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28KB ,
资源ID:2170382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17038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会计实务:超市销售折扣与返利的会计及税务处理.doc)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会计实务:超市销售折扣与返利的会计及税务处理.doc

1、超市销售折扣与返利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折扣俗称“回扣”,也有称作“退佣”。这种经济行为在上世纪末期出现在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商业零售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思想开放的商业经营者在借鉴国外与自身经验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在品牌战、质量战、售后服务战、含利的价格战之后还不能超越竞争对手时,无利的价格将会是唯一还可以做工作的最有力的武器。于是为快速占领市场,争得足够的市场份额和消费群体,厂价销售、平价销售成为价格战中的主流概念。即:商业零售企业从以前单纯的降低利润空间改变成为以购买价即厂价直接销售给顾客,号称无利销售;商家为维持经营,补充运营成本,又不得不希望从厂家得到补偿。这时厂家的操作方式成

2、为产生新的零售业态的主要原因。 1.生产企业刺激销售,经常会采取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这样就产生了以量返利的销售手段。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 2.零售企业在不影响其价格销售策略的同时,为得到更多的价格返利,其增加进货量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不但降低周转成本还能得到可观的让利。大型连锁商场或超市就此应运而生。其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来压低采购成本的同时,也是为一次性的大量进货而取得较好的让利和返点。可见,这种返利是直接与进货量挂钩的。 现实超市和批发企业中,许多厂商和商家相互约定,该厂商每月以

3、当月进货金额(含税)的一定比率折扣给商家。此折扣目前有两种操作方式: (1)厂家直接在发票上折扣。 (2)不在发票上折扣,直接现金缴款,由商家开出零售发票,同时商家做收入处理。 上述两种折扣业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厂方对商家的让利,但在财务及税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厂家直接在发票上注明折扣金额,此种行为属于销售折扣。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举例说明: 例1:2005年1月20日,甲企业购买货物一批

4、,未税价格1000元,增值税额170元,含税金额1170元。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货物入库。由于至1月31日,发票未到,甲企业预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 1000 贷:应付账款 1000 2月1日,甲企业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 -1000 贷:应付账款 1000 例2:2月15日,甲企业收到增值税发票一张,未税价格1000元,增值税额170元,含税金额1170元,同时发票上注明折扣1%。甲企业做如下处理。 借:库存商品 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163 贷:应付账款 1063 从上例可看出,乙企业将折扣在发票上注明,所以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进货方也按折扣后的

5、余额作为进货额计算增值税。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会计处理如下: 续例2:2月15日,甲企业收到增值税发票一张,未税价格1000元,增值税额170元,含税金额1170元。同时收到现金折扣1%,即170元。甲企业做如下处理。 借:库存商品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170 贷:应付账款 1170 而对于这170元的企业财务处理问题,在我国曾经存在许多争议。其实,在国外这种定期返利的经营方式已经非常成熟。但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迫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竞争压力的需要,我国虽然产生了这种经营方式,但却缺少相应规则来规范,在财务及税务上如何处理也无具体的规定。相应制度的滞后出台为不法经营者找

6、到偷税漏税的可乘之机。例如续上例2,不法经营者通常会有两种不法操作行为。 由于返利往往是一定时期之后才进行结算,(通常是一个会计度),不法经营者在未清算这种让利之前就可以隐瞒此项收入而滞后申报。这种行为实质上不但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更严重的是,它还滞留了国家税款。 有些企业把这返利的170元不入账,在税上不但按全价的进项税金进行抵扣,而且库存成本也加大,在增值税金和所得税上就都偷逃了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同时,如果帐外款项即小金库的存在也会为滋生腐败和不正当竞争提供了温床。那么,如何堵塞漏洞,什么样的财务处理才是正确的呢? 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在对一些大型连锁商服企业特别是

7、号称无利销售的企业进行稽查的时候,应该查询购货合同。在财务上应该做如下处理: 续例2‚乙企业将收到的17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70 贷:存货 155.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14.5 之所以如此处理,是基于以下的考虑: 这第二种方式,是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文件规定的返利行为。通知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8、等于“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乘以“所购货物使用的增值税税率”。 这里“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应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而不能用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直接乘以适用税率。或许有些同行认为,上例中的170元应该作为收入处理,同时开出零售发票。对此,笔者认为不妥。因为商业零售发票只有在向顾客零售商品时才能开具。为更加说明问题,再举例如下: 例如,甲企业向乙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商品),货物价格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甲企业按发票开具的金额117000元全额支付后,收到乙企业的返利资金22000元。 这里,甲企业实际上是以95000元(117000-22000)的 含税价购进这批货

9、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是: 95000/1.17*17%=13803.42(元) 在具体操作中,实际上就是把22000元返利换算成不含税价来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以上是依据江苏国税1997607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中明确的内容,即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的计算公式中,“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应视同含税收入,在计算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金时,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综上所述,对于折扣财务处理上应将其抵减存货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预估入账,同时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