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42KB ,
资源ID:2876097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7609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银行法律性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模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银行法律性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模版.doc

1、法律性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编制部门: 版 次 号: 生效日期: 目 录修改与审批记录3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组织职责5第三章工作程序5第四章审查依据和审查重点6第五章附则7附件:8附件1.法律性文件审查意见表9附件2 法律咨询意见表1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合同等法律性文件的管理,保证本行对外出具的法律性文件合法合规,依法维护我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法律专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对外出具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的审查管理。第三条 法律性文件,是指本行对外签订或出具的构成双方或者多方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包括以下银行业

2、务法律性文件和非银行业务法律性文件:(一) 各类借款合同及从合同;(二) 贸易融资类合同及从合同;(三) 各类委托代理协议、银行承兑协议、合作协议;(四) 固定资产购置类合同; (五) 各类租赁合同;(六) 软件开发类合同;(七) 各类咨询服务合同;(八) 各类保函;(九) 对外出具的资金证明或存款证明;(十) 贷款意向书、贷款承诺书、信贷证明;(十一) 其他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第二章 组织职责第四条 本行主管法律事务的行级领导负责法律性文件的审批和审定。第五条 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本行法律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专设法律事务部的分行负责分行范围内法律性文件的审查工作。第六条 法律性文件涉

3、及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法律性文件的合规审查。第七条 提出拟审查法律性文件的部门、分支行负责拟审查法律性文件的草拟和相关资料的提出。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八条 报审单位对送审的法律性文件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自查。报审单位在提出法律审查需求时,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有关合同、协议文本,相关的业务背景资料(无背景资料的应注明)。送审前,报审单位应就文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发表意见,意见应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概括性文字;书面形式报审的,法律审查意见表上必须由报审单位领导签字或加盖报审单位印章,报审单位自查后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第九条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接到文件资料后,应及时就文件涉及的业务程序的合规性和

4、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进行严格审查,并发表合规性审查意见,就文件的合规性明确表态。书面审查的,由审查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送交法律事务部审查。第十条 法律事务部负责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查人应发表明确合法性意见。书面审查的,在审查表上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签署姓名加盖部门印章。第十一条 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本,一般不再进行事后审查,但属于按有关规定要求对已生效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本进行重新修改、补充,或需配合有关业务部门进行风险检查的除外;已签订或出具的文件,如对其主要内容作补充、修改等重大变更,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第十二条 法律事务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出具的审查意见

5、、建议及其他形式的审查结果负责,但报审单位在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未采纳审查意见的,审查部门不承担责任。第十三条 对重大业务项目或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审查时可实行内部合议制,由具体经办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必要时也可由本行法律顾问签署意见或组织有关法律专家研讨,确保所出具的法律审查意见准确、合法。第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全部材料后的3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视具体情况提出审查意见;业务紧急的,应尽可能满足报审单位的要求;对于重大、疑难、特殊业务,应根据总行主管行长的要求提前介入,并合理延长审查时间。第十五条 报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以确保修改后的法律性文件的签发或签订的

6、合法、合规性。第四章 审查依据和审查重点第十六条 合法性审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法律;(二)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四)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五)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六) 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 审查法律性文件时,应做到全面、细致,把握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写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及建议。第十八条 审查部门在审查时主要从当事人主体资格、意思表示、文件的条款、文件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

7、完备等方面进行审查;第十九条 审查文件的主体资格时,应审查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特殊行业的当事人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审查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是否具备签订合同或协议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人是否具备授权资格,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授权,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资格等。第二十条 审查法律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第二十一条 审查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时,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瑕疵或者重大误解的内容。第二十二条 审查文件的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法律性文件的性质分类,依据不同的类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文件的条款进行审查,确定条款有无遗漏,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第二十三条 在审查签订的手续及形式是否完备时,应审查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xx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 法律性文件审查意见表2. 法律咨询意见表附件1.法律性文件审查意见表附件2 法律咨询意见表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