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开工基本条件通常情况下,项目开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项目公司经过检查确认符合条件规定后方可签发开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以下部分条件没有达到就需要开工时,项目公司必须报股份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核准。1)政府部门已审核发给建筑工程许可证。2)测量坐标点、高程控制点埋设牢固,核对无误,已完好移交施工单位并签认现场移交书面记录。3)建筑物放线已经政府规划部门指定的测量机构复验并予以书面确认。4)施工现场已正式移交施工单位管理并办理了书面移交手续。移交内容应包括:a) 施工用配电站;b) 施工用水表井、施工排污口;c) 工地围拦设施;d) 施工占道、施工道路情况;e) 地下管线情况、地下障碍物情况、水文地
2、质情况;f) 周边建筑物结构及基础情况、区域社会环境等。5)施工现场给水、排水、供电已经接通,或已确定接通期限,并有过渡措施。6)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已进行,并已将会审纪要签发。7)各项计划已经完成,并已发至相关部门和相关方。8)第一次协调会已经成功举行。9)监理单位已在现场办公,监理工程师已到位,且相关人员名单已报送股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备案。10)监理规划已获得审查通过。1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已在现场办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长、材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且相关人员名单已报送股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备案。12)监理、施工质保体系已健全,管理制度已
3、建立。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查批准。14)基础工程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就位并可正常运转。15)材料、设备见证检验试验室已经过考核并确认。16)基础工程材料、劳动力供应计划已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17)施工单位施工预算已编制完成。18)施工人员已进行班组技术交底、安全、防火教育。19)施工单位现场办公用房、材料库房、材料堆场、门卫已可使用。20)施工单位后勤基地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已可投入使用。21)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已建立。附表:施工准备工作完成状况检查表附表施工准备工作完成状况检查表检查人(工程(配套)部甲方代表):工程名称项目所需临时设施项目相关人员到岗“七能一平”详勘报告报
4、审场地周边管网查询施工图报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排放手续施工用水办理施工用电办理临时路口手续用地红线开工验线办理施工占道手续工程监理到岗监理许可证监理规划审查签订各种服务合同施工单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到位施工单位场地交接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开工报告项目总计划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到岗 缺 不需要 完成 部分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无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有 无 不需要 有 无 不需要 有 无 不需要 有 无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到岗 部分到岗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到位 部分到位 不需要 到位 部分到位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完成 未完成 不需要 提交 未提交 不需要 有 无 不需要 工程(配套)部甲方代表意见:工程(配套)部经理意见:工程副总经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