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描述
财务总监
岗位名称:
财务总监
直接上级:
董事长、总经理
直接下级:
财务会计部经理、管理会计部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库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
本职员作:
领导企业财和物计划和控制工作。
直接责任:
(1) 组织领导企业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实、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2) 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企业正当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3) 参与企业投资行为、关键经营活动等方面决议和方案制订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协议或协议研究、审查,参与关键经济问题分析和决议。
(4
2、 参与制订企业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企业月度预算分析和平衡会议。
(5) 负责审核签署企业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汇报、会计决算报表,会签包含财务收支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协议、经济协议等。
(6) 负责关键内审活动组织和实施。
(7) 按要求审批从银行提现金作业。
(8) 负责主管业务检验改善和研究发展,并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9) 掌握企业财务情况、经营结果和资金变动情况,立即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工作情况。
(10) 定时向董事长、总经理述职。
(11) 制订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同意后
3、实施。
(12) 主持制订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实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库管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验落实情况。
(13) 领导财务系统培训和考评工作,提升财务系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14) 按程序做好和相关系统横向联络,接收上级和相关部门监督检验,立即对系统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5) 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增强团体精神。
(16) 立即、正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落实实施。
(17) 定时主持财务系统例会,召集企业财务方面会议,参与总经理办公例会和其它关键会议。
(18) 审阅财务系统及和其相关文件,审核直接下级上报年、月
4、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等工作汇报和相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处理方法。
(19) 指导、监督、检验所属下级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视情况填写过失单或奖励单,按程序办理。
(20) 制订直接下级岗位描述,定时听取述职并对其工作做出评定。
(21) 在必需情况下向所属下级授权。
(22) 立即对所属下级工作中争议作出裁决。
(23) 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性提议,受理下级上报合理化提议,根据程序处理。
(24) 培养和发觉人才,依据工作需要根据程序申请招聘、调配直接下级,负责直接下级岗位人员任命提名和隔级下级岗位人员任命同意。
(25) 领导做好财务系统文件、资料、统
5、计保管和定时归档工作。
(26) 领导做好保密工作。
(27) 负责本人办公室办公用具、设备设施登记保管和报损报失工作。
(28) 关心所属下级思想、工作、生活。
(29) 代表企业和外界相关部门和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领导责任:
(1) 对企业财和物有效管理负总责。
(2) 对企业资金立即、合理筹集、分配和使用负总责。
(3) 对企业是否正确实施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总责。
(4) 对企业会计核实工作正确性、规范性负总责。
(5) 对企业会计监督有效性负总责。
(6) 对企业预算编制立即性、正确性和预算计划严格实施负总责。
(7) 对内审工作定时开展和内审
6、汇报真实性和正确性负总责。
(8) 对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政府部门提供财会资料和信息可靠性负总责。
(9) 对财务系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完成负总责。
(10) 对财务系统预算开支合理支配负总责。
(11) 对财务系统所属职员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总责。
(12) 对财务系统工作程序正确实施负总责。
(13) 对财务系统负责监督检验规章制度施行情况负总责。
(14) 对财务系统所包含企业秘密安全负总责。
(15) 对财务系统所属设备、设施完好性负总责。
(16) 对财务系统给企业造成影响负总责。
关键权力:
(1) 有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权力。
(2) 对违反国
7、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浪费行为有权阻止和纠正。
(3) 对重大财务收支审批权。
(4) 对财务监督、经济效果审查权。
(5) 对财会人员任免、调动、晋升、职称评定同意权。
(6) 对企业内部经济纠纷、经济责任事故经济仲裁权。
(7) 对重大经济问题参与决议权。
(8) 有对财务汇报最终审核权。
(9) 对财务系统所属职员和各项业务工作管理权。
(10) 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权。
(11) 对限额资金有使用同意权。
(12) 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提议权、任用提名权和奖惩提议权。
(13) 对隔级下级任命有同意权。
(14) 对所属下级工作有检验、监督权。
(15) 对所属下级工作中争议有裁决权。
(16) 对所属下级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评评价权。
(17) 有代表企业和外界相关部门和机构联络权力。
管辖范围:
(1) 财务系统所属职员。
(2) 财务系统办公场所及卫生责任区
(3) 财务系统办公用具、设备设施。
(4) 企业财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