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26KB ,
资源ID:1902715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90271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农商行督察工作办法模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农商行督察工作办法模版.docx

1、 农商行督察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农商行(以下简称“省联社”)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规范督察工作,依据省联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察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廉洁高效、群众路线和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商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省联社设立督察组,督察组对省联社党委和理事会负责。 第五条  督察组的数量由省联社党委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第六条  每个督察组配备组长1名、副组长1--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七条  督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第八条  督察组负责依照省联社党委、理事会的要

2、求对各办事处(市联社、审计中心)、各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开展督察,主要职责如下: (一)督察各级机构对省委、省政府、监管部门、省联社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督察各级机构党建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三)根据省联社党委、理事会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项督察; (四)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调研,向省联社党委、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第九条 省联社办公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并协助督察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  督察方式及权限 第十条  督察组实行包片负责工作制,并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包片范围。 第十一条 督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督察工作: (一)听取被督察机构

3、的工作汇报; (二)与被督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员工进行个别谈话; (三)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四)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五)召开座谈会; (六)列席被督察机构的有关会议; (七)以适当方式到被督察机构的内设部门、网点机构了解情况; (八)提请各级农商行有关机构或部门予以协助; (九)有利于督察工作开展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 督察组开展工作应当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与发现先进典型相结合,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相结合。 第十三条 督察工作坚持集体督察的原则,每次督察必须2人以上,督察组成员个人不得单独进行督察。 第十四条 督察组依靠被督

4、察机构开展工作,不干预被督察机构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督察机构的具体工作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五条 督察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督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联社党委、理事会请示报告。 第十六条  督察组成员要遵守督察工作原则,对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督察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 (二)需要相关机构、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要求相关机构、部门限期解决; (三)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各级纪委(监察室)处理; (四)涉及复杂、疑难以及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重大事

5、项,督察组提出解决方案后报请省联社党委研究。 第十七条  督察组有权调阅省联社印发的与督察组工作职责相关的文件。省联社各相关部室(直属中心)发文时应同时内部发送各督察组。 各督察组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内部文件的传递整理及督察工作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督察工作一般按照接受督察任务、下达督察通知、制定督察计划、现场督察、交换督察意见、提交督察报告、督促整改落实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  督察任务由省联社党委、理事会根据工作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第二十条  督察通知由省联社办公室根据督察任务拟定,分别印发各督察组及被督察机构。 第二十一条  督察

6、计划由各督察组根据各自的督察任务确定。 第二十二条  督察组到达被督察机构后,应组织召开督察工作预备会议,确定督察内容和时间安排,明确督察组成员工作分工,宣布督察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组织开展现场督察。 第二十三条  督察工作结束后,督察组应组织召开督察工作反馈会议,与被督察机构交换意见,被督察机构提出异议的,督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最终督察意见,并向被督察机构下达书面的督察意见书(见附件)。 第二十四条  督察报告由各督察组负责撰写,并分别向省联社党委、理事会报告。督察报告要客观真实地反映督察情况,提出合理建议,为省联社党委、理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五条 被

7、督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各督察组书面报告。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可视情况进行二次督察。二次督察仍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向省联社党委报告,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五章  纪律与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全省各级农商行应当支持配合督察工作。督察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被督察机构的干部员工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省联社纪委(监察室)反映 。 第二十七条 被督察机构应当自觉接受督察,支持和配合督察组的工作,按要求如实汇报情况,及时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

8、八条 督察组工作人员在督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督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督察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督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督察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被督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被督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隐瞒不报

9、或者故意向督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督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督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督察工作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督察意见书   __________________: 省联社第___督察组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督察,发现

10、存在如下问题: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现就上述问题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督察意见: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请你单位于_____年__月__日前将督察意见的落实情况书面反馈至省联社第_____督察组。     督察组组长:                被督察机构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督察意见书一式两份,督察组一份,被督察机构一份。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