因丢失领取者﹐每次罚款10元/件。 5.千分尺、游标卡尺、显微镜等公用工具因使用不当损坏者﹐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件;丢失者罚款100元/件。 6.设备机器零部件因操

7、作不当或粗心导致损坏者,据零部件单价高低﹐每次给予当事人不低于20元/件的罚款。 处罚 1.处分类别 依照性质及情节轻重可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 1.1.警告:违反以下条例,影响轻微的,给予警告处分。 a.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打私人电话及擅离职守者。 b.破坏环境卫生,情节轻微者。 c.工作场所行为不雅、形象不佳及影响工作秩序者。 d.违反安全操作流程及安全用品配戴规定者 e. 违反生活区有关规定,情节轻微者。 f. 出入公司未配戴识别牌不接受保安查询,但经纠正态度良好者。 其它违犯公司的纪律规定应予警告处分者 1.2.记

8、过,适用范围包括: a.出入公司未配戴识别牌且又不接受保安查询者 b.不服从主管合理调派,而未完成工作任务者。 c.对工作弄虚作假但并非谋取直接经济利益者 d.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嬉戏之双方。 e.工作时间内偷闲或利用公司电脑私自上网,玩电脑游戏,假公济私情节轻微者。 f.违反工作安全操作流程规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情节轻微者。 g.违反生活区有关规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情节轻微者。 h.包庇应受处分的员工者。 i.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或宿舍区域者。 j. 因工作失误造成内部投诉,同样问题一月累计超过4次者。 k.因工作失误造成客户投诉一月累计达两次者。 l.其它违犯公司的

9、规章制度而罚款,且罚款在50元以下者。 m.同一年度被警告达三个者,即等同于一个小过; 1.3.记大过:员工的行为正在或已经给公司财产、生产秩序、工作安全、企业名誉、他人利益带来损害、危害,明知故犯情节较严重者,得以记大过制止其恶意行为。适用范围包括: a. 有意违反安全生产操作流程,造成伤亡或消防事故者。 b. 有意损坏公司形象或财物者。 c. 在宿舍内赌博者。 d.利用公司设备或工余材料加工个人物品者 e. 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致生产变故使公司承受重大损害者。 f. 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资料,未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g.拒不服从主管合理调派,而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h.一个

10、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i. 因工作失误造成内部投诉,同样问题一月累计超过8次者。 j. 因工作失误造成客户投诉一月累计达4次者。 k.其它违犯公司的规章制度而罚款,且罚款在50元以上者。 l.部门员工因质量异常而罚款每月累计超过4次;或质量异常人均超过2次者,该部门主要责任干部。 m. 废品率超过正常废品率(损耗)2倍者,该部门主要责任干部。 n.同一年度被记过达三个者,即等同于一个记大过。 1.4.降级:员工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依国务院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5条)。 a.半年内被记大过达两次

11、者,职务或等级降一级。 b.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干部,降一级。 C.其它应当降级的情形。 1.5.辞退:员工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依《劳动法》第39条): a.员工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b.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C.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者。 d.严重违纪违规,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e.半年内累计记大过三次或者一年内累记被记大过五次者。 f.其它应当辞退的情形。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

12、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

1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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