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含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情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最少应天天清除1次,清除后容器应立即清洗,必需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预防有害昆虫孽生,预防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显著标志容器内,定时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要求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员根据要求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全部设备、
2、工具及容器根本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觉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起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标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需每十二个月进行健康检验,取得健康合格证实后方可参与工作,健康证实使用期十二个月。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验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和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天天应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问询或检验(晨检),有发烧、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
3、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时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与工作人员包含临时工、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评结果统计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需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置食品添加剂必需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实,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
4、口岸监督机构出具合格证实。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员采购、专员保管、专员领用、专员登记、专柜保留(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取正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统计。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需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立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告。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和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显著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最少3
5、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最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取手工方法清洗,刮掉餐用具表面上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洗涤剂;采取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取热力消毒,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取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餐用具应立即放入密闭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七、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实,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员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
6、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单位收运并签署收运协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它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天天(次)餐厨废弃物收运情况做好统计。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统计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情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
7、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一、切实加强本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时检验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方法落实情况,立即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理,主动救治患者,预防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该立即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汇报,并按摄影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方法。 四、应该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查验统计制度
8、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根据《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要求》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统计。包含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该到证照齐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久定点采购应该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实(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实)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许或临时采购时,应该确定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给餐饮
9、具,应该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汇报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严禁生产经营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实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实等证实材料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该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和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统计。 六、采购统计应该如实统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给单位名称及联络方法、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给商、进货时间次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实文件和进货统计,不得涂改、伪造,
10、其保留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仅供参考)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含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具体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相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严禁生产经营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要求不得销售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统计,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实等。 (三)购
11、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给餐饮具应该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统计。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该保持清洁,预防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食品时应分别配置符合条件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该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具。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该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时检验,使用应遵照优异先出标准,变质和过期食品、食品添加剂应立即清理销毁。 (三)
12、冷藏、冷冻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显著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时校验,方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成冷藏或冷冻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时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成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和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验待加工食品,发觉有腐败变质迹象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不
13、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需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可能缩短在常温下存放时间,加工后应立即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半成品应避免污染,和原料分开存放,并应依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食品应根据加工操作规程,在要求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预防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要求。生熟食品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显著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取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
14、用,和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取化学消毒,最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取人工清洗热力消毒,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显著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取自动清洗消毒设备,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验待加工食品,发觉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
15、需要熟制加工食品应该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实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确保食品安全,也可许可该种操作方法。 (四)加工后成品应和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调料器皿宜天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和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围边、盘花应确保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
16、验待供给食品,发觉有感官性状异常,不得供给。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配、造型整理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出2小时)存放食品应该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立即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显著标识。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该定时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要求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时检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7、采取化学消毒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要求。 (五)不得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出当次就餐时间还未使用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容器应定时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出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应留样,方便于必需时检验。 (二)留样采集和保管必需有专员负责,配置经消毒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和留样
18、食品无关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含所以加工制作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统计,包含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统计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验情况、人员健康情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觉问题后采取方法等均应给予统计。 (二)各项统计均应有实施人员和检验人员署名。 (三)各岗位责任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统计,并天天检验统计相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常常检验相关统计,统计中如发觉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相关人员采取方法。 (四)相关统计最少应保留2年。 十四、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和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而且留有统计。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通知备餐人员作出对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