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 ,大小:18.50KB ,
资源ID:3051760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05176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生产制度.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丰****】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生产制度.doc

1、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生产制度(一)一、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二、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和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它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三、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四、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2、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六、 食品生产人员应当佩戴健康证,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七、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生产用水应当符合国家饮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二)一、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确定无相关传染病,到相关监管部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二、 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需勤洗

3、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男士不留长胡须,女士平日不染指甲。三、 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不能随地吐痰;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 食品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它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五、 食品从业人员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六、 食品单位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七、 食品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生产记录管理制度(三)一、 建立原辅料采购验

4、证记录。采购食品原辅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原辅料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辅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二、 建立添加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使用数量等内容。三、 建立生产加工记录。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加工记录,如实记录生产所用原料、生产产品的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品种。四、 建立产品检验制度。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样检验。五、 建立销售记录。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的食品情况,并

5、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着名称及联机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以上各项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小作坊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四)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二、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管理科室报告。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四、 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一) 开展

6、应急救援工作,启动应急方案,并向相关部门汇报;(二) 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三)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存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应采取召回制度,是一种及早发现并立即终止不合法行为的有效措施,是将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手段。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存在问题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销售。二、 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生产者要在市场、超市、商(店)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告示予以召回。三、 对已售出的有危害后果的食品,生产者除发布召回告示外,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以最短的时间追回售出食品。四、 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抽查时,如发现不合格食品或有危及人身健康等不安全食品,可依法责令强制将不合格食品召回。五、 对食品生产企业召回的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