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动葫芦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适用于电动葫芦安装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2.1.1 施工技术资料 设计院工艺设备部署图、设备制造厂装配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设备制造厂企业标准。 2.1.2 施工技术规范 2.1.2.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 2.1.2.2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 2.1.2.3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2
2、52 2.1.3 施工方案 电动葫芦安装施工方案 2.2 作业人员 序号 工种 持证上岗要求 备注 1 设备安装工程师 2 安装钳工 增加持证上岗 3 起重工 持证上岗 4 电工 持证上岗 5 辅助工 2.3 设备、材料验收及保管 2.3.1 按设备装箱清单检验设备、材料及附件型号、规格和数量、且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需出厂试验统计; 2.3.2 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列嘴和松散现象; 2.3.3 其它辅助材料,应符合对应
3、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其品种、规格、牌号分类摆放和标识,以防损伤、腐蚀、变形、丢失等。 2.4 关键施工机具 手拉葫芦 电焊机 电动磨光机 2.5 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 塞尺 内径千分尺 外径千分尺 不锈钢平尺 不锈钢角尺 游标卡尺 2.6 作业条件 2.6.1 开工审批及质保体系建立 2.6.1.1 所需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齐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已进行,施工方案已编制并审批,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已进行并有统计。 2.6.1.2 建立质量确保体系,已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通知手续。 2.6.2 现场施工应含有条件 2.6.2.1 轨道坐标位置、标
4、高、跨度和表面平面度均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 2.6.2.2 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源、蒸汽、压缩空气、照明、消防设施、关键材料和机具及劳动等,应有充足准备,并作出合理安排。 3 工艺操作过程 3.1 电动葫芦车轮轮缘内侧和工字钢轨道翼缘间间隙应为3-5mm。 车轮轮缘内侧和轨道翼缘间间隙 1—工字钢轨道; 2—车轮 c—车轮轮缘内侧和工字钢轨道翼缘间间隙 3.2 链式电动葫芦链轮槽应保持在同一铅垂面上,链条在运行时不应有歪扭,卡住和严重磨损现象。 3.3 空负荷试验时,电动葫芦小车制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吊运通常物品电动葫
5、芦: SⅠ=VⅠ2/KⅠ (2) 吊运液态金属等危险品电动葫芦: SⅠ=VⅠ2/K2 式中SⅠ──小车制动距离(m);VⅠ──小车制动速度(m/min); KⅠ──系数,宜为2800~3900;K2──系数,宜为700~1400 3.4 电动葫芦在进行额定符合试验时,在制动时间内下滑距离应按下式计算: Sc=Vc/100 式中 Sc──下滑距离(m) Vc──起升速度(m/min)。 4. 质量检验 4.1 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和方法 项别 项 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6、确保项目 1 链式电葫芦 链式电葫芦链轮槽必需保持铅垂状态,链条在运行时不得有歪扭,卡住或严重磨损现象 吊线锤和观察检验 基础项目 1 电动圆盘制动器 组装后,制动盘在花键轴上应灵活移动,不应卡住或过紧。电磁铁和圆盘间隙应均匀一致 观察检验 2 电动葫芦车轮凸缘 凸缘内侧和工字钢轨道翼缘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无要求时应为3—5mm 用钢板尺检验 许可偏差项目 项 目 许可偏差(mm) 1 电动葫芦车轮凸缘内侧工字钢轨道翼缘间隙如设计无要求时 起 重 量(t) 0.25~0.5 3 1~2 3~4 3~5 3~5
7、4.2 质量控制点 序号 质量控制点 控制等级(A、B、C) 控制方法 1 电动葫芦轨道验收 B 依据设备制造图纸要求和轨道安装技术要求、对轨道几何尺寸、中心线及标高进行检验、验收并重新标识。 2 电动葫芦开箱检验 B 依据设备制造图和装箱清单核查设备零部件及其技术文件是否短缺;检验设备零部件外观尺寸是否符合对应制造图和标准规范。 3 电动葫芦安装复查 A 根据设计图和规范要求复查电动葫芦安装各部位尺寸进行安装 4 电动葫芦吊装就位 C 选择适宜吨位吊车进行 序号 项目 文件和统计 1 电动葫芦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图纸及会审统计、设计变
8、更通知单等 2 电动葫芦随机技术文件, 起重机装箱清单、制造图纸、装配图、说明、出厂合格证、必需出厂试验统计 3 电动葫芦安装施工方案 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方法、质量确保方法、安全确保方法、环境控制方法等 4 技术交底 施工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5 施工日志 逐日施工情况 6 电动葫芦安装统计 轨道复测统计、起重机关键部位焊接、高强度螺栓连接检验统计、起重机安装复查统计 7 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起重机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8 其它相关资料 事故处理汇报,技术总结 4.3 质量统计 4.5 应注意质量问题 4.5.1 电动葫芦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
