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会报销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报销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效益,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费用的支取和报销第一条 本着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各项开支均应按年度预算和有关标准严格掌握,节约使用,对费用开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效益。第二条 发生业务报销时,原始凭据应符合国家规定,内容填写完整。第三条 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业务,委托人要填写报销单并在原始凭证背面签署姓名和日期。第二章 报销审批权限第四条 秘书长、理事长分别按如下权限审批签署财务报销单,并承担签字权限内的相应责任。1、年度预算内单笔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费用由秘书长审批;2、5000元以上的由秘书长审核后,报理
2、事长审批。第五条 遇到急付款情况,如秘书长出差在外直接由理事长审批;如理事长出差在外,超过秘书长权限的可电话请示后先行签署支付,后补签字。若遇两人都不在单位,须按权限由秘书长或理事长的电话通知,方可办理。第三章 差旅费第六条 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审批;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秘书长审批;秘书长由理事长审批。第四章 会议费第七条 秘书处组织的会议,应凭专项收支预算(一式两份)办理借款,报销时要附有会议通知、预决算表格(超出预算的,要求附有决算说明)、列有全部出席人员姓名、单位等的会议签到原件。参加外单位组办的会议报销时要附有会议通知。第八条 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会议预算由秘
3、书长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理事长审批。第九条 会议报销按照第二条审批权限办理。第十条 举办会议执行政府采购要求,原则上到定点饭店办会。单项会议金额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的,不须在定点饭店举办;20000元以上的,均须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举办,凭“中央国家机关会议定点电子结算单”及发票报销。第十条 不能到定点饭店办会的,应书面报告理事长审批核准。第十一条 原则上不委托旅行社办理;确须委托旅行社办理会务的,应书面报告理事长审批核准,方可与旅行社签署合同书。第五章 聘用人员费用第十二条 秘书处聘用人员及聘费,以聘用合同为准,由秘书长按月审批发放金额。第六章 专家咨询费和劳务
4、费第十三条 秘书处因业务(含会议)需要支付评审、咨询、劳务费的审批:1、预算内单笔3000(含3000)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2、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长审批。第十四条 由课题支付的要符合课题管理的规定,还须课题负责人签字。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签,如果他人代签字领取,须签署代签人姓名。第七章 办公用品等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资料费、制作费、印刷费及维修配件等要列明该费用的明细清单及合同,在发票的后面签署经办人和货物验收人。应有合同或协议并列明该费用明细等。第八章 大额费用第十六条 大额费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应有列明该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并附合同或协议。第九章 课题拨款第十七条 专项课题款的拨付,须提供项目任务书、合同原件及原始凭证,经课题负责人、秘书长核签、理事长审批。第十章 重大项目及投资第十八条 重大项目及对外投资须经理事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附参加会议人员签字的会议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报批手续。第十一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