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人换房办理契税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
两人换房,是否有契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办理契税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办理个人房屋交换契税征收事项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出示资料:
1.房产交换协议原件;
2.交换双方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
4.房屋所有
2、权证原件;
5.房产交换相关的全款发票原件。
(二)提交资料:
1.《土地房屋产权等价置换承诺书》;
2.房产交换协议复印件;
3.交换双方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5.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6.房产交换相关的全款发票复印件;
7.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详情请见:/shiju.tax861.gov/bjds/zwgk/fwcn/fwcn_cn.htm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