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20KB ,
资源ID:1921502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92150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模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模版.docx

1、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校发[**]181号 (**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证书管理,维护学历、学位证书的严肃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加强对学历、学位证书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是学校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大学各类本专科学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由招生与注册处统一归口管理。 第二条 学历、学位证书是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国家承认

2、证书上所证明的学历、学位,持证人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遗失。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学(包括独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类本、专科学生。 第四条 **大学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三种。颁发学历证书的对象仅限于具有**大学(包括独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向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内容及填写规范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3、 2.专业、层次(本科、专科或高职等)、毕(结)业;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函授等);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吋彩色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 5.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6.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证书电子注册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 1.姓名; 2.身份证号码;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吋彩色照片; 4.专业、层次(本科、专科)、毕业; 5.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名称和印章、主考学校或就读学校名称和印章; 6.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三)学籍为**大学文理学院

4、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的学生由**大学文理学院、**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中学校名称填写“**大学××学院(文理学院或工程技术学院)”,并以此名称具印。 (四)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经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入本科学习,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五)实行三、二分段教学的专科(高职)教育的毕(结)业生,由**大学颁发二年制专科(高职)毕(结)业证书。    (六)学士学位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2.校名、专业、学制、层次(本科)、学位类别; 3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吋彩色照片(与毕业证书相同底版)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4.学校名称及印章,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 5.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八条 学历、学位证书办理程序 (一)学历证书办理程序 1.校本部本、专科学生 (1)院(系)对毕(结)业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初审并汇总报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学业成绩后将汇总名单传送至招生与注册处; (3)招生与注册处对汇总名单进行学籍和成绩复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经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通过后,学校发文; (4)招生与注册处制证; (5)校长办公室加盖印章; (6)各院(系)领取学历证书,并负责向学生本人发放; (7)招

6、生与注册处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2.成人本、专科学生 (1)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所属学生学业成绩,汇总毕(结)业学生名单后报送招生与注册处; (2)招生与注册处对汇总名单进行学籍和成绩审核登记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学校发文; (3)继续教育学院制证; (4)校长办公室加盖印章; (5)颁发证书; (6)招生与注册处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3.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 (1)**大学文理学院、**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审核所属学生学业成绩,汇总毕(结)业学生名单后传送招生与注册处; (2)招生与注册处对汇总名单进行学籍审核登记,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并报分管独立学院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3

7、大学文理学院、**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根据招生与注册处审核结果和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发文、制证并加盖印章; (4)颁发证书; (5)招生与注册处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学位证书办理程序 1.校本部、独立学院本科学生 (1)学校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每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2)院(系)、独立学院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工作程序,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学位委员会主管领导审批,学校发文; (4)招生与注册处制证; (5)校长办公室加盖印章; (6

8、各院(系)、独立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7)招生与注册处进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2.成人教育本科学生 (1)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招生与注册处); (2)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省政府学位办,经省政府学位办审批后学校发文; (3)继续教育学院制证; (4)校长办公室加盖印章; (5)继续教育学院向学生本人颁发学位证书; (6)招生与注册处进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第九条 结业生符合毕业规定换发毕业证书的,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肄业生不得申请换发毕(

9、结)业证书。 第十条 学生遗失学历证书,可向招生与注册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2001届后已在教育部注册备案的学历证书,可直接补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一)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包括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类。 (二)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大学文理学院和**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每年五月十日前,将拟毕(结)业的学生数据传送招生与注册处。学籍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提供涉及电子注册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汇总材料(原件)。 (三)招生与注册处审核学生学籍后,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数据格式向省教育厅报送预计毕业学生数据库,并对未通过核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进行修改和更正,重新报送数据复核。 (四)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数据打印和颁发学历证书,并于每年7月10日前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报送准确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和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数据。 (五)招生与注册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数据报省学位办上网注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与注册处负责解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