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0 ,大小:38.54KB ,
资源ID:2873753      下载积分:8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7375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开行版本).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开行版本).doc

1、(合同编号: )XX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资金贷款最高额抵押合同抵 押 人: 身份证号码: 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号码:抵押物座落: 抵押物座落: 邮政编码: 经 办 人: 电 话:传 真:抵押权人: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 : 邮政 编码 : 电 话 : 经 办 人 : 电 话: 为确保借款人 履行其与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抵押人愿以抵押物清单(见附件一)所列财产作抵押,在最高债权额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一)债权确定期间:指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三)主合同:指借款

2、人与抵押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指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之和,以及计算至借款人实际履行之日的全部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五)最高债权额:指抵押人就主合同项下债权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最高金额。除上述定义,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定义与主合同相同。第二条 抵押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名称及有关情况详见附件一。第三条 最高债权额本担保合同项下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第四条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抵押权人

3、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三)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四)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担保的范围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在最高额抵押期间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债权确定情形出现前,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不因履行了债权确定期间的部分或全部债务而消灭或缩减。第六条 抵押人的陈述和保证(一)抵押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依法拥有其资产、经营其业务;(二)抵押人合法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如抵押

4、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财产,抵押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和处分权方面的争议;(三)除本合同设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物权担保、租赁、托管、共有或其他权属争议;(四)抵押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五)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上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效。第七条 抵押人的义务(一)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对抵押权人在检查中提出的以保证抵押物完好为目的的建议,抵押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因保管、维护抵押物发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二)未征得抵押

5、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三)抵押人如变更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有关资料报抵押权人备案;(四)抵押人变更基本户的开户行及帐号后,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五)抵押物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抵押人应将抵押物产权(处分权)凭证或抵押权证书交抵押权人收执;(六)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的上述请求遭到拒绝时,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八)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前,如

6、抵押标的被查封、扣押,抵押人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九)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标的向他人提供抵押。第八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15日内,抵押权人应将其保管的抵押物产权凭证或处分权证明、保险单等交还抵押人。第九条 保险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确定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到抵押权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保险单正本应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借款人未按约定清偿主合同项下债权,

7、抵押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受偿。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超出本合同担保债权的数额,归抵押人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保险手续,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抵押人应予赔偿;(二)因抵押人的过错,使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限期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予以补足;(三)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原状;(四)因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过抵押等情况,给抵

8、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予赔偿;(五)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或抵押人在本合同第四条中的任何陈述和保证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并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予赔偿;(六)抵押权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将其保管的抵押物产权凭证或处分权证明、保险单等交还抵押人,给抵押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七)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后,抵押人未通知或未及时通知抵押权人,造成抵押权人继续按照主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和(或)对贷款进行支付时,就抵押人应在新增发放和(或)新增支付的数额内对借款人承担赔偿责任;(八)借款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的任一主合同项下出现的违约行为视为对所有主合同的违约,抵押权人可以行使主

9、合同项下的任一或全部担保权利。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抵押人、抵押权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二)如借款人和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抵押人应继续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三)最高额抵押设立前,借款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包括本金及其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经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债权确认书(见附件二)后,可纳入到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第十三条 最高额抵押权的转让(一)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

10、让部分债权的,有权转让相应部分的抵押权;(二)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部分的抵押权。第十四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时间可谈判确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如因抵押登记未及时办理或者登记手续存在瑕疵,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抵押人应按照担保责任的范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条款效力具有独立性,不因抵押合同无效或抵押权存在瑕疵而失效。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在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二)如债务人和担保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本合同正本一式 4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 1 份,副本 2 份。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抵押物清单2.债权确认书抵押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抵押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及帐号:抵押权人: (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签约地点:X10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