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52KB ,
资源ID:1855589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85558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办学许可流程.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办学许可流程.doc

1、 . 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设立 . .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 . 办理对象: 实施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的申请人 .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25条、第26条、第27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

2、议通过)第2条、第6条、第7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 . . 法定期限: 9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45个工作日 . . 办理条件:  1、民办学校设立的申请人(即举办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第九条规定。 . 2、民办学校设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他)

3、份数   1 申办报告 ①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 ②办学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幼儿园)设置标准。 文件 1   2 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及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  ①举办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材料(身份证、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文件、证照  1   3  联合办学协议 两个以上(含两个)个人或社会组织联合办学的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文件   1

4、   4 学校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①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②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文件   1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以上四项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5 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5、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文件  1    6 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①理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②理事会(董事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内职务); ③理(董)事长任职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④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会议纪要(决议),议定理(董)事长、法人代表、章程、聘任校长等事项。        7  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可由理(董

6、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籍、个人简历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文件、证件  1   8  理事会聘任校长的决议或聘书 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幼儿园)校长任职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   文件  1   9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校长任职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籍、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②教师和财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财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文件   1   10 办学场地的证明材料  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文件、证件

7、1   11  学校校舍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文件   1   12 办学可行性论证报告    文件   1    13  学校的发展规划   文件    1     14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教育教学、劳动人事、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文件    1     15  筹设情况报告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发放了筹设批准书的,要提交筹设批准书、筹设期所做工作报告。  文件    1    . 申请材料: . . 办理流程:  (一)受理: . 1、岗位责任人:区政务大厅联

8、合委托窗口工作人员 .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教育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

9、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 3、时限:1个工作日 . (二)初审: . 1、岗位责任人:区教育局民办幼教科科长 .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齐全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0、对符合条件及标准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设置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报主管副局长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 3、时限:13个工作日 . (三)复审: . 1、岗位责任人:区教育局副局长 .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初审以及专家评议意见进行审定,报局长审定。 . (2)对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3、时限:20个工作日 . (四)决定: . 1、岗位责任人:区教育局局长 .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1、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初审、复审以及专家评议意见进行审定。 . (2)对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3、时限:10个工作日 . (五)办结告知: . 1、岗位责任人:区政务大厅联合委托窗口工作人员 .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区政务大厅联合委托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3)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 3、时限:1个工作日 . 精选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