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七、维修工人薪金管理措施第一条 目标为加强本企业维修工人薪金管理,特制订本要求。凡属于本要求未定事项(如薪金计算日、支付日等),按政府就业制度办理。第二条 工资体系修理岗位职员薪金体系组成以下:起点工资1. 基础工资 经验工资工龄工资资格津贴2. 附加津贴技能津贴工作业绩奖3. 奖金集体成绩奖第三条 基础工资组成基础工资由起点工资、经验工资和工龄工资3部组成,分别根据下述要求处理;第四条 基础工资支付方法支付方法分为月工资月付制、月工资日付制和日工资制3种,依据各人情况分别确定。1. 月工资月付制工资按月计算,除整月缺勤者外,全部按月额支付;2. 月工资日付制工资按月度确定,本人缺勤时,每日
2、按月工资扣除;3. 日工资制工资按天确定,每个月按实际出勤日数乘以日工资标准计算。第五条 起点工资本企业维修人员起点工资标准为:1. 应届学生高中毕业:元初中毕业:元2. 有工作经验者以本人实际就职时工资为基础,依据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对照本企业相同工作人职员资标正确定;3. 应届学生以外非熟练工以本人首次就职时工资为基础,考虑工作年限、技术能力等原因确定。第六条 经验工资对有工作经验者,以汽车维修经验为基础,作以下划分:1. 同种经验:每十二个月元;2. 相关经验:每十二个月元;3. 非同种经验:每十二个月元。第七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是进入本企业后,伴随工作年度增加,每十二个月有一定增额基础
3、工资一部分。第八条 资格津贴当维修工取得汽车修理师资格或取得汽车驾驶照时,发给以下资格津贴:1. 资格津贴(1)一级:元;(2)二级:元;(3)三级:元。2. 汽车驾驶执照(1)大型车辆:元;(2)一般车辆:元;(3)小型车辆:元。第九条 技能津贴企业定时进行维修工技能测验,根据本人测验成绩,分别给相同技能津贴:1. A 级:元;2. B 级:元;3. C 级:元;4. D 级:元;5. E 级:元;技能测验细则另定。第十条 工作业绩奖工作业绩奖是在工作完成后,依据修理工薪金水平,按一定比率计算发放奖金;计算比率另行要求。第十一条 集体成绩奖当各班组修理工取得尤其优异成绩时,发给集体成绩奖;集体成绩奖按班组内不一样情况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