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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傻了老铁-别人家的会计都是这样处理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别傻了老铁,别人家的会计都是这样处理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如果非要用一张图表达我处理业务招待费时的心情,那么,这张图当之无愧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和《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不能超过发生额的60%,以及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很多小企业、小单位都会想方设法避免超额。 随之而来的,自然是一系列税务风险了。是时候来聊聊业务招待费的问题咯。 一、究竟业务招待费包括了什么? 按照惯例,我们先来过一遍业务招待费的

2、基本定义: 1、首先它是企业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这项成本费用必须实实在在支出了,而且必须限定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中。 2、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等发生的支出。通俗点来说,就是宴请客户、旅游景点参观、娱乐、交通以及住宿费用;或者相关客户的纪念品赠送等;它是要么出于客户关系的维护,要么出于市场营销拓展,要么出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支出。 3、业务招待费属于应酬费用,国家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明确的标准,也就是以上说的不能超过发生额的60%,以及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有人问业务招待费跟交际应酬消费有什么不同,总体意义上来说,业

3、务招待费中涵盖了交际应酬消费性质的支出;但属于交际应酬消费性质的这部分支出,其对应的进项是不能抵扣的(比如单位招待客户,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其住宿费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这个小伙伴们需悉知。 一言以概之,业务招待费的核心在于“招待”二字,针对主体一般是在非本单位员工。 二、业务招待费涉及哪些涉税风险? 一般来说,常见的业务招待费涉税风险有以下几项: 1误把属于业务招待费的项目计入了其他项目 举个栗子: 某公司将几个品牌饮水机赠送给了客户个人,正常情况下应该记入业务招待费用,但该公司却只是将其作为公司自用处理,按固定资产入账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然后增值

4、税正常抵扣了。 这会导致什么问题呢?可能影响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算。因为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的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这几个品牌饮水机要在所得税前限额扣除、还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像这种情况只有通过盘查实物资产才可能被发现,届时处理起来无疑会很麻烦。 2误把本来其他项目支出计入了业务招待费 举个栗子: 某公司召开年度会议的费用中包含了餐费,该公司的财务把公司的内部聚餐费用也算入了业务招待费里面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餐费发票都要计入业务招待费的。 区分: 员工年终聚餐、午餐费、加班餐费等,应计入福利费; 员工培训时合规的餐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公司管理人员

5、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应入会议费; 单位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用,应计入业务宣传费; 3故意将其他成本支出放入了业务招待费中 举个栗子: 某公司总经理用公司的3万元经费为自己购买运动器材用于健身,该公司将此支出列入了业务招待费处理。 实际上,该项支出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注意: 类似员工拿家属的飞机票/火车票(基本都是实名制的票据呢)到单位报销,也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 此外还有员工省亲假的路费,其实属于职工福利费,也不要再计入业务招待费里面了。 4取得的业务招待费票据不符合规定 举个栗子: 某公司由于业务拓展需要,2017年第一

6、次购买某牌子手机10部,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第二次又购买了同一牌子的手机5部,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有纳税人识别号了,却只填写了公司的简称,未填写全称; 第三次购买同品牌的手机10部时,干脆只取得了收款时的收据(也就是我们说的白条),发票都没有要。 该公司的3次支出都是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但是取得的相关票据均不符合规定,因此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5未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比如说某公司2017年度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只有400万元,但却按销售收入的5%计提了500万元业务招待费,明显就是虚报,当中税务风险可自行体会了。 6商业贿赂支出 商业贿赂支出不得计入业务招待费

7、税前扣除,而且涉及的税务风险最大。 7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的业务招待费 如果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纳税人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相关性的足够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8未单独核算的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未单独核算,导致不能准确确定金额的,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有权按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9用于招待却未代扣个人所得税的 这种不能税前扣除。 附: 除了以上9种情形容易引发税务风险,业务招待费还有2种特殊情况要注意: 1)筹建期业务招待费与正常期间业务招待费扣除政策不同; 2)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适用不准确,可能导致税前扣除不准确。 这2种情况

8、可分别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相关规定,不再赘述啦。 今儿就先说到这里啦,会计宝宝们觉得有用的请转发哟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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