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岗位描述
财务总监
岗位名称:
财务总监
直接上级:
董事长、总经理
直接下级:
财务会计部经理、管理会计部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库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
本职员作:
领导企业财和物计划和控制工作。
直接责任:
(1) 组织领导企业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实、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2) 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企业正当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3) 参与企业投资行为、关键经营活动等方面决议和方案制订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协议或协议研究、审查,参与关键经济问题分析和决议。
(4) 参与制订企业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企业月度预算分析和平衡会议。
(5) 负责审核签署企业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汇报、会计决算报表,会签包含财务收支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协议、经济协议等。
(6) 负责关键内审活动组织和实施。
(7) 按要求审批从银行提现金作业。
(8) 负责主管业务检验改善和研究发展,并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9) 掌握企业财务情况、经营结果和资金变动情况,立即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工作情况。
(10) 定时向董事长、总经理述职。
(11) 制订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同意后实施。
(12) 主持制订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实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库管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验落实情况。
(13) 领导财务系统培训和考评工作,提升财务系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14) 按程序做好和相关系统横向联络,接收上级和相关部门监督检验,立即对系统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5) 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增强团体精神。
(16) 立即、正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落实实施。
(17) 定时主持财务系统例会,召集企业财务方面会议,参与总经理办公例会和其它关键会议。
(18) 审阅财务系统及和其相关文件,审核直接下级上报年、月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等工作汇报和相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处理方法。
(19) 指导、监督、检验所属下级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视情况填写过失单或奖励单,按程序办理。
(20) 制订直接下级岗位描述,定时听取述职并对其工作做出评定。
(21) 在必需情况下向所属下级授权。
(22) 立即对所属下级工作中争议作出裁决。
(23) 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性提议,受理下级上报合理化提议,根据程序处理。
(24) 培养和发觉人才,依据工作需要根据程序申请招聘、调配直接下级,负责直接下级岗位人员任命提名和隔级下级岗位人员任命同意。
(25) 领导做好财务系统文件、资料、统计保管和定时归档工作。
(26) 领导做好保密工作。
(27) 负责本人办公室办公用具、设备设施登记保管和报损报失工作。
(28) 关心所属下级思想、工作、生活。
(29) 代表企业和外界相关部门和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领导责任:
(1) 对企业财和物有效管理负总责。
(2) 对企业资金立即、合理筹集、分配和使用负总责。
(3) 对企业是否正确实施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总责。
(4) 对企业会计核实工作正确性、规范性负总责。
(5) 对企业会计监督有效性负总责。
(6) 对企业预算编制立即性、正确性和预算计划严格实施负总责。
(7) 对内审工作定时开展和内审汇报真实性和正确性负总责。
(8) 对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政府部门提供财会资料和信息可靠性负总责。
(9) 对财务系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完成负总责。
(10) 对财务系统预算开支合理支配负总责。
(11) 对财务系统所属职员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总责。
(12) 对财务系统工作程序正确实施负总责。
(13) 对财务系统负责监督检验规章制度施行情况负总责。
(14) 对财务系统所包含企业秘密安全负总责。
(15) 对财务系统所属设备、设施完好性负总责。
(16) 对财务系统给企业造成影响负总责。
关键权力:
(1) 有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权力。
(2)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浪费行为有权阻止和纠正。
(3) 对重大财务收支审批权。
(4) 对财务监督、经济效果审查权。
(5) 对财会人员任免、调动、晋升、职称评定同意权。
(6) 对企业内部经济纠纷、经济责任事故经济仲裁权。
(7) 对重大经济问题参与决议权。
(8) 有对财务汇报最终审核权。
(9) 对财务系统所属职员和各项业务工作管理权。
(10) 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权。
(11) 对限额资金有使用同意权。
(12) 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提议权、任用提名权和奖惩提议权。
(13) 对隔级下级任命有同意权。
(14) 对所属下级工作有检验、监督权。
(15) 对所属下级工作中争议有裁决权。
(16) 对所属下级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评评价权。
(17) 有代表企业和外界相关部门和机构联络权力。
管辖范围:
(1) 财务系统所属职员。
(2) 财务系统办公场所及卫生责任区
(3) 财务系统办公用具、设备设施。
(4) 企业财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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