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机监理站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方案6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XX县农机监理站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全县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农业部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本县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机耕道路上发生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一)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
2、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1页(三)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三条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统一指挥,依法规范;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属地为主,信息共享。第二章 事故应急处理机构第四条 为做
3、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县农机监理站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总指挥: XXX副总指挥:XXX成员:李峰 蒋向东 邓龙 孙红第五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设的办公室,作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六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处理工作措施。4、完成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七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
4、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第三章 事故的报告第八条 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上一级指挥中心。凡发生死亡10至30人的重大农机事故,各级报告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凡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农机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第九条 应在24小时内写出农机事故快速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
5、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第十条 对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受伤人员死亡的或事故发生后30日内转为重伤的必须及时补报。第四章 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一条 得知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或收到相关肇事呼救后,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第十二条 接到事故报告后须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安监、公安、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察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三条 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
6、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第十四条 在应急处理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事发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农机部门负责。第五章 应急保障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通信系统保障和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第十六条 要加强农机事故处理的装备建设,明确农机事故处理人员,保障应急期间农机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以及演习工作。第六章 其 它第十八条 本预案是农机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进行。第十九条 对处理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一五年八月五日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