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住所:电话:营业执照号: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电话:住所: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本工程设计人:电话:房屋面积:施工队负责人: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
2、料。 1.4工程期限75天,开工日期2015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15年06月15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1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
3、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及抹布、扫把、撮子,喷涂时提供报纸、塑料布等。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小区物业、邻里之间的关系;本工程施工中如有涉及城建,物业等相关部门发包人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本公司只负责施工,如发包方同意后施工,后果相关责任由发包方自己负责。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
4、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做到安全第一,文明施工,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
5、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
6、准:按阜装修行业相关装修施工标准以及双方同意施工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工商管理部门 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瓦、电,墙体改动工程完工之后; (2)木工工程完大白油漆工完工之后; (3)全部工程完工之后。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
7、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项目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30-%元工期进度中1期木工工程开始之前50-%元工期进度中2期乳胶漆喷涂之前10-%元工期进度后期保洁完工当天10-%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元 (2)其他支付方式:现金,支票,电子转账等。 11.2本工程不含发票。统一开公
8、司收据。(如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需另付税金)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按20%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单方取消合同的施工项目,由责任方按15%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按有折扣比率从总额中减掉项目的造价。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
9、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12.7在合同签定后,单方取消合同内施工项目,甲方应按15%交纳违约金。当工程施工过半,甲方单方取消合同,则按总报价的20%扣除违约金。12.8未按合同要求交清全部装修款的,不负责保修。12.9 装修方案确定以后,原则上在施工中不得改动,若需要改动需通过设计师同意,私自改动,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
10、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2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钥匙2把发包人。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3点00分至18点00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1、提供隐蔽图纸或照片。2、提前通知客户购买装修所需物品。3实行三个阶段的验收。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合同样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合同金额分解值以预算单为准。工程所含项目以工程预算单条款为准。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 年 月 日 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工程合同书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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