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36.04KB ,
资源ID:2722143      下载积分:4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72214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样本.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样本.doc

1、甘林院发65号相关印发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结果考评奖励措施通知各处(室、馆)、系(部、中心)、团委、试验林场:现将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结果考评奖励措施给予印发,请认真落实落实。附件: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结果考评奖励措施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专题词:科研结果 考评 奖励 措施 通知 抄送:本院各位院领导。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5月13日印发 附件: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结果考评奖励措施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院相关深入加强各系工作意见(甘林院发115号)精神,深入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制订本措施。第二条 教学科研结果考评奖励以年度为单位对各系(部)每十二个月1月1日至12月

2、31日期间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考评奖励。第三条 教学科研结果定量考评计分范围(一)科研工作定量考评计分范围1、科研项目本年度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科研结果(1)在公开出版学术性期刊(包含公开出版学术性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2)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专著、编著)、高校教材、省部级审定中小学教材、学术译著及文艺作品类书籍等;(3)所取得政府各级各类科研结果奖励;(4)技术转让、科技开发结果等;(5)艺术类关键创作结果。(二)教学结果定量考评计分范围1、教学结果奖;2、地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第四条教学科研考评评分标准(一)科研项目1、科研项目等级认定(1)国家级项目: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含

3、“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公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学科学基金项目等。教育部教研项目、中宣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其它部委关键项目视同国家级科研项目。(2)省(部)级项目:指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省社科计划领导小组、省政府决议咨询委员会、省教育科学领导小组等立项各类研究项目。(3)市级项目:指市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市社联、市科学技术局等)立项科研项目。(4)院级项目:指由学院同意立项科研项目。(5)某一项目标子课题按该项目所属等级下一等级对待。2、科研项目评分标准(1)国家级科研项目:500分项

4、;(2)省部级科研项目:400分项;(3)市级科研项目:200分项;(4)院级科研项目:50分项。3、计分措施:主持人按100%计分,其它参与人员按排名次序依次递减20%计分(排名第五以后不计分)。(二)获奖科研结果1、获奖科研结果等级认定(1)国家级结果奖:由国务院、科技部、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计划办等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评定并以其名义颁发科研结果奖项。教育部优异教学结果奖视为国家级奖励。(2)省(部)级结果奖:由国家各部委以其名义颁发科研结果奖项(已确定为国家级奖项除外)及以省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主持评定并以其名义颁发科研结果奖项。(3)地厅级结果奖:以市政府、相关厅局主持评

5、定并以其名义颁发科研结果奖项。2、科研结果评分标准(1)国家级科研结果奖:500分项;(2)省部级科研结果奖:400分项;(3)地厅级科研结果奖:200分项。3、计分措施:主持人(第一作者)按100%计分,其它参与人员按排名次序依次递减20%计分(排名第五以后不计分)。(三)论文、教材及专著1、科研论文等级认定参考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等级认定试行措施(甘职改办7号)中相关要求对论文进行认定。2、科研论文及教材、专著评分标准(1)国家权威学术刊物:500分/篇;(2)省部级学术刊物:100分/篇;(3)出版专著:300分部;(4)出版教材:100分/部。3、计分措施:主持人(第一作者)

6、按100%计分,其它参与人员按排名次序依次递减20%计分(排名第五以后不计分)。(四)教学结果考评评分标准1、教学结果奖(1)国家级教学结果奖(以教育部名义颁发优异教学结果奖)500分/每项;(2)省部级教学结果奖(以省政府或省教育厅名义颁发教学结果奖)400分/每项;(3)地厅级教学结果奖(以市政府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名义颁发教学结果奖)200分/每项;(4)院级教学结果奖(以学院名义颁发教学结果奖)100分/每项。计分措施:主持人按100%计分,其它参与人员按排名次序依次递减20%计分(排名第五以后不计分)。2、地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国家级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500分/人;(2)省级优

7、异老师、优异工作者:400分/人;(3)地厅级优异老师、优异工作者:200分/人。第五条以系(部)为单位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考评分值系(部)综合考评得分(国家级项目得分国家级科研结果得分国家级教学结果得分国家级荣誉称号)其它考评得分科研参与率。其中:(一)其它考评得分:本措施第四条所列除国家级项目和国家级结果以外其它各项考评得分。(二)科研参与率(当年参与科研人数当年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人数)100。1、当年参与科研人数:当年在科研处登记有科研结果老师人数;2、当年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人数:年初、年末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人数。第六条学院依据系(部)综合考评结果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并为获奖系(部)按获奖等次分别划拨6000元、5000元和4000元教学科研业务费作为奖励。第七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八条本措施由科技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