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 目一 类二 类三 类四 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24181212檐高m201599多层厂房面积8000500030003000檐高m36241212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1577面积12000800030003000檐高m67422020公共建设层数层201355面积12000800030003000檐高m67421717特殊建筑I级II级III级IV级构筑物烟囱高度m100603030水塔高度m403030砖水塔筒仓高度m302020砖水塔贮池容量m320001000500500 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2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
3、行。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 目单 位一 类二 类三 类四 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141077 桥梁工程:单跨m252015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700700 给水工程:干线管径mm400400 燃气工程:干线管径mm150150 路灯工程全部河堤、挡墙工程:砼:墙高m1010砌石:墙高m全部封闭式涵渠双排或多排全部单排砼:宽度m1.51.021.51.5特 殊 工 程I级II级III级IV级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