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20KB ,
资源ID:1867614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86761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模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模版.docx

1、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字 [**] 35号 **年6月18日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的研究,根据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支持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申请并承担各级纵向科研项目,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申请及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合作申请课题并开展科学研究。 第三条 科研创作处是学校对纵向科研项目进行归口管理的服务部门,负责对全校教学科研人员、党政管理人员、返聘和离退休人员等承担的各级纵向科研项目进行总体管理和服务。凡未在科研创作处备案的项目,或科研经费、科

2、研管理经费未经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的项目,在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职务)晋升等资格申报时不能作为有效凭据。 第四条 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承担部门、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创作处各施其责,协同配合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科技厅科研项目、**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市科技局科研项目以及国家、中央各部门、广东省和**市其他基金或规划项目等。 第二章 项目申报、评议和审批 第六条 申报与受理

3、 1、国家、中央各部门、省市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申请,根据有关文件通知及申请办法办理,科研创作处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请人按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招标书)及有关材料,科研创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组织有关专家评议论证,呈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和学校领导审批后上报。 第七条 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人员或聘用期两年以上的受聘人员(包括我校聘请的外国和港澳台人员);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学术态度严谨,学风端正,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3、有多人参与研究的课题组的申请人,应是该课题的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是该项

4、目实施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八条 申请人选定课题后,应精心设计、论证。设计和论证主要包括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主要问题、要突破的难点、研究方法、学术意义、预期效益,以及申请共同完成本项目的合作者信息及研究条件,并实事求是地制定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 第九条 评审的主要原则是: 1.具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2.研究方法有特色; 3.对学科建设与发展和人才培养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4.能为各级党政机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或咨询建议; 5.立项依据论证充分,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6.申请人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政治

5、素质和科研能力,课题组力量雄厚。 第三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凡批准立项的各级纵向科研项目均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统一管理,科研创作处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统一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以确保研究任务的按期完成。 第十一条 立项通知一经下达,项目负责人应立刻组织实施,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经费的使用,承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的责任。承担由于未执行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第十二条 科研创作处对纵向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科研项目检查报告书》,

6、送交科研创作处审核后,报项目下达部门。检查的内容包括: 1.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如时间、调研方便等);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到了科研工作上,开支是否合理; 4.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是否已开展,情况如何等。 第十三条 不能擅自改变纵向科研的项目主要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等。确需改变者,应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送交科研创作处审核,报请项目下达部门批准后,方可另立项目主要负责人、变更课题组成员或按新的内容、时间进行研究。 第十四条 对下

7、列项目,项目下达部门可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1.自获得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包括课题组主要成员)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的项目;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和研究方向的项目; 5.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项目;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项目; 7.课题组内部不团结,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项目。 注:被撤销的项目,其经费需如数退回学校。凡不退回者,学校将依照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遇有

8、项目负责人亡故、出国不归等不可逆转情况,项目自行中止,所余经费作为学校科研经费留用,并报项目下达部门。 第十六条 项目经费的开支办法按项目下达部门的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如项目下达部门无明确规定,项目经费按《**美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结题手续。按项目下达单位要求,向科研创作处提交最终成果、中期成果、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文件与资料、经费结算表等全部资料。 第十八条 项目的成果管理按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办法及《**美术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办法》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字[**]1号文中《**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和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科研创作处负责解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