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52KB ,
资源ID:2305198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30519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广东地税民声热线”之个人所得税问题解析.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广东地税民声热线”之个人所得税问题解析.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广东地税民声热线”之个人所得税问题解析 4月11日11:00-11:30广东地税上线珠江经济台广东民声热线直播节目,现就听众及网友咨询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及相关政策解析整理如下: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之5年唯一认定标准问题听众刘先生来电咨询:房屋中介说,二手房满足5年唯一条件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想咨询一下5年唯一的具体标准。解析:依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如果该住房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房屋中介关于转让5年唯一住房取得所得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是有依据

2、的。至于5年唯一认定标准问题,为便于理解,我们举个例子。假设2017年4月11日,张三与李四签了一份住房转让合同,张三欲将广州一套住房转让给李四。该套住房是商品房,房屋产权证上注明日期是2012年7月10日,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日期为2012年3月5日。张三在上海还有一套住房。签合同的时候,李四的心情颇为纠结,不马上签则担心张三反价,马上签又感觉该住房似乎不满5年,是否唯一也不确定,可能要替张三交一笔个税。这其中涉及到5年、唯一的认定标准问题。(一)5年的时间起点与终点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住房的时间达5年以上。可见,时间起点应是购房日期,时间终点应是住房转让日期。但是在住房交易过程中,通常

3、有签购房合同、交购房款、交契税、办理房地产权证等多个环节;且依照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与购买商品房程序又有所不同,该如何认定5年的时间起点与终点呢?1.5年的时间起点这里分公有住房与其他住房两种情形:(1)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会相对早些。(2)个人购买商品房等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如张三那套住房可按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即2012年3月5日作为张三购房日期。2. 5年的时间终点应是住房转让日期,具体

4、指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由于2017年4月11日签订住房转让合同,开具销售发票的时间很可能晚于该日期。可以认定张三自用该套住房时间满5年。(二)唯一的认定有地域范围与家庭人员范围两个方面的限制:1.地域范围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张三虽在上海有住房,但在广东省内仅有一套住房。若再符合其他条件,即可免征个人所得税。2.家庭人员范围是限于夫妻双方。如果张三是单身,则其广州住房已符合5年唯一免税条件;如果张三有配偶,且其配偶在广东没有其他住房,则该套广州住房也符合5年唯一免税条件;但如果张三的配偶在珠海还有一套住房,则该套广州住房不符合5年唯一免税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关于教师

5、退休后去其他学校教学取得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听众洪女士来电咨询: 其亲戚王老师2016年底从广州一家省一级重点小学退休。春节后,闲不住的王老师又去了一间民办学校教书。到了发薪水的日子,学校财务说要扣个人所得税。王老师很纳闷,退休工资不是不交税吗?解析:王老师取得的收入分为退休工资与从民办学校取得所得两部分。为便于后面的分析,我们先假设,王老师3月取得广州某省一级重点小学按规定发放的退休工资7000元,另从民办学校取得所得6000元。该月王老师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首先,王老师关于退休工资不交税的说法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退休工资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广

6、州某省一级重点小学按规定标准发给王老师的7000元退休工资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次,对于王老师在民办学校取得的6000元,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有11个项目,且不同项目的计税方法有所不同,所以,我们需要先确定王老师要按哪个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王老师从民办学校取得的6000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能涉及到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到底按这两个项目中的哪一个计税,就看王老师是否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是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是与单位其他正

7、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四是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如果王老师符合上述条件,就以其取得的收入6000元,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之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该月王老师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如果王老师不符合上述条件,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月王老师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20%)×20%=960(元)三、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税问题网友熊熊问:日常工资要交税、绩效工资要交税,年终奖还要交税,这么多税?问

8、一下,听说年终奖是单独计税?解析:为便于理解,假设2017年1月,熊熊取得日常工资5000元,绩效工资2800元,年终奖12万元。首先,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熊熊取得日常工资5000元、绩效工资2800元、年终奖12万元都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次,对于年终奖在个人所得税计税方面是有一定优惠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熊熊取得的12万元年终奖可单独计税,不需与当月取得的日常工资5000元、绩效工资2800元合并计税。由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适

9、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45%),通俗地说,就是所得越多,适用的税率就越高,所以,对年终奖单独计税,适用的税率会相对低些。二是按照年终奖的1/12去确定适用税率。熊熊年终奖是12万元,其1/12就是1万元,1万元对应的适用税率是25%,而12万元对应的适用税率却是45%。适用的税率低些,税负自然会轻些。熊熊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5%-1005=28995(元)。此外,(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该月熊熊日常工资与绩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7800-3500)×10%-105=325(元)。如果年终奖不采用这种优惠的计税方法,则该月熊熊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5000+2800)×45%-13505=44005(元)。依照现行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熊熊可以少缴14685元(44005元-28995元-325元)个人所得税。当然,这种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熊熊每年只允许使用一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