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市城市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甲方(家庭医生)涧西区长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团队: 责任社区: 联系电话: 乙方成员代表: 电话: 住址: 其余下成员: 为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洛阳市城市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根据洛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规范,为乙方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诊前咨询服务。(二)基本医疗服务。(三)基本公卫服务。1为辖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纳入管理。2为辖区居民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
2、育服务。3为辖区0-6岁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4为辖区0-3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按规范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提供随访和体格检查;为辖区4-6岁幼儿园儿童按规范要求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5为辖区孕产妇登记建册并提供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后期2次随访和体格检查、健康评估,提供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6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体检内容按规范要求,同时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体质辨识)。7为辖区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量血压,对筛查出来的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慢病管理并进行评估,按规范要求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随访。8对辖区确
3、诊的糖尿病患者纳入糖尿病慢病管理并进行评估,按规范要求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随访和4次免费空腹血糖的检测。9对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一年不少于12次的随访服务,每年提供免费体检健康服务,体检内容按规范要求。(四)“1+1+1”组合式签约服务。 签约居民可通过签约的家庭医生“绿色通道”优先转诊至签约的二、三级医院。签约居民如需转诊至上级医院,愿意选择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两家医院。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以建立和完善个人健康档案。自愿遵从甲方的就医路径引导、健康指导和建议等,也可选择其他医院就诊。三、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需解约,双方需在原先签署的协议书说明情况并签字认可,协议终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且经双方确认后,协议可自动续约,每次续约期限为一年。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医生):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 月 日 2