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5.67KB ,
资源ID:2869678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6967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大额支付业务处理办法模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大额支付业务处理办法模版.docx

1、 **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大额支付业务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大额支付业务管理,确保大额支付业务高效率、安全、稳定开展,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银行总行核算中心(简称核算中心)是大额支付系统的直接参加者,各分(支)行是大额支付系统的间接参加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核算中心与中国人民银行全额清算资金。我行综合业务系统按清算关系日终自动清算各分(支)行的清算资金。 第四条 各分(支)行大额支付

2、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其信息从各分(支)行发起,经核算中心、城*处理中心(CCPC)、国家处理中心(NPC),接收行城*处理中心(CCPC)、接收清算行,至接收行止。 第五条 支付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具备同等的支付效力。支付信息经过确认才造成或产生支付效力。 支付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造成或产生支付效力,纸凭证失去支付效力;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纸凭证造成或产生支付效力,电子信息失去支付效力。 第六条 大额支付业务信息的密押分为全国密押和地方密押,大额支付系统依据有关支付业务信息自动编核密押。 第七条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

3、运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据有关管理需要可以调整运行工作日及运行时间。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八条 我行大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 (一)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系统贷记业务; (二)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系统贷记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第九条 各分(支)行发起支付业务,应依据有关客户要求确定支付业务的优先支付级次。优先级次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客户要求的救灾、战略费用为特急支付; (二)客户要求紧急费用为紧急支付; (三)其他支付为普通支付。 第十条 各分(支)行及时向大额支付系统发送支付业务信息,并保证各级清算账户有

4、足够的资金办理支付业务。  大额往账业务必须当天及时发送,特别是网银落地业务,若当天下午无法发送的,必须于下一工作日上午10:00前发送。 第十一条 各分(支)行对已发送的大额支付业务需要撤销的,由核算中心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撤销请求。国家处理中心未清算资金的,立即办理撤销;已清算资金的,未能撤销。 第十二条 各分(支)行已发送的大额支付业务需要退回的,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退回请求。 各分(支)行收到退回请求,未贷记接收人账户的,立即办理退回。已贷记收款人账户的,不得办理退回,应当通知付款行由付款人与收款人协商解决。 各分(支)行对收到的有差错的大额支付业务,应当主动通过大额支付

5、系统向付款行查询后办理退回。 第十三条 各分(支)行对有疑问或发生差错的支付业务,应当使用查询查复格式报文,在当天发出查询。各分(支)行收到查询,应当在收到查询信息的当天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前予以查复。 第三章 资金清算 第十四条 核算中心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清算账户存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机构及所属间接参加者大额业务的资金清算。 第十五条 国家处理中心对清算账户资金不足清算的大额支付业务,按以下队列排队等待清算: (一)错账冲正; (二)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费用); (三)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 (四)同城票据交换轧差净额清算; (五)紧急大额支付;

6、 (六)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核算中心依据有关需要可以对特急、紧急和普通大额支付在相应队列中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各队列中的支付业务按序清算,前一笔业务未清算的,后一笔业务不得清算。 第四章 纪律与责任 第十六条 大额支付系统各参加者应当遵守本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系统安全稳定和业务的正常处理。 第十七条 大额支付业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操作。坚持岗位制约,操作权限的管理,严格印、押、证分管制度。 第十八条 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及时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保证支付系统前置机操作端在城*处理中心始终处

7、于正常登陆运行状态;负责支付系统前置机操作端管理、日终数据处理与核对。 (二)负责大额支付清算账户的管理,负责各分(支)行参加者的行号申报、变更和撤销。 (三)负责办理大额支付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的的资金清算工作。 第十九条 各分(支)行的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业务操作规程。 (二)及时反映系统运行中的各种问题。 (三)做好大额往账报备工作。大额往账报备包括大额往账、提出交换票据、本票、三*一*汇票,金额500万元(含)以上必须即时按笔电话报备,未能轧差和汇总报备,金额1亿元(含)以上除电话报备外还必须把复印件传真号码或扫描至总行核算中心。 第二十条 各分(支)行不得拖延支付,截

8、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不得因账户头寸不足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不得疏于系统管理,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得有疑不查,查而不复;不得伪造、篡改大额支付业务,盗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各分(支)行因工作差错延误大额支付业务处理,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视情节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其经济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各分(支)行违反规定故意拖延支付、截留挪用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分(支)行在办理大额支付业务中玩忽职守,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篡改

9、大额支付业务盗用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分(支)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格式提出和答复业务查询,造成资金延误的,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清算账户资金不足,致使排队支付指令未及时清算,延误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行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关于当事人有及时排除障碍和采取救补措施的义务,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分(支)行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办理大额支付业务,应按《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拟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各【*】791号)向申请人(即客户)收取相应费用。 第二十八条 接收大额支付来账业务,应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的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并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由**银行负责说明。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