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5KB ,
资源ID:2152626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15262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会计实务:转发给领导:企业购买专票抵扣税款5.8万元-法人代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会计实务:转发给领导:企业购买专票抵扣税款5.8万元-法人代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doc

1、转发给领导:企业购买专票抵扣税款5.8万元,法人代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单位上海顶鹤贸易有限公司、夏高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一审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闵刑初字第2296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 诉讼代表人李某某。 被告人夏某某。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金融刑诉(2015)1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人夏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5年8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

2、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李某某、被告人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夏某某为非法抵扣国家税款,在无真实货物购销业务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本公司虚开出票单位为上海浦东晓昕工贸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价税合计达人民币40万元,并已申报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58,119.66元。 2015年3月19日,被告人夏某某经电话通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已补缴上述税款。 上述事实,被告单位D公司诉讼代表人李某某

3、被告人夏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被告单位D公司相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认证结果清单、上海市闵行区国税局出具的抵扣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夏某某为非法抵扣国家税款,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人民币5.8万余元,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夏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4、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数缴纳。) 二、被告人夏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夏某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通过本院书面上诉的,应将上诉状正、副本送(寄)往本院立案庭。 审判员赵宇翔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邵 立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