9、验,做好验收统计,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参与人员应为建设或监理、施工和厂商等单位代表。 4.5.2 电动葫芦安装前应对轨道安装质量进行复验,轨道表面质量、中心线、轨道接头间隙、轨道直线度等应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并预防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其损伤。 4.5.3 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电动葫芦运输方案和吊装方案。 4.5.4 制动器调整要求: 4.5.4.1 制动器应调整适宜,开闭灵活,制动应平稳可靠;电动葫芦进行载荷试验前应对其进行检验。 4.5.4.2 起升机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1.25倍,有特殊要求为1.4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4.5.4.3 运行机构
10、制动器,调整不应过松或过紧,以免发生溜车和冲击现象。 4.5.5 电动葫芦安装完成,必需进行负荷试运转。 5. 成品保护 5.1 电动葫芦及其零件和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腐蚀、错乱或丢失;堆放设备、配件应隔潮;设备、配件场地应分类保留。 5.2 当气象条件不适应电动葫芦安装要求时,应采取方法方可进行对应工序施工。 5.3 电动葫芦、配件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重物吊装要合理选择吊点。绳索在设备配件上捆扎处应加软垫,并按次序安装,避免返工。 5.4 安装现场应清理洁净,照明、给排水均应通畅,设备外表面易损部应加临时防护罩,设备上面不得存放任何物品及承重,做
11、好封闭。 5.5 对组对拼装组件结合件应立即进行标识并妥善保管。 5.6 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承力点时,应对结构承载力进行核实。 6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6.1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控制方法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关键控制方法 备注 1 吊装、运输 无具体吊装施工方案 设备吊装应制订合理可靠运输和吊装方案。相关安全技术方法应落实到位,吊装工作设专员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吊装现场应有专员负责监护,全部吊装绳索要严格检验,正式吊装前要进行试吊,并检验吊车刹车装置可靠性。 钢丝绳必需绑牢,起吊离地面100mm,停止起吊进行全方面检验,确定良好后,方可起吊
12、 2 操作机械 违章操作 操作吊车或其它手动电动工具时,要严格遵照相关操作规程操作。 3 交叉作业 高空坠落、 物体打击 对电动葫芦零部件安装牢靠后,才可离开作业场地,施工用具放置牢靠,高空作业必需带安全带、安全帽,钢丝绳、扣件使用前必需经过检验,并定时保养。 安装作业人员在现场必需带安全帽 4 作业面上行走 地面坑、井、孔洞和 沟槽 均应铺设和地面平齐固定盖板或设围栏、警告标志牌。危险处夜间设置警示红灯。 5 施工用电 无临时用电作业方案,乱搭乱设用电线路,未按要求设漏电保护器 1、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13、88相关要求。2、现场电缆线布设应符合对应标准规范。3、电气设备要常常检验,机械检修要拉闸断电挂警告牌,电气作业要有监护人。4、漏电保护器,接地线及二次接地必需牢靠可靠(三相五线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5、电动葫芦检修用行灯电压不得超出24V。 严格严禁带电作业 6 高处作业 防护缺点 攀登高处作业时,要有专员看护梯子,梯脚要防滑,上端要固定,梯上只能有一个人,必需戴好安全带。 7 拆检清洗 油品火灾 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搬动,现场动火必需办理动火证,操作时有些人监护 8 安装调试 起重机上外露旋转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伤人 应
14、装设防护罩。 注:施工中必需遵守国务院颁发《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家建委颁发《相关加强建筑企业安全施工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安全方法要求。 6.2 环境管理关键控制方法 序号 环境原因辩识 控 制 措 施 备注 1 电动葫芦施工噪音和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 设备吊装在白天进行,常常清洗维修设备,使噪音控制在国家控制范围内。 2 电动葫芦维修污水,废油,生活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 对污水进行处理,对废油进行回收 3 设备开箱废弃物 设备开箱后外包装箱应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或在指定地点堆放,预防污染环境或包装板上钉子扎伤人。 4 现场
15、清理、固体废物排放 使用密封桶或其它方法处理施工中固体废物。 6.3 作业环境要求 6.3.1 现场通风:进行电动葫芦安装作业时,要求施工现场通风良好,确保施工人员有好工作环境。 6.3.2 现场照明 6.3.2.1 现场内照明线,应采取合格绝缘导线并固定在绝缘板上。穿过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端距墙内壁应大于25mm。 6.3.2.2 全部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依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罩。 6.3.2.3 安装现场厂房内要求白天照度在1000LX ,夜间作业人工照明亮度在400LX而且要采取混合光源,对具体作业工作面应有多点照明。有旋转机械运行情况
16、下严禁使用气体放电荧光灯照明。 6.3.3 现场安全设施 6.3.3.1 施工现场应有良好工作环境,厂房屋面、外墙、门窗和内部粉刷等土建工程基础完工,相关基础地坪、沟道等工程应已完工,其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75%。 6.3.3.2 安装施工地点及周围建筑材料、泥土、杂物等,应清除洁净。 6.3.3.3 安装作业地点应有消防器材。 6.3.3.4 用电机具配电箱必需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平台上作业照明,必需使用低压防水安全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出24V。 6.3.3.5 紧急出入必需设置安全通道,有火灾可能发生车间要有防火门,配装防火玻璃。 6.3.3.6 高空作业平台梯子必需牢靠可靠并定时检验,作业人员必需配置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个人护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