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9 ,大小:131.50KB ,
资源ID:3114241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11424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五五普法表彰通知.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五五普法表彰通知.doc

1、廊法宣办201113号廊坊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县(市、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廊坊开发区工委、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6年至2010年,全市认真组织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实现、保障和谐廊坊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普法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抓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

2、评选一批“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别和范围(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城镇社区、学校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村中评选。(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在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中评选。(三)“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在专门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中评选。(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模范:在推进“五五”普法实施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中评选。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100个)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将法制宣传教育和

3、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2、周密部署,工作扎实。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年度有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单位内部行为,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3、工作成效明显。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单位内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处于领先水平。4、本单位本系统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刑事

4、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二)先进个人(60名)1、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2、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运用水平。3、在工作生活中积极主动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做出突出贡献。4、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努力维护法律权威。5、工作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三)先进工作者(40名)1、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5、,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2、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出突出成绩。3、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能作用。4、工作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四)先进模范(6名)1、能够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2、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面向

6、基层服务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3、积极参与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突出成绩。4、带头学习法律,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运用水平,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5、工作扎实有效,勇于开拓创新,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有较大影响,为群众所公认。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推荐上报。由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报领导小组审定。 2、评选重点是基层,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参加

7、评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综治部门的意见。 3、评选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和妇女比例。 4、严格条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5、各县(市、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按照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市直部门直接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6、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和先进模范,要分别填写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和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模范呈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主要事迹材料

8、,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2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各县(市、区)要写出评选推荐报告,并填写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呈报情况汇总表和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呈报情况汇总表各一份。四、奖励办法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受奖励单位和个人名单在廊坊日报上刊登。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给予记三等功奖励;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给予记二等功奖励。对评选出的先进模范,授予廊坊

9、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模范称号,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推荐工作截至2011年11月4日,请各地各部门务必按时将相关材料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百增 联系电话:2115370附件: 1、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2、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3、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4、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5、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模范呈报审批表6、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呈报情况汇总表7、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呈报情况汇总表8、市直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

10、体、先进个人分配说明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1 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别单位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三河市753香河县753大厂县542广阳区642安次区642永清县743固安县643霸州市753文安县753大城县653开发区322市直部门331010附件2 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单位名称送审单位曾获奖励主要事迹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县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委、市政府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附件3 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姓

11、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曾获奖励主要事迹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县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委、市政府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附件4 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姓 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曾获奖励主要事迹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县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委、市政府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附件5 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模范呈报审批表姓 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曾获奖励主要事迹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12、) 年 月 日县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委、市政府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附件6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呈报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序号单 位 名 称联系电话12345678910汇总单位: 县(市、区)普法办(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7廊坊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呈报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 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12345678910汇总单位: 县(市、区)普法办(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8 市直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配说明市直部门“五五”法

13、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33个)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廊坊市检察院廊坊市公安局 廊坊市司法局廊坊市安全局 廊坊市国资委市劳教所 廊坊市水务局廊坊市人社局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教育局 廊坊市房管局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廊坊市人防办廊坊市农行 廊坊市文广新局廊坊市技术监督局 廊坊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廊坊市交通局 廊坊市环保局廊坊市建设局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廊坊市农业局 廊坊市林业局 廊坊市规划局 廊坊市审计局廊坊市烟草专卖局 廊坊市物价局 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廊坊市总工会廊坊市卫生局 共青团廊坊市委廊坊师范学院 市直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10人)市委办 市人大 市政协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团市委 地税局 体育局 廊坊农行 廊坊日报市直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10名)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 市政府法制办 市妇联 法院市法宣办 人社局 市编办 公安局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模范(6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司法局 主题词:法制宣传教育 表彰 通知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司法厅、省法宣办,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 廊坊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印(共印180份) 19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