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保安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文件编号RGPM-6.2.2-C-02-07版 / 次A / 0第 2 页 共 2 页保安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为保证保安管理员具有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言语行为规范,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一 适用范围:管理公司全体保安管理员。二 职责:1 保安管理员应遵照“仪容仪表规定”,并使用规范用语。2 当班班长负责督促和检查队员的仪容、仪表和用语规范。3 保安部督导队负责检查和考评。三 着装规定:1 统一着装,要求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工作证戴在胸前左上角。2 不得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3 制服不得擅自调换或穿出xx。四 形象规定:1 头发要整洁,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2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跨立),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3 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不准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看书报。4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5 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6 员工上班前不得饮酒。7 做到“微笑服务”,对客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五 礼貌用语规范按照礼貌用语及专业服务用语规范执行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