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5KB ,
资源ID:2389129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38912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会计实务:持股平台是否可适用101号文税收优惠.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会计实务:持股平台是否可适用101号文税收优惠.doc

1、持股平台是否可适用101号文税收优惠 一、法规原文: 财税[2016]101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优惠方式是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实施递延纳税政策,同时降低适用税率。 二、在实务操作中的烦恼 实务中,除了直接持股方式外,使用持股平台进行间接持股,也是非常常见的。从法规来看,对于采用直接持

2、股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可以直接适用101号文的规定在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享受税收递延的政策。但是对于采用间接持股的方式,即员工通过持股平台持有激励股权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持股平台要适用该税收优惠,那么比然涉及穿透问题,但是在没有法律支撑的基础上,直接穿透,似乎也缺乏说服力。 三、专业观点举例 1、大成律师事务所(来源《拟IPO企业股权激励相关税务合规问题》): 1)对于间接持股方式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一种观点是认为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间接持股也应该解释为符合101号文享受税收递延政策的范畴。 首先,直接持股亦或间接持股

3、均只是外在形式,最终的激励核心都是实施激励计划公司的股权而非持股平台的股权或份额。而且,因实施股权激励目的而建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也可以根据其合伙协议、股权激励授予协议等一系列股权激励配套文件及实际投资情况进行有效甄别。 其二,虽然101号文规定享受递延纳税政策须同时满足的条件:“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但是该规定也存在兜底解释,即激励标的股票(权)可以是“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3]进而解释员工通过持股平台获授的激励股权应属于“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同时,这种解释也符合101号文初始的政策目的。101号文的政策目的旨在为创新型企

4、业激发创新活力提供税收法律规范[4],减轻股权激励获得者的税收负担,解决其当期纳税现金流不足的问题[5]。而创新型公司,特别是拟IPO的初创企业,出于员工股权管理和有效风险控制等原因,普遍采用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来实施股权激励。如果101号文无法惠及采用间接持股方式实施的股权激励,那么实际上几乎大部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优质的拟IPO企业是无法享受到101号文的政策优惠的。 2)但是,实践中普遍采用的观点却与上述观点相左。目前实践中出于谨慎考虑各方中介机构倾向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采用间接持股方式不符合101号规定的可以享受税收递延政策的条件。相关地方税务工作人员在《中国税务报》刊载的一篇文章中即认为间接持股方式无法直接适用101号文,同时也认为不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等文件适用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6]该文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