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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授信业务品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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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年11月27日
目 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3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实施 4
第三章 附则 5
附件: 6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小微金融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资产质量,确保授信业务品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品质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开展,并坚持
2、痕迹管理,形成相关工作底稿与工作报告,为品质管理深入开展提供实证资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分行辖属小微授信业务的品质管理工作。
第一章 工作内容与实施
第四条 总行设置品质管理岗,负责推进小微授信业务品质管理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第五条 品质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质量监测、品质评估、优化改进等。
第六条 质量监测工作内容:
(一) 定期进行品质分析与评估工作,提出品质改进方案或措施,为品质改进决策提供依据;
(二) 以本行小微信贷各项规章制度、流程为基准,分析现有小微授信体系存在的制度空白、流程缺陷等情况,寻找实现业务风险与经营效益协调发展,发挥小微授信体系竞争优势的途径;
3、三) 负责对行内稽核、外部审计中存在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督促、监督,并落实整改。
第七条 品质评估内容及实施。
(一) 闲置授信管理,是指对授信审批超过三个月仍未实施,或实施不足授信总额50%的客户进行温馨提示,结合客户反馈信息情况,分析未使用原因,并拟定闲置授信重启激励方案,提高客户在本行小微授信使用比例的管理行为;
(二) 续授信管理,是指在客户原授信到期日前,根据客户信用记录与价值贡献,主动给予客户新授信方案或授信额度,以达到提高优质客户留存率的服务活动;
(三) 贷款要素变更,是指在客户提出相关申请情况下,本行为客户还款账号、调整还款计划、办理提前还款、缩短还款期限等一系列授
4、信后服务支持活动;
(四) 客户回访:贷款发放后对客户实施现场回访,发现潜在金融需求、价值提升线索。
第八条 优化改进内容及实施。
(一) 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布局,构建功能健全、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现代化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二) 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授信体系的稳健性。要加强对新业务风险的监测,准确把握风险防控的重点,密切关注各类风险的趋势、方向,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暴露、早处置。要积极构建稳健的风险管理框架,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流程,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三) 定期报告优化改进项目进展情况,对于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及时汇报,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持续跟踪、优化改进、落实进程与效果等。
第二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本办法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