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15.04KB ,
资源ID:2689353      下载积分:4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68935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专家咨询新规制度.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专家咨询新规制度.doc

1、教授咨询制度为认真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决议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重大行政决议规则和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议事项质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结合本局重大行政决议事项咨询论证活动,现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咨询教授,是指本局聘用参与重大行政决议事项咨询论证工作,对相关事项提出论证意见专业人员。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议事项是指XX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事项决议试行措施中列明事项。第三条 开展重大行政决议事项咨询论证活动经费每十二个月本局申请县财政拨付专款,实施专款专用。第四条 重大行政决议教授咨询论证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是本局直接领导由各方面教授组成为本

2、局决议服务很设决议咨询机构。 咨询委员会关键任务是:依据决议需要,组织咨询教授围绕本局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全局性、长久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科学咨询论证意见。 咨询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本局关键领导担任,副主任3人,分别2名分管领导和聘用咨询教授担任;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第五条 建立总数为10人左右咨询教授库。对部分特殊论证事项,咨询委员会能够决定邀请咨询教授库以外教授参与咨询论证。第六条 咨询教授实施聘用制,每届任期同本局任期。任期届满后,依据需要及教授工作实绩进行更换或连续聘用。第七条 参与重大行政决议教授咨询论证人员包含:(一)法律

3、教授、学者等;(二)重大行政决议包含专业技术和管理教授、学者;(三)其它相关人员。咨询委员会依据咨询论证内容,确定和调整教授咨询论证组成人员。第八条 咨询教授不限地域、不限学历、不限年纪、不限国籍,应该含有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通常应满,含有高级职称或相同专业水平,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含有一定著名度;(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三)热心咨询论证活动,社会责任感强、公正诚信、廉洁自律。有尤其突出才能或专业技能,可不受期限限制。第九条 咨询教授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法。属单位推荐,应事先取得被推荐人同意。第十条 申请担任咨询教授应向咨询委员会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

4、书或推荐信;(二)个人身份证实和职称证实资料;(三)个人工作简历;(四)学术、专业成就证实资料等。第十一条 咨询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立即给予审核。对初审经过人员,在广泛听取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由市政府颁发聘书;对不符合条件,应立即通知申请人或推荐单位。第十二条 对经聘用咨询教授,由咨询委员会录入咨询教授库,并按专业分类,实施动态管理。第十三条 咨询论证采取以下方法:(一)召开教授咨询论证会;(二)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第十四条 凡属重大行政决议事项,由承接单位根据本制度要求,提交咨询委员会组织教授论证。应进行咨询论证而未经教授论证项目,相关部门和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 咨询委员

5、会对承接单位提请要求咨询论证事项应按要求类别和程序组织咨询论证。第十六条 参与咨询论证教授或教授所在单位若和咨询论证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该教授应该回避。第十七条 咨询论证工作由咨询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县咨询委员会指定咨询教授主持,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计。第十八条 咨询论证根据下列程序进行:(一)决议承接单位依据决议事项特点或县政府要求提出咨询论证事项,经审核后,提交咨询委员会;(二)咨询委员会确立咨询论证组成人员,通常重大项目为5至7人,尤其重大项目9至15人; (三)由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向咨询论证组教授提供相关文件及背景材料;(四)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咨询论证会或经过网络、电话、书面形式,

6、听取咨询论证组教授意见和提议;(五)咨询委员会依据咨询论证组教授意见,形成综合论证评审意见,反馈给承接单位。第十九条 咨询论证组教授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论证事项提出意见和提议:(一)咨询论证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二)咨询论证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三)咨询论证事项必需性、关键性和可行性。第二十条 咨询教授享受下列权利:(一)经邀请能够列席本局研究相关环境保护事业专题研讨会,参与相关咨询论证活动;(二)依据需要能够按要求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三)能够独立为本局重大行政决议事项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和提议;(四)提出教授咨询论证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五

7、)取得参与咨询论证活动劳动酬劳。第二十一条 咨询教授应推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咨询论证;(二)对所提出咨询论证意见署名并负担个人责任;(三)对包含重大行政决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咨询论证内容、过程和结果等情况;(四)接收咨询委员会监督和管理。第二十二条 咨询委员会对每位咨询教授建立评审工作档案,记载参与咨询论证具体情况,并进行定时考评。第二十三条 对考评结果为优异咨询教授,由政府给表彰奖励。第二十四条 咨询教授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咨询委员会报请本局同意后解除聘用:(一)收受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二)不能客观公正推行职责;(三)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接收咨询论证工作任务,影响论证工作进行;(四)经考评不能胜任咨询论证工作;(五)受聘咨询教授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咨询论证事务,本人提出申请要求解除聘用。第二十五条 应加强和咨询委员会联络,相互沟通情况,并提供决议咨询必需服务。第二十六教授咨询委员会每十二个月举行一第二年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下年工作任务。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中承接单位是指重大行政决议试行措施中决议承接单位。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