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彦镇综合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方案一、市场现状1.巴彦岱镇农贸市场位置巴彦岱镇农贸市场位于巴彦岱镇镇区中心,国道218线和工矿厂路交汇处,北靠铁路,距高速公路出口约1公里,距火车站约2公里。2.市场现状原有市场占地面积6.3亩(4200平方米),市场所有权和管理权属市场管理中心。市场内原有摊位30个,门面房25个。巴彦岱市场及周边区域长期以来自然形成了农副产品交易“巴扎”。平时占道经营户约80户,每日人流量平均达到约5000人;周日达到约500户,平均每日人流量约3万余人。该区域商品流通交易活跃,原有市场由于受经营场地狭窄、经营环境较差、市场设施滞后等方面的限制,长期以来形成 “占道市场”和“马路
2、市场”,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为了改善市场硬件环境、提高市场经营水平,通过实地调研,在原有市场以北,沿工矿厂路选约15.6亩地进行建设,以扩大市场规模。需征地性质为农民宅基地。现提出三个建设方案。二、市场改造建设方案(1)方案一市场规划用地面积21.87亩(14580平方米),需征地15.57亩。将道路拐角位置处楼房拆除。南面和东面临街建二层民族特色商贸楼,建成店铺150间,固定摊位255个,可解决结业1000余人 。建设钢架交易棚 8座,硬化市场道路及交易地坪,估算总投资1078万元。方案一投资估算表序号建设项目建设面积(m)单位造价(元/m) 合 计(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市场交易区设施5
3、1547.81.1南面、东面二层商贸楼店铺150间15025=375010003751.2钢架交易棚25004001001.3地面硬化4000100402基础设施工程79.57.42.1消防水池25 1000 2.52.2公厕162.3锅炉房、警卫室1501000152.4上下水管道402.5垃圾中转站63办公设备购置30.34土地征购费105.59.85土地征迁补偿36033.36工程其他费用151.4方案一投资总计1078目前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该方案需征地15.57亩(10380平方米),目前已征迁到位6户,尚有8户未征迁到位(约7亩) 。由于个别农民不认同评估单位的评估价,漫天要价,导
4、致征迁工作推进困难。由于巴彦岱镇政府没有拆迁执法权,拆迁过程中执行阻力较大,需拆除的两栋私人楼房拆除困难。(私人楼房一 : 共三层,用地面积8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66平方米。1999年巴彦岱政府将该地块租赁给私人,租赁期为40年,租赁费为26.4万元,合同期还有30年。私人所有权人在该处自筹资金建设,截止目前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私人楼房二 : 共三层,用地面积306平方米,建筑面积42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农民自筹资金建设。)(2)方案二市场规划用地面积20.07亩(13380平方米),需征地13.79亩。不拆除道路拐角位置私人楼房。由私人投资对楼房进行统一改造。市场南面和东面临街建2层
5、商贸楼,商贸楼统一建设为民族特色门面,商铺共100间,固定摊位255个,解决就业 800 余人。建设钢架交易棚 8 座,硬化市场道路及交易地坪,估算总投资683万元。方案二投资估算表:序号建设项目建设面积(m)单位造价(元/m) 合计(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市场交易区设施39557.81.1南面、东面二层商贸楼店铺102间10225=255010002551.2钢架交易棚25004001001.3地面硬化4000100402基础设施工程79.511.62.1消防水池25 1000 2.52.2公厕162.3锅炉房、警卫室1501000152.4上下水管道402.5垃圾中转站63办公设备购置
6、30.54土地征购费92.513.55土地征迁补偿10014.66工程其他费用132方案二投资总计683(3)方案三市场规划用地面积20.07亩(13380平方米),需征地15.57亩。拆除道路拐角位置私人楼房。市场南面临街建设4层,东面临街建3层商贸楼,商贸楼统一建设为民族特色门面,商铺共117间,固定摊位255个,解决就业800余人。建设钢架交易棚 8 座,硬化市场道路及交易地坪,估算总投资742.5万元方案三投资估算表:序号建设项目建设面积(m)单位造价(元/m) 合计(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市场交易区设施452.560.91.1南面四层、东面三层商贸楼店铺117间11725=292
7、51000292.51.2钢架交易棚30004001201.3地面硬化4000100402基础设施工程79.510.72.1消防水池25 1000 2.52.2公厕162.3锅炉房、警卫室1501000152.4上下水管道402.5垃圾中转站63办公设备购置30.44土地征购费92.512.45土地征迁补偿10013.56工程其他费用设计、监理等152 方案三投资总计742.5三、市场建设投资及管理方案(1)市场前期征迁费用由巴彦岱镇自筹。(2)市场建设费用中,市场中心投资400万元(采取贷款方式),剩余建设资金由巴彦岱镇政府自筹。(3) 市场建设工作由巴彦岱镇政府负责完成,建成后的市场由市场中心进行管理,同时收取各项费用。(4) 市场建成后,由巴彦岱镇城管中队主要负责清理和整顿占道经营,强制入市经营。(5) 在市场运营正常,产生利润时,按市场建设投资比例,市场中心与巴彦岱镇政府共同分享经营利润。伊宁市市场投资开发建设管理中心二OO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