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40KB ,
资源ID:1915407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91540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模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模版.doc

1、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的竞争力,特设立大学文科科研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大学文科科研基金资助本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教师进行重要科研课题的预研究,旨在尽快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水平,提高文科教师申报高水平研究课题的竞争力,力争早日取得高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文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2万元。 第三条 大学文科科研基金来源于学校专项拨款,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四条 大学科研处在大学科研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规划 第五条 大学科研处履行下列职

2、责: (一)在受理资助项目申请30日前,公布该年度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二) 组织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为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在基金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教师申请大学文科科研基金; (二)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配合科研委员会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七条 申请大学文科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校本部聘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二)没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三)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

3、基础; (四)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 (五)近5年参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且两次以上通过通讯评审的文科基金申请人自动获得资助,资助金额2万元,资助与实施与本年度文科基金项目同期执行。 申请人为申请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第八条 申请人按照各年度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请通知的要求,填写“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当充分说明申请资助项目研究内容对于获得其它后续资助的意义,并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本基金为引导性基金,原则上不作重复资助,

4、每人只限一次获校文科基金资助。 第十条 科研处自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或第九条规定的,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对已受理的项目申请,科研委员会主任会议确定评审专家进行通迅评审。 第十二条 科研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投票方式提出拟立项名单,建议资助额度,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批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人在立项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意见和批准的资助额度填写并向科研处提交合同书。申请人不得变更申请书中的成果形式和数量。 第四章 资助与实施 第十四条 文科

5、科研基金项目统一纳入学校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 文科基金项目在研期间,主持人必须围绕课题内容举行1次公开的学术讲座,以促进相关学科的交流与创新。未举办学术讲座者,其主持的项目不得结题。 第十六条 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款,项目获批立项后第一次拨款;负责人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且审核通过后第二次拨款。 第十七条 文科基金项目年终结余经费可转入下年度使用。项目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材料费、科研业务费,不能用于购置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等仪器设备,也不能用于开支招待费、电话费等。 第十

6、八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九条 项目应按计划时间完成(以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不能按时完成者,应书面申请,经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延期。 第二十条 项目负责人因考取研究生、外出进修、出国深造等原因,出现在职但不在岗的情况,项目暂时中止,经费暂停使用,待返回学校后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按计划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由依托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 文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标明“大学文科科研基金资助”字样。 第二十二条 科研处应

7、当及时组织审查结题报告,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评定等级,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项目成果验收以申请书所列的成果形式(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软件设计、产品样品)为准。论文、著作应是正式出版物;研究报告、软件设计、产品样品等应有同行专家意见或用户使用意见。 第五章 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应当予以撤项: (一)项目负责人因工作变动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在大学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的项目; (三)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或检查中发现执行情况不好的项目; (四)到期未完成而无正当理由的项目; (五)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

8、者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当行为的项目。 被撤销项目的剩余资助经费收回,项目负责人不得继续申请大学文科科研基金资助或其它校内科学研究资助。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全额追回资助资金。 第二十五条 违反学校财务制度、行政管理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文科科研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学校所有,研究成果的鉴定、报奖、转让等根据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项目经费不提取管理费,也不得提取劳务酬金。文科科研基金管理工作中,涉及项目组织、评审、实施管理、评估等而产生的费用,由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直接列支。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于2011年12月2日第1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