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39.81KB ,
资源ID:2873816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7381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社区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丰****】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社区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docx

1、类别 社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专项基金的设立2第三章 专项基金的管理3第四章 专项基金的终止4第六章 附则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规范xx市xx新区xx社区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专项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xx市xx新区xx社区公益基金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会的专项基金是在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由捐赠人或(及)本会发起,在本会总的账户下,设立专门用于开展某类活动(或项目)的基金。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下设的各专项基金。第二章 专项基金的设立第四条 凡国内外热心公益事业的机构、企业

2、和个人均可向本会提交设立专项基金的申请。设立专项基金原始本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账面运作存留资金不得低于原始本金的10%。申请设立“专项基金”须提交以下材料:(一) 发起成立“专项基金”申请报告;(二) 拟发起设立“专项基金”运行方案;(三) 拟发起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四) 拟发起设立“专项基金”发起机构或自然人介绍。第五条 基金会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按相应的申请流程予以批复。(一) 原始本金为20万元的,由本会执行团队集体审议,秘书长签字后生效,报理事会备

3、案。(二) 原始本金在2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根据捐赠人需求,为专项基金冠名,但所冠名称须符合本会宗旨。秘书长须以正式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报全体理事,三分之二理事回复且半数以上赞成的,确定通过此专项基金申请,由理事长签字生效。电子邮件原始内容留存为档案依据。(三) 原始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照本会章程规定,须召开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的,由理事长签字生效。第六条 设立专项基金,应与专项基金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七条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会可向专项基金按不高于年度支出的10%提取管理成本,用于本会项目执行费用和行政开支。关于该项支出的说明或特

4、殊情况下的协商后减免,须在捐赠协议中约定。第八条 本会为签订协议后的专项基金设立档案,进行相关管理和信息披露。第九条 本会自行发起的专项基金,由秘书处负责,重点参照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执行。第三章 专项基金的管理第十条 设立的各专项基金要成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组成,主任由本会委派,其他人员由本会与发起方协商指派人员担任。第十一条 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 制定本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二) 根据该专项基金设立的目的和年限,制定工作目标好俄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完成该专项基金年度任务;(三) 负责该专项基金资金的筹集;(四) 编写年度经费收

5、支财务预算;(五) 其他。第十二条 管委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管委会主任负责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成员出席才能形成有效决议。第十三条 管委会须设立非常设性的办公室,负责基金内部管理、宣传推广、筹资联络等。第十四条 本会秘书处受理事会委托,对专项基金实行监督管理。(一) 专项基金的项目管理参照本会的项目管理制度,同时须遵守本会关于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二) 专项基金开展的工作在其年度工作计划外的,须报本会批准。(三) 专项基金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接受捐赠的有关规定。(四) 专项基金所筹捐赠款项,须全部汇入本会的银行账户,由本会统一核算,严格管理。(五) 专项基金

6、使用资金,管委会须提交资金使用申请书,本会在收到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审批额度及相关流程参照本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六) 专项基金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维护本会的公益形象。第四章 专项基金的终止第十五条 专项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 签定协议已到期的;(二) 连续6个月未开展公益活动的;(三) 账面资金低于原始本金的百分之十;(四) 连续两年没有达到协议约定的年度捐赠额度的;(五) 捐赠资金的使用不符合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六) 违反协议内容、基金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社会上给基金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坏基金会名誉的。第十六条 专项基金终止,应在管委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本会审批。第十七条 专项基金注销前,应当在本会指导下完成清算工作。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十八条 专项基金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捐赠人意愿,由本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公益事业。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xx社区基金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xx社区基金会一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起施行。审议意见理事签名2015年10月26日 4 / 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